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22日,在山東省安丘市柘山鎮後馬時溝村,李安彤(化名)和女兒蓉蓉(化名),及其鄰居張菊(化名)被殘忍殺害。案發後,當地警方很快鎖定嫌疑人為李安彤的公公劉棟(化名),但移交安丘市人民檢察院後,劉棟當庭翻供,稱遭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後因證據不足,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案發至今已有23年,殺害三人的兇手仍未找到,李安彤和張菊的家人仍然堅信,兇手就是當年警方鎖定的嫌疑人劉棟。但劉棟的女兒告訴津雲新聞記者,自己的父親含冤背負了23年的罵名,還因遭刑訊逼供落下了殘疾。劉棟說,"我是冤枉的,如果能找到嫌疑人我就感謝了。"
當年受害者遇害的房子已被拆除,現在變成了一片草地。
打開門,家中死了三個人
1997年2月22日,在李安彤和丈夫劉偉(化名)的家中,李安彤和女兒蓉蓉、鄰居張菊被殘忍殺害。三天後,李安彤的公公劉棟前來找孫女蓉蓉,打開門後發現了家中的三具屍體,後叫來村民並報警。警察排查後,很快將嫌疑人鎖定為劉棟。
據李安彤的弟弟李安強(化名)回憶,當時警方明確告知了受害者家屬,"兇手找到了,就是劉棟,作案經過劉棟都招了。"被殺害的鄰居張菊的兒子張東(化名)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說法:"警察說就是他(劉棟),除了他就沒別人了。"
公安機關完成了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後,將該案件移交到了安丘市人民檢察院。但在檢察院,劉棟翻供,稱自己遭到了刑訊逼供。1997年4月30日,安丘市人民檢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劉棟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李安強和張東說,23年過去了,奪走三條人命的兇手仍未找到,痛失家人的傷痛一直無法抹去。
安丘市人民檢察院:1997年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是正確的
因為案件遲遲未破,堅信劉棟就是兇手的李安強,在2019年年底,再次向安丘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
2020年4月10日,安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服務中心給李安強出具了答覆函:經審查認為,依據安丘市公安局偵查的該案現有證據材料,劉棟涉嫌故意殺人犯罪存在疑點眾多,沒有確切證據證實是劉棟作案,犯罪嫌疑人劉棟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我院於1997年4月30日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是正確的,案件處理適當。
2020年4月10日安丘市人民檢察院給李安強出具的答覆書
雖然收到了答覆函,但李安強並未放棄。2020年5月23日,李安強從山東省公安廳信訪科的相關工作人員處,具體了解到了當年這一案件的情況,"今年5月23日,省公安廳的領導見了我,問我當年的事,我說我也不知道,這時候旁邊的公安廳信訪科的工作人員向領導報告了當時的情況,我在一旁聽到了。"
李安強向記者轉述說,1997年,劉棟4次承認了自己的作案動機和作案經過。1997年2月22日晚,已經退休的劉棟在接替自己工作的村書記家喝酒,酒後隻身一人去了兒子和兒媳的家中,當時劉偉(化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兒媳李安彤和孫女蓉蓉,劉棟想對李安彤動手動腳,遭到了李安彤的激烈反抗,劉棟順手抄起家中的木棍打向李安彤,將李安彤打暈。
李安強說,劉棟交代,本想打死李安彤後將孫女蓉蓉抱回自己家中,沒想到,二人打鬥過程中,蓉蓉醒了過來,不斷哭鬧。劉棟害怕事情敗露,用木棍將蓉蓉打死,後又將已被打暈的李安彤打死。期間,隔壁鄰居張菊聽到了爭吵聲,劉棟以"快來看看什麼事"為由,將站在門外、不清楚屋內情況的張菊拉入家中,也用木棍打死。
隨後劉棟稱將木棍扔到了鄰居張菊家,但警方未在張菊家找到。事發當晚,劉棟回到自己家後,煮了一鍋豬食,把衣物等一併銷毀。案發後的兩晚,劉棟都到案發現場銷毀證據,將指紋抹掉,開門和關門均使用手背,而不是手掌。
李安強轉述,事發後的第三天晚上,沉不住氣的劉棟去張菊家詢問她二兒子,這兩天是否看到了蓉蓉,張菊的二兒子稱並未看到,劉棟再問,張菊去哪了,二兒子說不知道。隨後二人來到李安彤家中,進屋看到屋內的情況後,劉棟報警並在村裡"吆喝":都快來看看家裡發生什事了。當時很多村民來到了李安彤的家中,破壞了案發現場。
屍檢報告:鈍器多次擊打頭面部致死亡
2020年10月14日,在李安強的要求下,安丘市公安局告知了在1997年李安彤、蓉蓉和張菊死亡後,鑑定機構對三人進行屍檢後得出的結論,"三人死因都是由於鈍器多次擊打頭面部,造成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張東說,受害者家屬之所以至今仍然堅信劉棟就是"兇手",除了當年警方確定告知了家屬外,還因為劉棟與兒媳婦的矛盾由來已久。
1997年,在山東省安丘市柘山鎮後馬時溝村,李安彤的家和張菊的家緊緊相連。因為李安彤的丈夫劉偉在外打工,李安彤獨自帶著6歲的女兒蓉蓉,和與自己母親年齡相仿的鄰居張菊關係十分親密,家中有事常會互相幫忙。
據今年已過古稀之年的張菊的兒子張東回憶,李安彤原來在村上的大隊做飯,被時任村書記的劉棟看中,劉棟託媒人將李安彤說給了自己的兒子劉偉,1990年,李安彤和劉偉結婚,婚後生下了女兒蓉蓉。張東說,劉棟一直對兒媳婦李安彤"動手動腳",劉偉看不下去,常常因為這件事與父親爭吵。"劉偉出去打工前我倆聊過一次,他說他也不想出去,但是在家老生氣,還不如出去掙錢了。"張東說。
李安彤的姐姐告訴津雲新聞記者,李安彤結婚後常向自己抱怨,劉棟總有一些越界的言語及動作。李安彤的弟弟李安強說,自己曾陪同不堪其擾的姐姐去安丘市法院打算起訴離婚,"我們都到法院門口了,我姐看著我就哭,說離婚捨不得孩子。後來我們就回家了,我姐說,就這樣將就過吧。"
張東和李安強表示,事發前劉棟的"惡名"早就在村裡流傳。不過津雲新聞記者採訪了多名當地村民,均表示:"我們沒看到的事情,不好說的。"
劉棟:口供都是他們瞎編的
10月13日,劉棟的女兒劉芳(化名)接受了津雲新聞記者的採訪,劉芳說,"我們一家人都是受害者。"
劉芳表示,當年警方沒有證據,通過用刑訊逼供的方式,才讓父親說出了所謂的"口供","我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我用我人格擔保,如果兇手是我父親,我第一個不饒。後來我父親跟我說,當時在裡面實在是堅持不了了。當年他在裡面受了多少罪,我都不敢想。回家的時候兩條腿基本都不能走路了,其中一條腿的關節直接不行了,後來做手術換了關節才能走路。"
劉芳認為,當年父親唯一做錯的地方,就是發現案發現場後,喚來村民,"他當初不懂這些,叫來村民破壞了現場。"
對於父親與弟妹之間的矛盾,劉芳說,確實關係不好,但那些動手動腳的傳言都是"胡說八道","絕對沒有那樣的事,無中生有。我父親當了30年的村支書,是多么正氣的人,說那些傷天害理的話的人,真的沒法治了。他倆的關係不好是因為當時我弟弟結婚時沒有自己的房子,他們住在一起,我父母住在南屋,他們住在北屋,我父親脾氣不好,生活在一起難免有一些摩擦。其實都是不大的事,一般人也就壓在心裡。但是我父親嘴碎,好吆喝,在村裡吆喝他和兒媳婦關係不好,可能村民就覺得他毛病挺多的。後來我父親又買了房子,自己搬出去住了。"
10月14日,現在仍然生活在村裡的劉棟告訴津雲新聞記者,自己身上有很大的冤情,"如果能抓到嫌疑人我就非常感謝了。"劉棟回憶,當時好幾天都沒有見到孫女,去兒子家發現大門是從裡面關上的,繞到後門一看,發現了屋內的情況,隨即報警,"我什麼都不知道,口供都是他們瞎編的,我是冤枉的。"
還住在村裡的劉棟的家
警方:繼續對該案的偵查活動
劉芳說,就因為警方得出的"錯誤結論",導致了劉棟和兒子劉偉之間生出了間隙。
劉芳說,事情發生後,失去妻子和女兒的劉偉十分痛苦,靠酗酒麻痺自己,後來離開老家,去其他地方娶妻生子,很快又和第二任妻子提出離婚,一個人在外打工。
因為長期酗酒加之心情鬱悶,不到40歲的劉偉,患上了急性胰腺炎,不幸離世,"他生病後就從打工的地方回到了老家。呆了沒多久,就給我打電話說,自己快不行了,我把他接到濰坊治病,在醫院休克了好幾次,都是搶救回來的,我弟弟不想治了,要回老家,我就給他拉回去了。當時他吐血、尿血、拉血,從我拉他來治病,到送回去,再到他走,不過5天的時間。"劉芳稱,作為家人,自覺很對不起劉偉的第二任妻子和孩子,這二十來年,一直幫著女方撫養這個女孩。
"這些年,我們這個家承受了雙重的痛苦,這個案子到現在都破不了,我父親快80歲的人,如果有那一天,真的死不瞑目。"劉芳說。
10月13日,津雲新聞記者與山東省安丘市公安局取得了聯繫。10月16日,山東省安丘市公安局宣傳科的工作人員回復,經了解辦案部門,該案件目前還在全力偵查階段。
不過在安丘市人民檢察院4月10日出具的答覆函中提到,"現經多次與公安機關溝通,安丘市公安局表示將繼續對該案有針對性的開展偵查工作。下一步,我院也將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該案件進行偵查工作,爭取早日破案。"
津雲新聞將持續關注、報導此事。
津雲新聞記者 馬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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