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對優質教育資源需求也越來越迫切。但是,由於城鄉之間、校際之間的辦學條件、管理水平、教師素質、教育質量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差異性,再加上城鎮化速度的加快,家長工作繁忙,無暇顧及孩子學習,而義務教育公立辦學校滿足不了學生住宿、課外輔導等要求,在此大背景下,便催生了一些義務教育民辦學校。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創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辦學壓力,減輕了地方財政的開支,促進了校際間辦學水平的競爭,對於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教育均衡化發展發揮了一定倒逼和助推作用。
但是,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在創辦過程中,由原來的社會力量獨立投資辦學,逐漸演變為社會力量、名校甚至與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聯合辦學,美其名曰「民辦公助」。
特別是一些地區教育質量較好的義務教育公辦初中(七—九年級)學校積極引進社會力量資金,建設新的高標準分校,利用本校的優秀管理人才和高素質教師隊伍,吸引了大量優秀學生爭相報考,廣大家長以孩子能考上優質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為榮。再加上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多數管理人員和教師仍為公辦學校人員,仍由地方財政開支,所以,這些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可以對成績拔尖的學生不收或低收學雜費,甚至學校還頒發優秀學生獎學金,這樣就使大批城鄉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如潮水般地湧進了義務教育民辦學校。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依靠優質的辦學資源和優秀的學生,一躍成為了當地名校,辦學質量越來越高,社會威望越來越好,學雜費也越收越高,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良性循環。
近年來,隨著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政策的調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將完全脫鉤,原有的優秀管理者和教師將全部撤回公辦學校,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管理和教學崗位人員將實行自主聘任,民辦學校將真正姓「民」。由此作為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最大的開支「人頭費」也將大幅提高,所以,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學雜費也將相應大幅提高,有的學校每生每學年收費達2、3萬元,還不包括住宿費、夥食費、資料費等,一般家庭的孩子將「上不起」這類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所以,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將成為新的「貴族學校」。
最近,隨著一些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收費金額的公開,很多家長質疑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收費過高,甚至大罵辦學的老闆賺錢不要臉。就收費問題我想請大家不必抱怨,因為根據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所以,國家有關部門一定會嚴格依法審計,各學校一定會把全部收費用於辦學,否則違法。
現在,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最擔心的不是收費問題,而是教育質量問題。因為隨著義務教育招生制度的改革,各地出臺了一些新的政策,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嚴禁各種「掐尖」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因此,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已經不能通過自主招生考試來選拔優秀生源,而是通過報名、搖號招生,即如果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在社會各界代表的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只要你的孩子「願意上」「上得起」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只要按規定報名參與電腦「搖號」,任何孩子就都有機會被學校錄取。
這樣的招生制度改革,對學生而言更具有公平性和選擇性,但同時也使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面臨著生源層次不齊的問題,再加上新聘用的多數教師隊伍年輕,缺乏教學經驗,收費又過高,所以,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將面臨著重大的辦學壓力。如果某些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教育質量下滑,必將形成惡性循環,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有鑑於此,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其根本出路在於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科學管理,提高教師素質,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積極探討分層教學等方式和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根本出路在於必須依靠優質的辦學質量,才能保持良好的辦學聲譽,否則就會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