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一些「低頭族」無視交通安全,通過路口或橫穿馬路時,只顧看手機而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屢見不鮮。即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明確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違者將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12月31日《澎湃新聞》)
其實,天津擬對過馬路玩手機開具「罰單」之舉並非全國首例。此前,浙江的溫州市和嘉興市,以及河南省都分別對過馬路玩手機開具了「罰單」。雖然有的「罰單」只有10元,有的「罰單」只有30元,最高的「罰單」也不過50元,罰款不多,僅僅是「意思意思」,但這無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義,這不僅是對行人「過馬路玩手機」行為的一種處罰,而且也是對其他人的一種警醒。同時,更是呼籲廣大行人要自覺做到安全、文明過馬路。
根據相關調查表明,玩手機過馬路的行人闖紅燈機率比普通人高4倍,且橫穿馬路所用的時間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全世界每年有超過27萬行人,死於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時玩手機分散注意力被認為是重要原因之一。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一些行人卻錯誤地認為,過馬路玩手機不礙事,司機會主動禮讓行人的。於是,每每過斑馬線的時候,有的行人不是慢吞吞地通過,就是邊過斑馬線邊聊天。有的甚至還手拿手機,邊玩手機邊過斑馬線。更有甚者,有的竟然在斑馬線上嬉戲打鬧,全然不顧一大溜禮讓的各種車輛排著長龍在斑馬線前等候。
其實,斑馬線並非「安全線」,特別是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交通狀況更是瞬息萬變。據最新研究報告顯示,低頭看手機時,平均視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邊過馬路邊玩手機的行人在視覺上只能對附近3米至5米內的障礙物做出判斷,平均步行速度也會因此減慢16%至33%。看清一條簡訊最快需2秒,當機動車以時速60公裡行駛時,2秒便可開出33.3米,此時若行人注意力集中在手機上就不會注意到行駛過來的車輛,也就無法及時做出任何判斷,使得事故發生的機率比正常情況下高出好幾倍,那麼後果可想而知。
因此,筆者以為,此次天津出臺《規定》,對過馬路玩手機擬「開罰單」之舉,無疑具有雙重意義。一方面,此舉並非是與過馬路玩手機行為「過不去」,也不是為了那點「罰款」,而是對過馬路玩手機行為的一種善意提醒和陋習矯正,意在呼籲每一位行人在過馬路時切莫因為玩手機而忽視了「安全」,甚至丟了「性命」。另一方面,此舉也告誡每一位行人要學會知危險會避險,走路不當「低頭族」,這既是對他人生命安全和通行權益的尊重,也是對自己和家庭親人的負責。
「生命安全大於天。」但願各地不妨借鑑天津的好做法,讓過馬路玩手機「罰單」當成一種「常態」,從而通過「罰單」的威懾力和約束力,促使廣大行人真正做到安全、文明過馬路。
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