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綜合報導】教育部社科司近日發布通知,稱將對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個人文社科科研項目進行集中清理。這1453個項目不僅佔了當年(2013)中標的課題的將近一半,其名單裡還涉及北大、清華等名校,以及多位知名學者。
圖自教育部
這個數字看似「觸目驚心」,但對於業內人士而言,學者們在課堂上多數嚴守時間觀念,卻在課題執行中大面積逾期,這「不得不說是課題管理體制機制存在問題」。
北京青年報13日報導稱,此次清理的範圍包括2013年社科司批准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准延期後到期仍未結項的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自籌經費項目。上述項目須在今年9月30日前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結項,並提交《終結報告書》。
若有特殊原因,項目責任人須提出延期申請,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凡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帳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帳戶;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所在學校追回已撥經費,並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於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託學校。
此次教育部公布的1453個項目名單中,可以看到有不乏北大、清華、北師大、人大、復旦、浙大等名校;還涉及一些知名學者,例如,清華大學副教授劉瑜的項目《發展中國家民主化的經濟和社會績效研究》等。
觸目驚心?還是見怪不怪?
不是學術圈的人,很難一下子了解1453項逾期是什麼概念。
為了更好理解這個數字的分量,光明網舉了個例子:根據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評審結果的公示,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規劃基金、青年基金、自籌經費項目的總數是3240項,稍加計算,就可以得出這逾期的1453項課題,佔據了當年中標的課題的將近一半。
而《項目管理辦法》規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由於教育部將終結報告書的最後提交期限定在今年的9月30日,言下之意,這些逾期的學者們需要在接下來的兩個月半月內,突擊完成結項工作。
然而,圈外人看起來觸目驚心,但這樣的一條新聞,卻並未在學術圈內引發多大的震動。原因何在?光明網的文章寫道:看多了,也就見怪不怪。
現在的高校教師,誰沒有一兩個逾期的課題呢?別說逾期,就是最後黃了的也屢見不鮮。兩個半月的短時間內要結題這麼多項研究,其對於質量的要求自然是往邊上放一放了的心態。但是這樣的研究成果,有多少稱得上不是為「學術泡沫」加點料,又有多少是不被詬病為粗製濫造的呢?
逾期超兩年多,接近原定期限的兩倍時間,這當然是學者們的問題。但是學者們也很有苦衷。拿課題和發論文一樣,都是有門道的。掌握了門道,課題就常常不是一個了,很多學者身上背著大大小小多個課題,縱向的、橫向的,國家的、部委的、省市區甚至本單位的,主持的、參與的。教授們多忙啊,教學、參會、講座,有些還得做行政工作,拉來課題都是指望著學生做。「青椒們」指望靠課題評職稱,評各種人才,課題自然也是越多越好。申報的時候,跑、要、搶、爭,拿到了就達成目的,結果如何、質量如何,那就任由東西南北風了。再加上很多課題經費管理僵化,錢不好用,造成大家的積極性不高,對於課題取其「名」棄其「利」的情況也很常見。
學識淵博、為人師表的學者們,在課堂上多數嚴守時間觀念,卻在課題執行中大面積逾期,不得不說是課題管理體制機制存在問題。
首先,將課題和職稱掛鈎,將課題和人才評定掛鈎,比如評教授、副教授至少需要幾個課題,評青年長江學者至少需要重大攻關課題等等,這些規定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中國特色的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其實是值得商榷的。
其次,課題管理辦法尚須與時俱進和進一步細化、人性化。事實上,目前使用的《項目管理辦法》仍然是2006年制定的,當時為了管理方便,對於項目的時間一刀切,其弊病已經連續多年呈現。而且對於懲戒描述極為簡略,3年不讓報課題對於學界大佬們來說毫無壓力,追回款項基本上也很難有實操效果。
此外還有課題評價等諸多問題,總之對於課題的管理,十多年之後的今天,亟需更細化更人性化的細則。
文章總結道,課題作為一種組織形式,是加強學術合力的有效形式;課題所附帶的經費和權力支持,是推動學術拓展的重要推力。但是課題本身不等於學術。尤其是在人文研究領域,中國學者更有自己獨立研究的傳統,課題如何促進研究,而不是擾亂研究,從而「讓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而不能讓人的創造性活動為經費服務」,從近半逾期的2013年教育部課題來看,的確到了該系統反思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