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Eugene de Blaas. Flower Seller
昨天的文章發出後,不少人留言問學英語的方法。
我本來是沒資格回答的。雖然我現在的閱讀以英文為主,從新聞到小說再到學術作品;可是離英文好還有很長的距離,我認為,至少還要能寫一手漂亮的文章——這得再給我十年。
但還是說說吧,你不要太當真,有用最好,沒用也不要生氣。好的英文老師到處都是,跟他們請教。
想學好英文的人,應該非常多。他們最大的障礙在哪裡?我認為是焦慮。這是學第二語言特有的。人在學母語時,沒有焦慮,當時你還小,你一個音一個音地聽,一個詞一個詞地學,有時會忘記,經常會出錯,你卻無所謂,時間一久,就會了。
學英文也是這樣,笨功夫逃不掉,只是你心裡充滿了「要迅速學會」的渴望,此時遺忘和緩慢將殺死你的耐心。
我當時給自己定了十年的計劃,先狂背了幾千了常用詞,然後開始讀英文原作。為了預防自己半途而廢,採取了一個策略,即使只讀一天也要有收穫,所以拋棄傳統的教科書,找了一本對理解英文世界必有幫助的書:《聖經》,逐字逐頁,讀了三遍,起初很慢,後來速度就上去了。同時,我在媒體上開了一個解讀《聖經》的專欄,終結這本教科書時,專欄結集出了一本書。算是學習工作兩不誤,一書三吃。
我當然不建議你讀《聖經》,但你可以找一本你最喜歡的、或者最貼近你專業的英文原著,你就是只讀一頁、只讀一天,也不錯,這能大大降低你萬一放棄時的挫敗感:「我並沒有浪費時間。」
嘗到讀經典的甜頭後,我一直延續這個方法,第二本教科書是羅素的《西方哲學史》,第三本是Antony Flew的《God & Philosophy》,第四本是Hans-Georg Gadamer的《Truth and Method》。後兩本都是悶書,《西方哲學史》當成教材反覆讀是不錯的,羅素的文筆漂亮,敘事簡潔,生性幽默。
練聽力除了每天固定聽半小時BBC外,《1984》語音版是我最愛,當時住在鼓浪嶼,我晚上有環島長時間散步的習慣,邊走邊聽,周而復始,聽了五十來遍。這本傑出的作品,同時也教給小說的架構與方法、語言的精確和克制。
讀經典的同時,輔予新聞閱讀,可以對語言的更新保持敏感。早期我選的是《紐約時報》,每天讀一篇新聞。
這麼慢慢磨啊磨,時間一天天過去,無論情緒有何起伏,也不管發生什麼,天天都花一些時間在英文上,它不再是負擔,反而像是打坐、飲茶和長跑一樣讓人開心的儀式。
英文程度提高後,有陣子非常惶恐,老怕自己會忘掉。於是閱讀速度越來越快,一本讀完迅速接一本,一刻也不敢休息。某年年終一統計,我今年讀了二十來本英文原著。這才突然意識到:哦,我的英文算是畢業了。
英文學習就是這樣,熬時間。雖然徵途很遠,可不用來學點什麼,時光也不會停留。我願意到七十歲、八十歲、一百歲時,也給自己定個十年的目標,來吧,接下來玩這個。這不是勤奮,這是樂在其中的遊戲,這是長跑,這是毒品,你一旦上癮,很難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