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蘇特稿 記者/梁振華 編輯/劉靜
近日,南京市民趙先生向我蘇特稿反映稱,他在南京軟體大道的山姆會員超市購買了價值1203元的牛肉餡,令他沒想到的是,這些牛肉餡標註的保質日期已經超過兩天。對此,超市方回應稱,商品沒過期,是標籤日期打錯了!
消費者購進口牛肉餡過期兩天
趙先生告訴記者,8月2日,他在該超市購買了1203元的澳大利亞進口牛肉餡。記者看到,趙先生分別於當天中午12點10分和12點37分,購買了6份和10份牛肉餡,商品單價為79.8元/kg,生產日期是2020年4月3日,保質期為120天。據此推算,趙先生購買的牛肉餡確實已經過期了2天。
8月3日,趙先生再次來到超市交涉,超市方面表示可以退貨並賠償3倍,但趙先生不認可。「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我要求退一賠十,現在超市不同意」,趙先生說道。
超市:產品沒過期,是標籤打錯了!
就商品過期問題,山姆超市相關負責人吳世勇經理表示,是標籤日期打錯了!吳經理進一步解釋,他們分裝產品標籤上的日期,都是由人工手動輸入的,8月2日當天,由於磅秤機器出現故障,無論輸入什麼日期,列印出來的標籤都是錯誤的。「那天同事輸入日期列印後,他也沒檢查一遍,沒想到機器會壞」,吳經理說道。
此外,為了證明該產品不是過期牛肉,吳世勇還向記者和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出示了該產品的進貨臺帳,從臺帳中可以看到,趙先生購買的牛肉餡上所標註的進貨日期為4月3日。從4月3日至8月2日的4個月間,山姆超市共進貨5000多公斤牛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4月3日的該批次產品肯定賣完了。
在現場初步調查之後,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鐵心橋分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通過初步查驗山姆超市的進貨、銷售以及庫存情況,目前,超市方面的進貨量和銷售量能對應起來。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超市進貨是有原則的,比方說前一個批次馬上快賣完,才會進下一個批次,他們的冷庫是有限的,不可能積壓很多的庫存,先進的貨一定是先出。」
超市疑惑:購買行為是計劃好的?消費者回應:系工廠採購員
山姆超市方則表示,趙先生的行為像是計劃好的。首先,一般人不會購買這麼多的牛肉餡,其次,他還分兩次購買了當天貨架上的所有牛肉餡。
對此,趙先生表示,他是一家工廠的採購員,是廚師讓他採購的牛肉餡,購買當天沒注意到商品過期了,是晚上工人算了下日期才發現過期的。至於購買這麼多牛肉餡用來做什麼,他也不知道。
就此事,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南京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鐵心橋分局執法人員鹹奕名表示,如果查實超市方存在出售過期商品的行為,則依據我國《食品安全法》進行處理,如果是標籤瑕疵問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標籤問題不涉及食品安全標準,而且我們認為,經營者並不存在明知這一情況,是不適用退一賠十的懲罰性賠償的」, 鹹奕名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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