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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擬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近日,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告》。徵求意見稿顯示,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於今年年初向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提交了有關調整中山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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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擬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近日,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於調整中山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告》。 徵求意見稿顯示,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於今年年初向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提交了有關調整中山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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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辦幼兒園擬取消贊助費 調整收費標準(圖)
今天上午,東四五條幼兒園內空無一人,孩子們還在放假,但新生入園程序圖已立在園內。紀晨攝 本市公辦幼兒園擬取消贊助費 調整收費標準 一級一類園月總費用千元左右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本市正在制定幼兒園收費調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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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區擬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
近日,巴州區發改委、巴州區財政局、巴州區教科體局等部門發布了《關於對<巴州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提出為進一步提升公辦幼兒園辦園水平和保教質量,擬對全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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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臺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方案
號),在開展前期調研、成本監審的基礎上,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擬定了《東臺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東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東臺市教育局2020年11月27日東臺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為促進我市學前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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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為完善我市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提升公辦幼兒園辦園水平和保教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對高質量學前教育的需求,在開展成本監審、公開徵求意見、風險評估、專家論證等基礎上,參考自治區幼兒園收費政策,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聯合印發了《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寧市財政局 南寧市教育局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南發改收費〔2020〕71號),對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進行調整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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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這個區域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有調整
為進一步加強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促進學前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7號)及價格管理權限相關規定,經過價格調查、成本監審、召開座談會及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專家論證、社會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報請市政府常務會審定同意,決定調整中心城區城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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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據報導近日,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聯合印發《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寧市財政局南寧市教育局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明年起南寧市分步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範圍為南寧市城區範圍內的公辦幼兒園及公辦小學附設的學前班、幼兒班(自治區管理的公辦幼兒園除外)。《通知》明確,幼兒園的收費項目有保教費、住宿費、夥食費及自治區規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除上述收費外,幼兒園不得再收取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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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南寧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分兩步執行
近日,南寧市印發了《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寧市財政局 南寧市教育局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進行調整規範。以城市普通園為例,2021年春季學期起,保教費將調整到420元/人·月;2022年秋季學期起將調整到54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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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區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關於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山東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和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明確幼兒園收費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濰發改價格〔2020〕212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我區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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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擬調整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保育教育收費標準
中國甘肅網8月29日訊 據蘭州晨報報導(掌上蘭州·蘭州晨報首席記者 武永明)綜合考慮幼兒園辦園成本、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其他城市保教費收費標準、城區及遠郊縣區經濟發展差距、幼兒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蘭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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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公辦幼兒園收費將調整!惠民性幼兒園收費標準範圍確定
牛小城從提案答覆中獲悉教育部門將對公立幼兒園收費過低擬做調整針對惠民性幼兒園價格將將有控制範圍☟☟☟我市目前共認定普惠性民辦園222所,在園幼兒達36784人。為了縮小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過低與民辦幼兒園收費較高之間的差距,我們正積極協調市發改委,對公辦幼兒園過低的收費標準予以調整,同時,將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控制在同級同類公辦幼兒園上浮150%的範圍內,達到普惠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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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梧州市本級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調整
梧州市擬調整市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的情況說明一、調整收費標準的背景、依據(一)我市市本級公辦幼兒園基本情況截至2020年9月,梧州市本級幼兒園總數為180所,在園幼兒(部分公辦幼兒園,教學設施大多始建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辦園時間長,設施設備陳舊,在幼教經費投入不足的情況下,公辦幼兒園基本沒有能力進行更新改造以及添置新的教輔設備。因此,合理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並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有利於緩解目前公辦幼兒園運轉的困難,改善辦園條件,保障公辦幼兒園辦園質量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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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擬調整 省優質園700元每生/月
昨天,市物價局發布消息稱,蘇州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近日共同起草了《蘇州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省優質園收費從500元擬調整至700元每生每月、市優質園提高至550元每生每月、合格園擬調整為450元每生每月,從2018年秋季招收新生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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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
今天(9月7日)上午,市物價局在連雲港發布演播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連雲港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情況和8月份我市主副食品價格走勢。連雲港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情況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經市政府同意,市物價局聯合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對市區(不含贛榆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予以調整,於8月28日下發了《關於調整連雲港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連價費〔2018〕109號),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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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調整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齊魯網濰坊3月13日訊(青州電視臺 劉明 政務)為加強對自收自支公辦幼兒園的收費管理,青州市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明確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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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南寧市分步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本文轉自【南寧日報】;保教費實行類別和等級管理,2021年春季學期起城市幼兒園中的自治區示範園每人每月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為600元;住宿費最高收費標準為250元/人·月……《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寧市財政局南寧市教育局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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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這裡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上調!
12月22日聊城市茌平區發布關於規範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的通知通知中茌平區保教費收費標準修改為關於規範調整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的通知茌平區直、鎮、街道辦事處公辦各類幼兒園:為進一步完善茌平區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於公布<山東省定價目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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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教育局擬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附2020幼兒園收費項目~
報告中提到,由於公辦園收費機制滯後,成本分擔需完善,下一步計劃改革收費機制,完善成本分擔,根據生均成本調整公辦園收費標準,系統研究對普惠性幼兒園的補助政策。報告還建議將《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我市學前教育普惠優質健康發展的決定》中有關預測新增公辦幼兒園學位的任務數由17.5萬調整為12.8萬,實際數量按照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佔比達50%來測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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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明年春季學期開始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南寧市明年春季學期開始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城市普通園保教費每月收取420元/人南寧市將從2021年春季學期起,分兩步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調整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不涉及已在園就讀的幼兒。近日,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我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教費、住宿費按學期收取,每個學期按5個月計算,不得跨學期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