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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主播刷粉被騰訊「抓現行」,賠了15萬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通訊員 餘法某網購平臺賣家楊某提供「刷粉」服務,其中包括為騰訊旗下的企鵝電競主播刷粉。騰訊公司的代理人假扮客戶,支付180元購買其中一款「產品」,取證後以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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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告了網店小賣家,誰讓你幫企鵝電競直播刷粉,索賠100萬
今天(9月21日),杭州餘杭法院判了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原告是騰訊公司,被告是一個網店小賣家。這個賣家很不地道,做的生意就是幫直播間刷粉。這回騰訊是為其企鵝電競直播平臺而戰,索賠100萬。他店鋪中公然銷售的寶貝叫「企鵝電競粉絲低價主播定製」,並號稱「廉價高質 安全可靠」,引起了原告騰訊公司的關注。騰訊公司在公證人員的見證下進行了「測試」,騰訊公司工作人員在楊某店鋪中購買了180份「人氣2小時,人氣10W,粉絲2000」產品,支付了180元,要求其為特定直播間「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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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騰訊告了網店小賣家,索賠100萬!法院這樣判
直播刷粉,在圈內已經不算秘密,所以常常會出現高漲的人氣慘澹的銷售,從根本上來說是擾亂了平臺對主播的正常評價機制。今天(9月21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判了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原告是騰訊公司,被告是一個網店小賣家。這個賣家很不地道,做的生意就是幫直播間刷粉。這回騰訊是為其企鵝電競直播平臺而戰,索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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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遊戲直播刷粉刷人氣不正當競爭案:淘寶店家判賠騰訊15萬
近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對首例遊戲直播刷粉刷人氣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了判決,判令銷售直播間刷數據服務的淘寶店家賠償騰訊15萬元。在直播行業,「人氣值」是一個重要的數據指標,直播平臺通過算法為主播設計的數據指標,能夠綜合反映出主播的受歡迎程度和直播內容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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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騰訊告了網店小賣家,索賠100萬!法院這樣判
產品介紹中寫到,銷售「企鵝電競粉絲低價主播定製」產品,「廉價高質、安全可靠」。這引起了騰訊公司的關注。在其店鋪中購買了180份「人氣2小時人氣10W,粉絲2000」的產品,支付了180元,要求其為特定直播間「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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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狀告一網店小賣家索賠100萬,只因他賣的這件「產品」……
原告是騰訊公司,被告則是一名做「刷粉服務」的網店賣家楊某,為了維護「企鵝電競直播平臺」的生態平衡,騰訊索賠100萬。在他的店鋪中,一款名為「企鵝電競粉絲低價主播定製」產品被公然銷售,號稱「廉價高質、安全可靠」,這也引起了原告騰訊公司的關注。 為了留存證據,騰訊公司通過公證方式在楊某店中購買了180份「人氣2小時,人氣10W,粉絲2000」產品,支付了180元,要求其為特定直播間「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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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擊「掛機刷量」:訴公眾號閱讀、投票刷量不正當競爭,騰訊獲賠2374萬
騰訊訴掛機刷量平臺案的判決結果近日出爐。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從事掛機刷量業務的深圳微時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騰訊公司2374萬餘元。此事因刷量平臺寶信存在為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刷閱讀量、粉絲、評論、投票等行為,騰訊認為此類刷量行為嚴重破壞微信生態,構成不正當競爭。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成為此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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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公眾號閱讀、投票刷量不正當競爭獲賠
騰訊訴掛機刷量平臺案的判決結果近日出爐。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從事掛機刷量業務的深圳微時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騰訊公司2374萬餘元。此事因刷量平臺寶信存在為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刷閱讀量、粉絲、評論、投票等行為,騰訊認為此類刷量行為嚴重破壞微信生態,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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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點評訴百度不正當競爭索賠9000萬 百度被判賠323萬
日前,大眾點評選擇訴諸法律,訴百度不正當競爭,索賠9000萬。昨天(26日)上午10點,上海浦東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大眾點評的創建者和運營商漢濤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費用23萬元,但駁回了漢濤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大眾點評網為什麼認為百度侵權?法院為什麼認定百度構成不正當競爭?索賠9000萬,法院判賠賠償300多萬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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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紅包生成器App遭騰訊巨額索賠 被判賠騰訊75萬元
原標題:微信紅包生成器App遭騰訊巨額索賠 被判賠騰訊75萬元 來源:新浪科技新浪科技訊 5月15日午間消息,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深圳市朱迪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微信對話生成器」、「微商截圖神器」等9款手機App,因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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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網賺」名義 做著刷量生意 法院判定虛假刷量構成不正當競爭
近日,廣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的一宗不正當競爭案揭開了掛機掛架刷量的「冰山一角」。因深圳微時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時空公司)和趙某利用寶信掛機平臺、寶信刷票平臺刷虛假關注量、閱讀量和投票,並從中獲取巨額經濟利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公司)將兩被告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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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時代的不正當競爭—從「刷單、打榜」到「買粉」「買流量」
2018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正式實施。為應對網際網路時代新出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刷單」「炒信」,對第八條作出了針對性修訂。前不久某明星粉絲打某音樂銷量榜就引起討論,雖然粉絲用真金白銀的自發購買行為不應在法律框架內規制,但某些有組織、有計劃的個人或法人為其自身利益,利用信息的不透明、不對稱和粉絲的追星心態,所策劃的「打榜」行為,不僅會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甚至還有非法集資和非法經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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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劫持三大搜尋引擎流量,搜狗公司被判賠償3000萬餘元!
下文轉載自作者:千慧智慧財產權原標題:針對搜狗被訴流量劫持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劫持流量「劫」出侵權糾紛因劫持三大搜尋引擎流量,搜狗公司在三案中共被判賠3000萬餘元,其中一起判賠額為2000萬餘元的案件更是成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澱法院)迄今為止作出的判賠額度最高的智慧財產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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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300萬元!騰訊在天津智慧財產權法庭起訴某企業誘導分享獲勝
近日,天津智慧財產權法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騰訊狀告某公司利用微信平臺進行誘導分享」一案。法院認為,被告實施的誘導分享並抓取用戶關係鏈等行為有違公平、誠信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故判決被告湖南某網絡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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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K歌」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二原告認為,六間房公司將涉案關鍵詞設置為付費關鍵詞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給二原告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故請求六間房公司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並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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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2017年企業不正當競爭十大經典案例
據報導:人人車二手車網站因不滿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宣傳「遙遙領先」、「全國領先」等宣傳用語,人人車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瓜子網訴至法院,索賠1億。百度擅用大眾點評信息 被判賠323萬日前,「百度系不正當競爭敗訴大眾點評事件」在網上傳的沸沸揚揚。大眾點評網的經營者漢濤公司自2012年以來,發現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百度地圖、百度知道中使用了來自大眾點評的信息,認為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故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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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為貴訴小站教育不正當競爭案勝訴,二審獲賠經濟損失30萬
疫情以來,招生競爭進一步拉大,為了在第一時間搶佔學員時間,各家機構的「一元低價課」、「9元引流課」、「19.9元公開課」等比比皆是,在線教育的「燒錢大戰」倒逼線下中小微機構只得怎麼便宜怎麼來,能便宜的絕不收費。有校長就曾找幫幫訴苦:「別家免費自己收費,就沒家長來問,不免費不低價不行。可免費了,正價課要收費了又難,轉化率低,越做越加速倒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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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優秀案例(八)| 商標權訴訟中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認定及其中的判賠力度
,對商標侵權損害與不正當競爭損害之間關係的明晰是聯結侵權認定與判賠裁量的關鍵一環。二、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中的損害混同問題在因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而引發的「單純的訴的合併」案件中,商標侵權損害和不正當競爭損害有無發生混同,是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做出合理判賠裁斷的邏輯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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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雲遊戲侵權案宣判,騰訊獲賠258萬
目前,全國首例涉5G雲遊戲侵權案宣判,QQ飛車等5款遊戲遭廣州一公司侵權,一審判決騰訊獲賠258萬。遊戲盜版,已經不是新鮮事。不過隨著5G雲遊戲的發展,遊戲盜版出現新形態——「雲盜版」。法院一審判決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權,即停止在「點雲菜雞」網站和「菜雞」雲遊戲平臺(包括windows版、安卓端、iOS端)上提供下述遊戲,刪除與下述遊戲有關的用戶數據,賠償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因《英雄聯盟》《穿越火線》《地下城與勇士》遊戲所致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分別為62萬元、53萬元、53萬元,賠償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逆戰》《QQ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