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一個名叫勞榮枝的女人成為了眾人關注的焦點。
11月28日,她在廈門的一家商場內被警方抓獲,再次走進人們的視野。
為什麼是再次?
因為她在二十年前就已經成為了遠近聞名的連環殺人犯。
綁架、虐殺、分屍......
任挑一件罪行出來講,都能讓人脊背發涼。
不過最令人感到震驚的並不是她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而是她在看守所裡面對鏡頭露出的平淡、恬靜甚至有些嫵媚的微笑。
圖片來源:網絡
勞榮枝的作案手法非常「簡單」:用自己的美貌吸引、迷惑那些有錢的男人。
在「獵物」上鉤之後,與男友法子英(連環殺人犯,已於1999年被執行死刑)一同綁架對方並索要財物,在得手之後便用盡殘忍的手段殺死受害者。
從1996年至1999年,兩人在南昌、溫州、合肥先後作案,共殺死了七人,其中還包括了一起滅門慘案,連3歲的孩子都沒能倖免。
在一次作案中,兩人為了證明自己「敢殺人」,竟然隨意以「修門窗」為由找來一位木匠並當場殺害。
至歸案為止,她身上已經整整背負了七條人命。
然而,近幾年與勞榮枝接觸密切的人都說,很難將她與「殺人犯」聯繫在一起:
她化名「雪梨」,在廈門某酒吧裡擔任推銷客服,業績優秀,甚至一度奪得頭牌,成為酒吧海報上的「雪梨女神」,廣受男性顧客的喜愛。
圖片來源:網絡
在同事眼中,她「溫柔、順從、直爽大方」,人際關係良好,工作毫不怠慢,業餘時間用鋼琴舞蹈來充實自己。
在與她有聯繫的客人眼中,她「善解人意」、「害怕孤獨,給人一種知心姐姐的感覺」。
她重新結識了男朋友,平日裡關係很好,直到被捕之前都在商場專櫃幫其賣表。
在高以翔意外去世之後,她也會表示紀念與哀悼。
她的最後一條朋友圈發於感恩節,其內容是「感恩,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
圖片來源:網絡
這是何等的諷刺而又令人驚悚!
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女魔頭,居然可以坦然自若地說出「感恩每一個人」這樣的話來。
一個全網通緝多年的逃犯,竟然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滋潤地活了20年,甚至建立起一個不小的朋友圈子。
如此高明而又縝密的偽裝,一般人實在難以看透。就像一位惡魔長出了天使的翅膀,美麗而又無比危險。
從這個意義上講,說她是「蛇蠍美人」一點都不為過。
圖片來源:網絡
02
在一般人的印象裡,連環殺人犯無不是兇神惡煞之輩。
這是長久以來影視、文學作品給人帶來的固有印象。
然而在現實中,他們卻往往是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甚至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勤奮與善良。
這讓人不禁想起2016年告破的白銀連環殺人案犯人高承勇。
圖片來源:網絡
在人們眼裡他是一個「老實人」、「孝子」的形象,甚至在重新組建的家庭中,家人也沒有感覺到絲毫的異常。
但事實上,他是一位殘忍強姦並殺害了多達11位女性的殺人魔,並且作案手法極為殘忍。
而在世界犯罪史上,很多臭名昭著的罪犯都具有這樣極度矛盾的特徵。
至善與至惡在同一個靈魂裡交織在一起。
美國上個世紀著名的「殺人小丑」約翰·韋恩·蓋西,他用絞刑的方式殺死了至少33人,但表面上他則是一個身材肥胖、面容和善的已婚男子。
他經常在社區中扮演小丑與孩子們玩耍,深受街坊領居的喜愛。
與此同時,他還經營了數家肯德基餐廳,常年投身於慈善事業。
俄羅斯有「羅斯託屠夫」之稱的安德烈·奇卡提洛,被指控在1978至1992年的時間裡至少殘害了53人,並且他還與數起食人案件有關。
圖片來源:網絡
他在被捕前的身份是一名教師,廣受學生與家長的尊敬,在家庭中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長輩。
對於這樣的反差,很多人都表示難以接受。
就像那些與勞榮枝關係不錯乃至有過肌膚之親的人,在得知她被捕的消息後紛紛驚出了一身冷汗:
原本認為與現實生活很遙遠的殺人犯,其實就在自己身邊。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這句話再一次得到了驗證。
03
著名心理學家榮格說過:恐懼與可怖都隱藏在表層底下,在我們心靈的深處。
深層精神是與鋼鐵與火焰的結合,當你們置身於精神深處,就會感到那冷酷,並為此痛苦與咆哮。你們害怕深層也是對的,因為它確實充滿恐懼。
因此,當人們不敢直面自己的內心時,就會用一層偽善的外殼將自己包裹起來。
圖片來源:網絡
在心理學上,這種表裡嚴重錯位的現象被稱為「人格面具(persona)」。
它非常生動地形容了一些人的生存狀態:他們在平日裡以虛偽的「面具」示人,從不在外人面前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把自己的欲望與情緒壓抑在內心深處。
對於一個人來說,這樣的壓抑註定有一個上限,一旦爆發出來,就會產生破壞性的後果。
有些細心的網友注意到了勞榮枝的微信頭像:一個帶著鬼面具、眼角有淚痕的初音未來。
原本這是是一個可愛、呆萌與略帶傷感的二次元頭像,現在看來卻是如此可怖。
圖片來源:網絡
因為,這個頭像正是勞榮枝內心最真實的寫照!
她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偽裝者,在溫柔、知性與嫵媚的面具下,是貪婪、暴虐、冷血。
正是因為勞榮枝將這層偽裝運用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才能夠捕獲一個又一個「獵物」,才能在「天網」密布的當下找到一塊自己的容身之所。
或許是由於她與人們心目中的「殺人犯」形象大相逕庭,在勞榮枝被捕後,一種說法開始在網友間流傳:
勞榮枝之所以作案,是受其前男友法子英「脅迫」所為。
如果對案件過程稍有了解就會發現,勞榮枝全程參與了所有的作案活動。
在大多數情況下,她都是打頭陣的「先鋒」,並且直接參與搜身、分屍等行為。
要知道,當時的勞榮枝充其量就是一位二十來歲的年輕女孩。
如果真是被迫作案,如果她在殺人後還有哪怕一絲的負罪感,她也不可能以如此平和的心態生活20年,並從容應對警察的抓捕。
顯然,這種說法是沒有說服力的。
可見在許多情況下,外貌、職業、社會地位、語言行為等外在表現是具有一定欺騙性的,它能夠影響人們正常的判斷能力。
而「女性」、「漂亮」、「弱勢群體」等標籤,就很容易讓人們產生「主犯不應該是勞榮枝」的錯覺。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錯覺所帶來的疏忽,給了許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知人知面不知心,人性的複雜程度,比我們想像的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