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貫中在《三國演義》中,還真寫了劉備吃人肉之事。而在東漢文學家王粲所著史書《英雄記》中,也有關於劉備軍在廣陵與袁術交戰時,因為缺糧,吏士「自相啖食」之事。
演義中,曹操準備打袁紹,但是,又擔心佔據徐州的呂布會趁機偷襲。在郭嘉的建議下,曹操奏封袁紹為大將軍、太尉,兼都督冀青幽并四州。曹操還密信贊同了袁紹要討伐公孫瓚的想法,誘使袁紹與公孫瓚開戰,無暇東顧。
同時,曹操又派人送密信給屯住在小沛的劉備,相約呼應,共取呂布。結果,劉備同意助曹的回信卻被陳宮意外所得。呂布得知消息大罵曹操,並派高順、張遼等人進攻劉備。
劉備得知呂布來攻,急派簡雍赴許都求援。曹操聞信派夏侯惇馳援小沛。
小沛城外,夏侯惇戰敗了高順,卻被曹性一箭射中左目。夏侯惇拔矢啖睛,一槍刺死了曹性。高順則趁夏侯惇受傷之機,率軍從背後掩殺,擊退了曹軍。
接著,呂布、張遼、高順率軍,擊潰了關羽、張飛兩軍;又尾隨劉備,殺入了小沛城內。關、張二人收斂殘兵藏到了山中,而逃跑小能手劉備,再次置家小於不顧,棄城而走,投奔曹操而去。
正是在劉備奔曹的途中,發生了劉備吃人肉之事。
途中,劉備絕糧,只能在村戶人家中求食。百姓們一聽是劉備,爭相貢獻飲食。羅貫中褒劉貶曹,還真不是假的,百姓如此擁戴,顯得劉備的聲望十足呀。
這一天,劉備投宿到了少年獵戶劉安家中。劉安聽說是劉備,趕快尋找野味給劉備做食物。因為沒有準備,「一時不能得,(劉安)乃殺其妻以食之」。
劉備一邊吃,一邊問:「此何肉也?」
劉安沒有說實話,而是告訴劉備:「乃狼肉也。」
劉備也沒有懷疑,飽食了一頓,在劉安家休息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晨,劉備到後院取馬,準備離開之時,才發現一個婦人在廚房被殺死了。而且,婦人胳膊上的肉,已經被割去了。
「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直到這時,劉備才知道昨天吃的是劉安妻子的肉。劉備到底怎麼想的,無法知道,但是,表面功夫必須做,「不勝傷感,灑淚上馬」,然後稱謝而別。
曹操得知此事之後,派人賞賜了劉安百金,作為獎勵。
如果按照現在的道德標準來評定,這位殺妻的劉安絕對是個十惡不赦之徒。不過,在當時,卻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講究忠義為先。所以,劉安所做之事,被稱為了「義」舉,還得到了曹操的賞賜。
不過,劉安相比「割股奉君」的春秋三傑之一的介之推而言,卻差遠了。介之推在隨公子重耳(後來的晉文公)逃亡之時,因為斷糧,便悄悄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混同野菜做成羹湯給重耳吃。如果劉安也割自己的肉,而不是殺害妻子,那麼,劉安也會跟介之推一樣偉大,值得後世永遠尊敬。
但是,劉安殺妻以饗劉備,卻有點像春秋時的齊國易牙,殺掉了幼子給齊桓公做羹湯。易牙以此獲得了齊桓公的寵信。劉安唯一與易牙不同之處是,確實找不到食物了。所以,劉安殺妻有值得原諒之處。只能說他的行為,是既不值得褒揚,也沒必要過於苛責。
再看劉備。他對於吃人肉之事,毫不知情,自然對其寬厚、仁義的形象,沒有太大的損害。但是,劉備的戲沒有做足呀。他不應該只是灑淚,還要叮囑劉安好好安葬其妻。在曹操賞賜劉安的時候,他也應該給劉安已經死去的妻子請求一些賞賜,給個名號之類的。
可是,劉安的妻子,死去也就死去了,什麼都沒有獲得,眾人也都默認忽視了。由此也可見,在元末明初《三國演義》成書之時,女子的地位還是非常低下。與其說羅貫中寫劉備吃人肉之事,會影響劉備的高大形象,倒不如說羅貫中在無意中,赤裸裸的記載了古代女子的悲慘地位。
在歷史上,人相食的事情屢有發生,古人雖然不提倡,卻也並不會以吃人為莫大的恥辱。三國時期,同樣如此。
《英雄記》中記載了劉備在廣陵與袁術相持時,「飢餓困踧,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窮餓侵逼」,發生了人吃人之事。而曹操照樣沒能免俗,《世語》載:「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
歷史上,劉備在徐州期間,應該確實吃過人肉,所以,羅貫中才安排了劉備投奔曹操時吃人肉的情節。只是羅貫中假裝劉備不知道吃得是人肉,保全了劉備的寬厚、仁義形象。
但是,歷史上吃人肉,特別是在明知的情況下,雖然不是什麼恥辱之事,卻還是會有損仁義的。曹操「由是(即以人為糧)失朝望,故位不至公」,因為以人肉做過軍糧,導致最初沒能封公。所以,演義中的劉備雖然很高大上,但歷史上的劉備與曹操,在本質上,卻並無太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