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被罰9萬: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

2020-12-13 澎湃新聞

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被罰9萬: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

2020-12-12 13: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衛星財經消息,近日,山東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被處罰款9萬元。此外,時任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總經理潘國波對上述行為負責,受到警告處分並被罰款7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保監罰決字〔2020〕28號)

魯銀保監罰決字〔2020〕28號

 

當事人: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經十東路10567號成城大廈B座

主要負責人:潘國波

當事人:潘國波

身份證號碼:37072719710619XXXX

職務:時任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總經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以下簡稱《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嫌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查,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間,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安排姚某在未取得中支高管任職資格情況下,在亞太財險濟寧中支以高管身份對公司籤報、費用報銷等各類經營管理事項進行審籤,並在2018年度考核中按照中支機構班子成員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評。姚某實際履行中支高管職務。

時任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總經理潘國波是對上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述事實,有《調查事實確認書》、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2019〕4號)複印件、亞太財險濟寧中支部分普通費用報銷單及內部籤報複印件、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2018年三級機構班子成員薪酬考核管理辦法及對濟寧中支2018年度機構考核指標複印件、對相關人員的調查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綜上,我局決定作出如下處罰:

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罰款9萬元;依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時任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總經理潘國波警告並罰款7萬元。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繳款碼到財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銀行中的任一銀行進行同行繳款。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關鍵詞 >> 媒體號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相關推薦

評論()

相關焦點

  • 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違法遭罰 高管聘任無任職資格人員
    來源:中國經濟網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8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保監罰決字〔2020〕28號)顯示,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財險山東分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
  • 華康保代上海違法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
    據了解,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違法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4年10月起,汪繼瓊作為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實際負責人履職。直至2015年8月10日,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才向上海保監局提交汪繼瓊擔任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負責人的申請。2015年10月21日,汪繼瓊才取得該局核准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 因拒不賠付保險金 人保財險浙江分公司被罰60萬
    記者 黃敏11月18日,浙江銀保監局連續公布四張罰單,人保財險浙江省四家分支被罰233萬,多名相關負責人一併領罰,年內領到的罰單金額已過千萬元。其他的罰單內容是,人保財險溫州市分公司、杭州市餘杭支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分別被處罰款50萬元。人保財險蒼南支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被處罰款35萬元。此外,多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受到警告處分,並被罰款合計38萬元。
  • 半數罰單劍指財險領域 前三季度保險業被罰近9000萬元
    具體處罰方面,財險領域尤其是車險業務暴露的問題頗多。華海財險被罰187萬,領到財險領域的最大罰單;人保財險、太保財險等幾家上市險企也吃到了百萬級別的大罰單。保險中介前三季度領罰的數量與金額均有所減少,欺騙投保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依舊集中。此外,人身險公司中,人保壽險因資料造假等問題被罰140萬元。車險違規「老大難」!
  • 違規聘任高管並實際履職 安心財險領保監會新年首張罰單
    由於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擔任公司高管,且當事人在實際工作中均已履職的違法行為,安心財險及相關責任人被處以共計14萬元罰款,三名關聯人員同時受到保監會警告。  對此,安心財險方面負責人士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聘任高管方面,公司的董事會程序是合規的,兩位人員也已經參加並通過了保監會的任職資格考試,對外顯示為擬任狀態。
  • 華康保險代理公司上海分公司聘任不具任職資格人員被罰款6萬元
    行政處罰書顯示,經查,2014年10月起,汪繼瓊作為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實際負責人履職,直至2015年8月10日,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才向上海保監局提交汪繼瓊擔任華康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負責人的申請。2015年10月21日,汪繼瓊才取得上海保監局核准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 人保財險兩支公司合計被罰166萬 兩人被撤銷任職資格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3日電 銀保監會網站13日公布兩則銀保監分局本級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財險」)兩家支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罰,合計處罰金額達166萬元。其中,唐銀保監罰決字〔202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人保財險豐南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被處以罰款65萬元;時任經理劉立方對以上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撤銷任職資格。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1月3日。
  • 上海聯達保險代理違法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
    中國經濟網別經11月30日訊 上海保監局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上海聯達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存在違法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人員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合併罰款4.5萬元。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聯達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存在兩項違法經營行為。
  • 這3家保險公司浙江分公司被罰!信泰君康被罰15萬中意被罰5萬
    9月10日浙江銀保監局公布了一批行政處罰信息,信息顯示,因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中意人壽浙江分公司被浙江銀保監局罰款5萬,信泰人壽浙江分公司和君康人壽分公司被罰15萬,相關責任人也分別被警告並罰款。
  • 去年934家公司累計被罰超兩億元-嚴監管成去年保險業關鍵詞
    此外,人保財險廣州市分公司、湛江支公司、遵化支公司;中華聯合財險廣州中支、上海分公司和大地財險新疆分公司也都因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收到百萬級罰單。這其中不乏部分險企被暫停新業務。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財險業,共有5家分支機構被暫停新業務。其中,中華聯合上海分公司和大地財險新疆分公司除被監管罰百萬罰單外,還分別被責令停止接受信保新業務2年、停止接受商業車險新業務3個月處罰。
  • 德華安顧人壽保險山東分公司違法違規 遭銀保監局處罰
    據魯銀保監罰決字〔2019〕14號顯示,德華安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山東銀保監局依法對其警告及處罰。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以下簡稱《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山東銀保監局對德華安顧人壽山東省分公司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案件現已審理終結。
  • 編制虛假材料 永誠財險湖北分公司合計被罰13萬元
    編制虛假材料 永誠財險湖北分公司合計被罰13萬元 出處
  • 保險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考試將被取消;平安斥資接盤上海歌斐中心
    「悅保科技」帶您快速了解保險行業資訊——領先的車險SaaS、保險OCR、寵物識別等技術服務保險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考試將被取消近日,銀保監會下發《關於深化銀行業保險業「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積極探索取消或下放行政許可事項,從2021
  • 保險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考試將被取消;平安斥資40億元接盤上海歌斐...
    保險公司董監高任職資格考試將被取消 近日,銀保監會下發《關於深化銀行業保險業「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積極探索取消或下放行政許可事項
  • 64家財險公司劃歸地方銀保監局實行屬地監管;友邦人壽6名高管任職...
    支付寶開放寵物鼻紋識別技術助推寵物險上線泰康保險集團在湖北累計投資近600億元廣州惠民保上半年單筆最高賠付8.9萬元北京車險「互碰快賠」機制累計處理案件16.1萬件處罰通告中華聯合財險和田分公司業務違規搭售保險被罰44萬元國華人壽山東分公司因多項違法違規被罰36萬元
  • 車險業務違規申辯被駁回 平安財險涉「四宗罪」被罰179萬
    針對平安財險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申辯意見,銀保監會經覆核認為:一是平安財險於檢查進場前已經自查整改,並主動向檢查組報告,未造成危害後果,符合《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規定;二是延續任職之前的處理方法不構成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的理由。
  • 虛構保單保大蒜 停業罰款30萬?保險數據勿造假、妨礙監管是雷池
    一則「泰山財險濟寧金鄉支公司因虛構9份大蒜目標價格保險騙保行為,遭停止開展相關新業務」的新聞引起了業內注意。9月16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年初至今,已有十餘家保險機構被監管處以此類處罰,其中被停止開展新業務時間最長者達3年。細究被罰的原因,除了編制虛假報表資料、提供虛假報告報表外,妨礙監督檢查者亦有之。
  • 理賠人員侵佔保險金 太保財險呂梁中心支公司合計被罰4.2萬元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10月12日,呂梁銀保監分局發布罰單顯示,因存在理賠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佔保險金的行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呂梁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保財險呂梁中心支公司」)被罰3萬元,相關責任人員劉倩倩、薛衛平、王玉斌被警告並分別罰款5000元、4000
  • 人保財險浙江四家分支被罰195萬
    來源:新浪財經11月18日消息,浙江銀保監局連續公布四張罰單,人保財險浙江省四家分支被罰195萬元,多名相關負責人一併領罰。具體來看,人保財險浙江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被處罰款60萬元。人保財險溫州市分公司、杭州市餘杭支公司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分別被處罰款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