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馬來西亞「120小時過境免籤」政策
中國公民可以在乘坐飛機航班去第三國,中間在吉隆坡中轉停留,可免費申請過境籤。在西馬(包括吉隆坡、檳城、蘭卡威、熱浪島、新山等地)停留不超過5天(120小時)。
馬來西來過境籤辦理條件:
護照有效期大於6個月必須有已確認的前往第三國或下一國家的續航機票,續航機票不能超過120小時。在同一口岸出入境(特指吉隆坡)
馬來西亞過境籤注意點
1、過境籤雖然時間是120小時,但實際上會按照天數計算,也就是不得超過5天,到達當天即算一天。
2、必須要有去往第三國的機票和籤證(免籤、落地籤的目的地不用),否則將無法出境。
3、馬來西亞過境籤只能去西馬,也就是你可以在吉隆坡繼續坐灰機,去檳城、蘭卡威、熱浪島等西馬目的地。但是如果你要去東馬(沙撈越、古晉、沙巴...)是不可以的。
4、國內出發,雖然說過境籤時間是72小時,但是在大部分情況下,邊檢都會放行5天內的吉隆坡中轉。
5、只有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中轉,才可以辦理馬來西亞過境籤(KLIA及KLIA2機場均可辦理)
解讀
理論上滿足上面的條件就可以申請120小時過境籤,但實際出入境時,有不少未給過境籤甚至被遣返的案例。所以不太穩定,最好是根據自身的行程,和相應的航空公司確認好再出行。
小貼士
按照Visa First原則,如果你有馬來西亞籤證,在過境的時候會優先使用馬來西亞籤證。這就意味著如果你從吉隆坡中轉,往返都需要在馬來西亞停留,建議去程停留時間放長用籤證,回程停留時間放短,用過境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