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陝西西安兩名男子身穿「囚服」上街的圖片,引發網友關注。
9月9日,陝西西安警方通報稱:9月8日,在本地的微信群裡流傳著一張圖片,圖片中有兩人身著「西安市看守所」字樣的「囚服」,騎摩託車行駛於西安市電視塔旁的公路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經調查,身著「囚服」的兩人分別為侯某某(西安長安人)和黃某某(西安雁塔人)。
兩人通過某網店定製併購買了印有「西安市看守所」字樣的「囚服」,隨後身著所購「囚服」騎行於市內。
兩人表示,出於好奇和標新立異的心理而做出上述行為。
刑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的規定,公安長安分局依法對侯某某和黃某某二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網友:這下如願以償了……
此前,也曾有人為博眼球、賺流量,在公共場合「做秀」,妨礙社會治安。
公共場合不是秀場!
前幾日,上海地鐵13號線武寧路站內,有兩名年輕女子,直接在人來人往的站臺上做劈叉動作。
目前,兩人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軌交公安處以行政警告。
網友紛紛質疑:地鐵豈是「秀場」?
今年8月,廣州市公安局通報稱,有男子在地鐵車廂鋪草蓆,拍攝和直播躺臥、吃飯等視頻,影響乘客安全出行。
警方依法對2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其中一人還是95後。
無論怎樣博眼球、賺流量
法律的底線不能跨越!
來源:中國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