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借條裡有「大」學問
法官為您梳理借條陷阱
每日甘肅網12月10日訊據蘭州晚報報導 「法官,我手上有借條,為什麼不判他還錢?」「我們口頭約定了利息,為什麼判決中不支持這一項訴訟請求?」……司法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知道借條在確認借款關係時的重要性,但卻不知道一張規範且能夠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借條應該「長」什麼樣。12月9日,西固區法院通過一起案件,為大家梳理借條陷阱。
案例:補籤借條 成功要回1萬元借款
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原告小李與被告小劉是朋友。2020年初,小劉以經營周轉為由向小李借款1萬元,約定「過段時間就還」。因二人關係不錯,加之借款數額不大,小李通過手機轉帳給小劉1萬元,沒有要求對方出具借條。事後,小李多次通過微信向小劉催要欠款,小劉總是以各種理由拖延。
小李本打算前往法院起訴,但尋思自己手上沒借條,在空口無憑的情況下起訴,不僅會將小劉激怒,還有可能敗訴。於是,小李主動向小劉提出寬限還款時間,並以此為條件要求小劉出具借條。新籤訂的借條中重新約定還款期限屆滿,小劉依然不能還款,小李可將小劉訴至西固法院。
說起這張新籤訂的借條,不僅格式規範,而且內容相當具體:寫明借貸雙方的身份信息、借款金額、利息標準,甚至連管轄法院、送達地址及相關費用的承擔都寫得明明白白。在充分的證據面前,被告小劉百口莫辯。雙方當事人在案件受理後的第二天順利達成調解協議,小劉當庭歸還了1萬元借款。
解讀:借條有陷阱 小心別中招
借條在民間借貸案件中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債權憑證,具有重要的證明效力。一般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出具借條的一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大家在出借款項時務必規範書寫借條,不要因為「圖方便」而給自己今後的維權之路帶來諸多不便。
西固區法院的法官為大家梳理了司法實踐中幾個常見的「借條陷阱」,提醒廣大市民小心中招。
一、打借條時寫錯名字。
包括以綽號、暱稱、小名、與身份證姓名不同的曾用名、不易辨認的潦草字體籤名等出具借條或故意將名字寫成別字;
二、由他人代寫借條;
三、借條寫成收條、取條、欠條;
四、借條不約定利息。
雙方口頭約定利息,未將支付利息一事明確寫在借條中;
五、借款人提供虛假的身份證號碼,或所提供的身份證號碼有缺漏;
六、擔保人籤名未註明擔保人身份。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許沛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