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規範高等學校命名工作。
按照《暫行辦法》, 高校名稱中使用的地域、學科或行業、人名等均受到嚴格限制。
在此之前,《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僅規定,校名不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不以個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近年來,一些高校追求「形象工程」,希望借升格、合併、轉設等機會更改校名,更名時「貪大求全」,導致出現了校名重複接近容易混淆,地域範圍容易誤導公眾等問題。
對此,《暫行辦法》分別提出了針對性舉措,比如,避免與其他學校名稱相近,引起混淆;保持名稱穩定,原則上同層次更名間隔期至少10年等。
《暫行辦法》將高校名稱分為三類:
本科層次的高等學校稱為「XX大學」或「XX學院」,
專科層次的高等學校稱為「XX職業技術學院/職業學院」或「XX高等專科學校」,
本科層次職業學校稱為「XX職業技術大學/職業大學」。
可以根據學校所在地域、行業、學科等特點,冠以適當的限定詞。
本科層次職業學校是新生事物。目前,教育部分兩批批覆成立了21所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它們均是從職業技術學院轉設而來,其中職業技術大學12所、職業大學9所。
但由於歷史原因,目前國內還有多所職業大學並非本科層次職業學校,比如天津職業大學、新疆職業大學、南通職業大學等,他們均為專科院校。
《暫行辦法》規定,高等學校名稱中使用地域欄位,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原則上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家」「國際」等代表中國及世界的慣用字樣,也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大區及大區變體字樣。
(二)原則上不得冠以學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學校確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把關,但須在名稱中明確學校所在地。
(三)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其他組織或個人擁有的商標、字號、名稱等,不得使用國外高校的中文譯名和簡稱。
21世紀經濟報導梳理發現,目前「國字頭」高校共28所。由於「國字頭」限制較嚴,一些新建大學往往求之不得,比如選址青島的康復大學曾被官方舉辦機構稱為中國康復大學,但此後改名為康復大學。
新設大學熱衷於採取「大區及大區變體字樣」,但往往陷入混淆,或讓考生報考志願時難以認清學校所在地。
比如冠名「華北」的大學有4所,分別為位於北京的華北電力大學,位於河北唐山的華北理工大學,位於河北廊坊的華北科技學院,但卻還有位於往往被認為屬於華中地區的河南鄭州的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該校1990年由河北邯鄲遷至河南鄭州辦學。
4所高校中,華北理工大學是2015年才更為現名,原名為河北聯合大學,2010年由原河北理工大學和華北煤炭醫學院合併組建而成。
所謂「大區變體字樣」,更會讓人乍看上去摸不準頭腦。東華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創建於1951年。其名稱的內涵是,東華寓意中國東方、東方的精華。東華大學本部在解放前是光華大學舊址。
也許是受此啟發,2003年,位於成都的四川工業學院與成都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合併組建為西華大學。
2000年,位於湖南衡陽的原中南工學院和衡陽醫學院合併組建南華大學。其實在前一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呈送審批的校名還是衡陽大學或湖南科技大學。
「東西南北」,不能缺一。實際上,北華大學比西華、南華更早成立。1999年,經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師範學院、吉林醫學院、吉林林學院、吉林電氣化高等專科學校合併組建為吉林省省屬規模最大的重點綜合性大學——北華大學。
可以發現,步東華大學後塵的3所大學,均為合併院校。
「東西南北」被佔用了,並不影響「大區變體」命名的大學繼續出現。2003年,位於四川南充的四川師範學院更名,但當時,已經有了一所位於成都的四川師範大學,四川師範學院因此「不走尋常路」,更名為西華師範大學。
在河北廊坊,還有一所北華航天工業學院,其前身為華北航天工業學院,是一所專科院校,2004年7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為北華航天工業學院。
《暫行辦法》還規定,省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學校確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把關,但須在名稱中明確學校所在地。
校名中既有省名又有城市名的高校只有一所,那就是山西大同大學。
這所學校位於山西大同,但與山西省內的太原學院、呂梁學院、晉中學院等不同,它從來沒有過「大同大學」或「大同學院」的名字,2006年一出生時就命名為山西大同大學,是由雁北師範學院、大同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大同職業技術學院、山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合併組成。
至於為何取名山西大同大學?該校官網轉載的一篇文章寫道,20世紀初,上海曾有一所與南開大學比肩的私立大學「大同大學」,此外,臺灣目前也有一所知名的私立大學「大同大學」。
除了避免重名,山西大同大學如此命名似乎還有一個理由,其2006年成立時,是一所山西省教育廳與大同市政府共建的高校,如今更是已成為山西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級大學。因此,冠名「山西」正可以彰顯其省屬大學的身份。
《暫行辦法》規定,高等學校名稱中使用學科或行業欄位,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農林、師範院校在合併、調整時,原則上繼續保留農林、師範名稱,確保農林、師範教育不受削弱。
(二)避免出現多個學科或行業類別並存的現象,原則上不超過2個。
(三)避免盲目追隨行業的發展變化而頻繁變更。
(四)使用相同學科或行業欄位時,在省域範圍內應具有區分度。
農林、師範高校曾面臨招生難、就業難的偏見。教育部有6所直屬師範大學,除了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 ,還有一所西南大學。2005年西南師範大學、西南農業大學合併組建而成。如果按照《暫行辦法》,這所高校恐怕將被命名為西南農業師範大學。
《暫行辦法》 高等學校名稱,還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原則上不得以個人姓名命名,但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條件批准,可以在學校名稱中使用對學校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捐贈者姓名或名稱。
(二)未經授權,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學校曾使用過的名稱。
(三)避免與其他學校名稱相近,引起混淆。
(四)字數原則上控制在12字以內。
其中,對人名的規定有所放鬆。捐贈者姓名可以經批准後使用。近日,湖南瀏陽提出籌建錢學森科技大學(暫命名),曾遭到命名質疑,如今依照《暫行辦法》,錢學森仍無法出現在校名中。
《暫行辦法》規定,由獨立學院轉設的獨立設置的學校,名稱中不得包含原舉辦學校名稱及簡稱。
因此,在《暫行辦法》出臺前獲批的浙大城市學院和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可能因此成為「獨苗」。
這兩所高校2020年成立前,曾分別是浙江大學的兩所獨立學院,校名為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辦學質量在國內獨立學院中領先。
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缺乏的浙江,兩所高校的轉設受到相當重視,轉設後成為公辦高校,也繼續得到了浙江大學的支持,不僅名稱中保留「浙大」以彰顯和傳承浙江大學文脈,還引進了兩位浙江大學派出的校長,分別為原浙大副校長羅衛東和中科院院士楊德仁。
《暫行辦法》還規定,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名稱在執行本辦法的基礎上,須在名稱中明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學校設立時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使用學校簡稱,簡稱僅可以省略學校名稱中的公司組織形式。
這是為了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精神,目前已有相當數量的民辦高中更名為「某某中學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編輯 李劍華 實習生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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