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立軍等23名被告人一審公開宣判。至此,榆樹市多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剷除。
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隱蔽性強、迷惑性強,有眾多"保護傘",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12項罪名,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
在法律"外衣"的掩護下,多年來,劉立軍等人先後向榆樹市幾家房地產開發商等經營者發放高息貸款,設立高額抵押物,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任意敲定抵押物的價格和還款期限,強行佔有抵押物和被害人的財產,攫取巨額經濟利益。
他們通過威脅、威脅、橫幅等手段,強迫林有才用自己名下的房子還債。結果家裡人沒有地方住。因為父母受不了打擊,怕把林有才拖累了遂上吊自殺。
林有才家境富裕。他自己也是吉林省榆樹市著名企業家。如今,他不僅變賣了家產,還欠了不少外債。
劉立軍組織內部有明確的分工。劉立軍決定組織的一切事務,控制、控制組織資產,指揮組織成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張洪濤組織其他成員放貸、非法舉債進行具體犯罪活動。谷林榮負責組織帳目和資金的管理,李廷俊作為經理,負責組織內部事務。
為了實現對組織成員的控制和管理,劉立軍通過"發工資"、"拉項目"、"聯合貸款"、為組織成員安排工作等方式,使組織成員依靠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取利益。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劉立軍共向王會良借款2180萬元。截至2016年4月,王會良已向劉立軍支付本息2629萬元。然而,劉立軍仍以受害人王會良欠他2000多萬元為由,強迫王會良用價值600多萬元的土地還債。後來,劉立軍指使張洪濤利用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屋支付證明》等材料,強迫王會良衝抵榆樹市樹心家園社區8套價值1400餘萬元的房屋的所謂欠款。
2017年3月,榆樹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舉報信,舉報劉立軍、張洪濤為首的黑惡勢力。時任公安局副局長的李建國將線索交給刑偵大隊重案中隊偵辦。調查過程中,劉立軍聞風喪膽,指使許震賄賂李建國。未經深入調查,李建國匆匆結案,犯罪繼續。
2018年1月,榆樹市公安局將李廷俊等成員刑事拘留。劉立軍得知消息後潛逃。後來又指使蘇井秀將90萬元交給當時的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檢察管理處副處長金鑫,用於"和平事務"。經金鑫詢問,得知李廷軍將被逮捕,遂將90萬元退還蘇井秀。
劉立軍和張洪濤被列為網上逃犯。身為榆樹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追逃中隊指導員閆曉亮故意隱瞞劉立軍等人的藏匿線索,並且在私下的時候與張洪濤等人會面,並把張洪濤的無名電話號碼通過其他中間人,轉交給了劉立軍,幫助他們建立聯繫,這嚴重阻礙了案件調查的進行。
榆樹市政協原主席馬光、原常務副市長趙國軍、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建國等等,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腐和"保護傘"和失職瀆職案件46件。其中,涉及黑惡勢力腐敗問題8人,充當"保護傘"的14人,瀆職犯罪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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