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哈爾濱男子劉某國姦淫4歲幼女案,被告人劉某國被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哈爾濱男子強姦四歲幼女被判死刑##
4歲女童被拾荒鄰居侵害
在今年8月29日晚,劉某國將4歲的鄰居妍妍(化名)從家中騙走,數百人搜尋未果,劉某國將妍妍挾制到哈爾濱某工地宣傳圍擋下排水溝內,不顧小女孩的反抗,採取暴力手段猥褻並強姦年僅4歲的妍妍,次日劉某國將妍妍送回家中,家人發現孩子的身上出現多處新傷,內褲帶血,下體撕裂嚴重,經過醫院的初步判斷,妍妍下體新近裂傷,其臀部、雙下肢、背部、面部、手部挫傷,傷情十分嚴重,在當日妍妍就被送進哈爾濱兒童醫院ICU搶救。
案犯曾編造案發地欺騙警方
據了解,劉某國身世較為複雜,從小道德意識淡薄,與七旬養母靠拾荒維持生計,因賣廢品和妍妍家人熟識。劉母稱「有時候幫別人家幹點零活掙錢,錢都被他用來買酒了。只要喝了酒,他沒有一次不惹事,酒後常對她打罵,有次喝酒後還砸了別人家的玻璃。」在案發當天,劉某國還喝了大約2斤白酒,帶走女童妍妍後徹夜未歸。
據警方透露,嫌疑人劉某國並不配合警方工作,還曾編造了2個虛假的作案地點。
女孩被摧殘堪比韓國「素媛案」
韓國的「素媛案」想必大家有所耳聞,著名的電影《素媛》的原型就來源於此。2008年趙鬥淳綁架並強姦了一名8歲女孩,造成女童重傷,大小腸流出,終身不得不使用人工的肛門與尿袋。
根據審理本案的法院判決書顯示,罪犯劉某國對女童妍妍的侵害造成身體三處重傷二級,其中一處為九級傷殘,兩處十級傷殘。就在12月2日妍妍的父親告訴記者,儘管從案發時間到現在已經三個月時間了,但是孩子仍在重症監護室搶救,由於傷情嚴重,為了保命,到現在孩子的下體修復手術還沒有做。
和韓國「素媛案」趙鬥淳侵害8歲女孩相比,劉某國侵害年僅4歲的女孩妍妍,而且還與妍妍的家人熟識,如此喪心病狂,罪大惡極。

嫌犯曾兩次獲刑,當庭被判死刑,罪有應得劉某國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此案中劉某國使用暴力手段姦淫幼女,其行為構成強姦罪。經兩次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使用特別殘忍手段姦淫年僅四歲的幼女,造成被害人妍妍身上三處重傷的特別嚴重後果, 嚴重損害了被害幼女的身心健康,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法庭當庭進行了公開宣判,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某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劉某國之所以被判死刑,一方面是因為強姦行為針對的是4歲的幼女,且造成女童三處重傷的嚴重後果,極其嚴重地損害了女孩的身心健康,影響十分惡劣;另一方面,也考慮了劉某國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再次犯罪,主觀惡性極大!
警惕熟人作案,我們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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