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女子新官不到一年,因挪用公款被判兩年,不服提出上訴

2020-09-03 隴原記事

引言

現在是法治社會,如果做出了危害社會群眾的違法事件,肯定會法律來制裁。

但甘肅定西一名女副鎮長因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2年,居然不服審判,提出上訴!

真心是沒有悔悟之心!

這位被判的石姓女副鎮長在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曾任隴西縣首陽鎮人民政府副鎮長、主任科員兼任該鎮石家磨村黨支部書記,看著上任時間不長,連一年都不到,但就做了這樣的事情!

事件回溯

近幾年都是扶貧攻堅的收尾之年,各地政府對於鄉村農戶發展都有精準扶貧政策,比如扶貧貸款

2015年中旬,時任隴西縣首陽鎮董家堡村村委會主任的鄭天華(化名)把眼光瞄向了還沒有意向企業貸款的石家磨村和王家磨村,他將這主意告訴了他的三哥鄭天寶(時任隴西縣某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後者想到了他的老同學石某正好是石家磨村的黨支部書記,幾人一拍即合,約定由天寶負責為合作社聯繫落實帶動型精準扶貧專項貸款,石某負責對接農戶,主要給石家磨村的43戶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做動員。

事情敲定以後,石某開始了「工作」。先是給石家磨村配齊了6個社長,把報社包幹部跟社長分別對接農戶,開始宣傳精準扶貧貸款!


因對接的某農民合作社法人是鄭天寶,大家都不願意,因為他有犯罪前科。

為了達成目的,石某私自給包社幹部承諾「貸款下來後每人分5萬元使用,分工自己承擔,到期自己歸還。」,這就撬動了包社幹部的心。

很快事情就有了進展,但因為辦理扶貧貸款需要抵押,石某自己的房子不夠抵押要求,又聯繫了另外一位公職人員隴西縣文峰鎮某單位的職工馬琳,承諾用馬琳的房子做抵押。馬琳提出了貸款下來後要借30萬元使用。

一共300萬的貸款,其中石某要分100萬,馬琳分30萬,涉及的包社幹部每人5萬,所有人都在盯著這個錢。

原來石某答應做這件事,是因為自己買店鋪是拆借的小額貸款公司的高息貸款,為了償還利息。

扶貧款項下來後,石某得了30萬,馬琳借了10萬,還沒等到其他的錢分到位,石某就被帶走了。

隴西縣人民檢察院對於石某的行徑作出了判決,因涉嫌挪用公款,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石某對此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維持原判

結語說說話

對於石某的行徑,說實話,感覺特別不值!

好容易做了新官,不到幾個月的時間,估計正常工作都沒梳理開來就光忙活了如何分攤這個扶貧貸款,這樣的行為不僅僅自己的官丟了,還被判刑,可以說竹籃打水一場空。

政府給老百姓的扶貧政策都想著從中間撈一把,可謂是沒把老百姓放眼裡。

有人說她是被別人攛掇的,但是你要是沒那想法,別人會說動嗎?

所謂心正不怕影子歪,要是心不正,影子也直不了!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評論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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