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年來,有關強姦幼女的案件時有發生,據相關數據顯示,大部分猥褻強姦幼女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孩子或者孩子家人的熟人。因為互相認識,家長和孩子對其都不會有太大的防備,可這樣也就給了這些人變成惡魔的契機。
接下來周化冰律師為您詳細介紹相關信息,歡迎大家的閱讀!
案件回顧:
某地一女子劉某早已和前夫離婚,自己一直養育著女兒,後來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男子趙某。趙某剛開始對劉某百般呵護,對自己的女兒也是十分體貼。但是沒想到男子長得人模人樣,但是內心卻是豬狗不如。
劉女士和趙某同居之後,就發現趙某的態度和行為有時候看起來很詭異。後來劉女士才知道自己的女兒一直遭到趙某的猥褻強姦,由於趙某威脅女兒說要是告訴別人,就會殺了一家人。女兒一直沒有告訴母親,再加上孩子平時比較內向,劉女士也沒有發現。
之後有一次劉女士看見趙某對自己女兒動手動腳,於是大聲呵斥,結果女兒開始大哭起來劉女士這才知道自己的女兒遭遇了什麼。
可是這個時候,女兒身上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遭受過趙某的侵犯,像這樣的情況,我們還能找到什麼有效地證據嗎?
律師在線:
可以查看床單、廢棄的紙巾、孩子的衣服上是否有混合斑(男性的精斑和女性的陰道分泌物),這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被性侵後,鎖定嫌疑人為自己伸張正義的關鍵在於證據,那受害者一般怎麼保留證據比較好呢?
簡單來說有「三不要」:一不要洗澡、二不要上廁所、三不要換洗衣物。
對於物證來講有「三要」:一要低溫、二要乾燥、三要防汙染。
比如說現場撿到的保險套、紙巾等,都是強有力的證據。
法律規定:強姦幼女情節惡劣或者姦淫幼女多人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是周化冰律師針對相關案件為大家做的法律知識分析,希望可以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