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你的意思是,你還是好人了?你報復她們什麼?
華瑞茁:我恨這個群體,這些婊子是最下賤的人,人人都該殺,我被她們傷害過。
大概是7年前,1994年,我21歲,剛剛到本市才3年。一次我和幾個同事去打桌球,遇到一個女孩也在打球,球技還很不錯,人也漂亮,打扮的也時髦。我和她打了幾局,感覺很聊得來,就互相留了電話號碼。
她說自己是本市郊區人,小時候父母雙亡,是姨媽養大的。她目前在一家五星級酒店,做前臺接待員。我在本市沒有女性朋友,她是第一個。
那段時間,我經常請她吃飯、跳舞、唱歌,所有錢都是我花的。她長得美又能玩,女人味十足,我對她很有好感,想要追求她。我向她表白以後,她也沒有拒絕,我們就正式交往了1年。
這是我的初戀,我付出了很多。當時是90年代,我每個月才賺一二百,前後在她身上花了好幾千。好幾千啊,當時一套高檔西服才50元錢。不過,我逐步覺得她有些不對,言談舉止比較輕佻、粗俗,打扮也不像普通女孩。
民警:她也是站街女?
華瑞茁:差不多,她是暗娼,當時叫做女公關,或者公關小姐。不過,我是半年以後才知道真相。我每次要見她的同事,她都想方設法阻攔。我懷疑她沒工作,她才說自己是做公關的。
她很喜歡奢侈生活,不喜歡過拮据的日子。本市有錢男人太多了,很容易從他們身上搞錢,是賺錢的捷徑。那時候,我從黑龍江鄉下進城不久,對大城市不太了解。我還以為女公關真的只是陪酒、陪唱歌而已,最多被男人摟摟抱抱。我苦口婆心勸她別幹了,我可以養活她。
她卻說「你每個月那點錢,夠幹什麼的?說真的,不是看你對我這麼好,早就和你分手了。我的客人不是老闆就是當官的,你哪裡配得上我!我都不好意思和同事說,我男朋友是開大車的」我很生氣,和她爭吵起來,當時就分了手。
沒想到,半個月以後她又來找我,要求複合,說自己決定不幹這些了,去一家小公司做了前臺接待。我去過她的公司,發現她沒騙我,相當高興,就又和她好了。
我們又交往了半年,我帶她見過了我的父母,開始談婚論嫁。誰知道,一天我開車路過一條街,看到她濃妝豔抹,和年齡很大的香港老頭上了一輛車。
我追著這輛車開了一會,看到她們手牽手,去了一家高級酒店開房。我本來想去捉姦,但酒店的人不放我進去。我只能坐在大廳等她。她下來的時候,手上多了一塊香港女表。
原來,她私下還在做這種生意。我實在忍不住,罵他「你個婊子,為了一塊表就和老頭子上床?」她看到我也有些驚慌,就往外衝。我想去抓她,被酒店保安攔住。
她當天沒有回到出租屋,後來半個月也沒有人影。一天我又去的時候,發現她已經搬家走了,只留給我一個字條。字條只有一行字「窮光蛋還不如妓女!」看了這句話,我對她恨之入骨。
同她交往1年多,花費了我數千元和感情,結果換來這麼個結局。我想去報復她,但她說在郊區的姨媽家地址是假的,我也不認識她的朋友。後來我想起來,她曾經有一次接電話,說過一種方言,絕對不是本地話。
後來我聽一個同事說過類似的話,才知道只是閩南語。看來,這婊子根本不是本市人,是福建某地的人,她一開始就在騙我。她說不定回老家去了,福建這麼大,我到哪裡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