在前端時間看到一個評論說「電子競技在美國是很受排斥的,他們認為這是玩物喪志」,之後解釋說美國人認為電子競技會嚴重危害孩子們的成長,所以極力牴觸電子競技。針對這位網友的說法,因為我沒有去過美國,所以我也不敢斷定美國對待電競的態度是什麼樣的,我只能引用最近的一則事情來回應。
在前端時間,大師兄更新了一波推特,來了個驚天大聞:我入選了《福布斯》「30 Under 30」的名人榜單和遊戲榜單,太酷了!而關於《福布斯》的名人榜單大家都是很熟悉的,上榜要求基本上就是看你個人在國家以及世界的影響力有多大,還有你個人的年收入有多高。如果能達到這兩點,就會被《福布斯》雜誌社看上,從而入選。
而《福布斯》雜誌官網也對大師兄進行了介紹:美國本土最強的英雄聯盟選手之一,在隊內擔任ADC,憑藉高超的技術和獨特的個性,大師兄拿到了五個北美賽區冠軍,其在Youtube上有50多萬粉絲,推特粉絲更是超過了80萬!通過這個介紹大家完全可以看處大師兄在美國的影響力,至於收入大家就更不用說了,肯定不會低。而大師兄更是同時入選了「名人榜」和遊戲分類的單獨榜單,成為了唯一一名入選了「名人榜」的電子競技選手。
看到這裡,大家也都知道了,電子競技目前已經不單單是在Loesr領域有著很大地影響力了,而是讓在整個世界上都有了非凡的影響力。而我曾經作為一名典型的「網癮少年」,看到電子競技如今發展到如此地步自然是很開心的,雖然這和自己打遊戲關係不大,但是好歹證明了自己玩的遊戲也被世界所承認了。
不過即使大師兄獲得如此殊榮,還是會有人認為「打遊戲是網癮少年,電子競技是玩物喪志」。其實我自己已經幾個月沒有打過遊戲了,我覺得「網癮少年」的帽子很適合曾經的我。不管這些人怎麼嘲諷「打遊戲的」,我都會笑笑過去,但是他們一旦說到電子競技是玩物喪志、是毒瘤,我絕對不會認。
電子競技作為和棋牌類競技相似的一種體育項目,早就被世界所承認。很多人只認為籃球、足球等運動算得上是體育,但是卻不認為棋牌類項目和電子競技是體育。其實體育的核心在於競技,大家在競技中得到提升。籃球項目是以籃球為「器械」進行競技運動,棋牌類則是以棋盤和棋子作為「器械」進行運動,而電子競技同樣有自己的器械,那就是電子設備,比如電腦。
大家通過電腦來實現多人或者單人競技,在一定意義上就和棋牌類競技是相同的。在這個競技過程中主要考研的是選手間的智力對抗,就像棋牌一樣,大家沒必要非得像籃球那樣利用身體運動,通過智力對抗同樣不會違背體育的核心精神。如果有人非要說「打遊戲需要什麼智力」,那他是真的沒有智商。不管是做什麼事情,就算是我家裡種地的爺爺,他也強調「種地得用腦子種」。
何況這多人年輕人投身於電子競技,誰敢說他們都沒有智力?如果沒有高智商和極強的學習能力,怎麼去適應每一個版本?如何去規劃對局思路?在這方面我就能大膽承認我的能力不足,所以我根本沒有做職業選手的天賦。電子競技是玩物喪志?這簡直是新時代中最可笑的笑話。
感謝大家的觀看,祝大家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