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聞網4月5日訊 今日,成都市食藥監局公布一批行政案件處罰信息,涉及成都多家食品公司違法違規,其中成都鹽井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高梁紅白酒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紐甜」。
原文如下:
號 | 行政處罰決定 文書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種類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和日期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17號 | 生產銷售食品標籤含有虛假內容的「麥樂熊牌番茄果園」膨化食品案 | 成都寶來食品有限公司 | 王蔚 | 當事人更改了「麥樂熊」牌番茄果園膨化食品的配方,卻仍一直沿用原包裝,造成食品外包裝標註配料表與實際適用添加劑不相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二)項 | 2,3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及非法財物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2月24日 | 未履行,期限為2017年3月11日 |
2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39號 | 生產食品標籤含有虛假內容的「魔芋食品」案 | 四川森態源食品有限公司 | 劉科 | 當事人生產的「魔芋食品」外包裝標籤配料表中標註有食品添加劑「甜菜紅」,而實際未使用食品添加劑「甜菜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二)項 | 2,3 | 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1月20日 | 已於2017年1月25日主動履行 |
3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27號 | 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九九回味樂」牌雞味調味料標籤上未標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安賽蜜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案 | 四川回味樂食品有限公司 | 蔣增勇 | 當事人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九九回味樂」牌雞味調味料外包裝配料表未標註食品添加劑安賽蜜,而生產投料卻使用了安賽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 2 | 罰款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1月19日 | 已於2017年1月25日主動履行 |
4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31號 | 生產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高粱紅白酒案 | 四川成都鹽井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 王松 | 當事人生產的高粱紅白酒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紐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 | 2,3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2月22日 | 已於2017年3月6日主動履行 |
5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38號 | 生產經營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和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原汁苦筍」案 | 新都區龍橋鎮長寧竹海罐頭食品廠 | 李世平 | 當事人生產的「原汁苦筍」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並檢出含有山梨酸成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 2,3 | 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3月1日 | 已於2017年3月6日主動履行 |
6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7〕1號 | 生產標籤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案 | 成都市佳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 王益平 | 當事人生產的白酒外包裝標籤虛假標註產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 2 | 罰款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3月24日 | 未履行,期限為2017年4月7日 |
7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32號 | 生產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預包裝神仙麻花案 | 成都市龍泉驛區怡口福食品廠 | 殷俊 | 當事人生產的預包裝食品神仙麻花虛假標註生產日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2,3 | 罰款、沒收非法財物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0日 | 已於2016年12月20日主動履行 |
8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30號 | 生產經營的預包裝食品小米辣標籤上未標明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案 | 四川省彭州市順香調味食品廠 | 劉順清 | 當事人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小米辣標籤上未標明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 2 | 罰款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1月4日 | 已於2017年1月9日主動履行 |
9 | (成都)食藥監食-1罰〔2016〕14號 | 生產經營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預包裝芝麻調和油案 | 成都市雙流區翔林香油加工廠 | 王如意 | 當事人生產的預包裝芝麻調和油,外包裝上無標籤標識,開蓋後桶內有合格證,合格證標註有品名芝麻調和油,未標註生產日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 | 2 | 罰款 |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1月3日 | 已於2017年1月9日主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