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網上常有司機為送孕婦闖紅燈被扣分的新聞,這種時候通常都會引起熱議,最近,熱播電視劇《精英律師》中也出現了關於這類新聞的演繹,那麼在現實中出現此類被扣分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我國法律對此類危急情形下所做出的違反交通法的行為早有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併經核實的,應當予以消除: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二)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三)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四)現場已被交通警察處理的;
(五)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的;
(七)記錄的機動車號牌信息錯誤的;
(八)因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發生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
(九)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也即是說,因為救人而闖紅燈被記錄了的,如果有證據證明確實是因為救人而迫不得已闖紅燈的,那麼這個闖紅燈的記錄應該予以消除。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關於送孕婦闖紅燈應該根據當時情況,酌情處罰。針對上述規定,在緊急情況下產生的闖紅燈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違法行為,扣分是可以消除的。但因急送臨產孕婦而導致的後果,應該由自己和孕婦承擔。雖然「只想趕快送人到醫院」,連續闖紅燈時「根本顧不上想」,是一件捨己救人的好事,但還是應該就自己造成的後果而接受一定的處罰。
華律網小編提醒大家:緊急情形下所作出的一些緊急措施,在合乎情理的時候,法律也會給予一定的寬容。常言道「法不外乎人情」,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