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歲的吳女士有一個不少同齡人都要面對的煩惱——她的父母都住在西湖區的老小區,自己則跟丈夫在九堡買了房,一家三口戶口都在新居。兒子明年要上學了,她才發現,她更中意父母家附近的那幾所小學。
「想把我兒子的戶口遷到爸媽那邊,就一定要我跟我老公都一起遷過去。」為了孩子,這一點她跟老公能接受。「但我們的戶口遷過去,還要求我們提供『無房證明』,這一條把我們徹底卡住了。」
就在吳女士糾結不已的時候,杭州的「戶籍新政」出來了——主城區直系親屬之間遷移戶口的條件大幅度放寬。
我把這個最新消息告訴她時,她激動得聲音都有些顫……
昨天上午10點,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推出了10項全新便民利民舉措。除了戶籍管理,「十舉措」還涵蓋了出入境證件辦理、車輛駕駛員管理服務、網吧行政許可審批等各個方面。
今後派出所周末也可辦戶籍業務 多種業務辦理時間大大縮短
派出所的戶籍窗口,本來周末都是不開的。「十舉措」對此進行了全面改進。
也就是說,從此派出所戶籍窗口,周末、節假日也都會有民警值班。就算有的派出所限於警力不足等特殊情況,也會接受轄區居民的假日預約。只要你預約過,休息天一樣可以得到戶籍窗口的服務。
另外,公安機關提供的各種跟普通老百姓密切相關的業務,辦理時間上也都會大大縮短——
1.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正常工作日,製作、發放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時間從原來的3天,改為當天可領。當身份證遺失、被盜,需要在補辦過程中領取臨時身份證時,可到屬地派出所開具《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就可以當天到區、縣(市)公安機關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了。
2. 分戶和新生兒申報等。由派出所直接辦理,且須經社區民警調查核實的戶口審批項目,辦結時限從15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這類審批項目主要包括分戶(因離婚、分家等原因)、新生兒申報(新生兒出生1到5年後,才到派出所申報戶口)。
3.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審批等。由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審批的戶口事項,辦結時限從30個工作日縮短到20個工作日。主要包括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比如父母赴外地工作,兒女前去投靠)、要求對本人的姓名、性別等關鍵信息進行修改。
4. 民族變更等。由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縣、市公安局)審核、市公安局審批的戶口事項,辦結時限從45個工作日縮短到25個工作日。主要包括民族變更這一類的重大信息修改。
5. 投資落戶、納稅落戶等。市公安局戶籍辦證中心直接受理的審批的戶口事項,辦結時限從15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主要包括投資落戶、納稅落戶等事項。
6. 提供赴港澳籤注綠色通道。對我市戶籍的居民,屬於赴港澳奔喪、探望危重病人和赴港澳就學開學日期臨近等情形,並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如果想在市局或城區公安分局申請再次赴港澳籤注,可享受綠色通道,急事急辦,辦結時限從5個工作日縮短到1個工作日。
7. 自助辦理再次赴港澳旅遊籤注。我市戶籍的居民,沒有前條所述緊急情況的,在城區範圍內自助辦理再次赴港澳旅遊籤注的,辦結時限從5個工作日縮短到3個工作日。
8. 網上辦理再次赴港澳旅遊籤注。在全市範圍內,推出本市戶籍居民網上辦理再次赴港澳旅遊籤注功能。公安機關會通過EMS快遞收取證件、相關費用和回遞證件。這個功能只要登錄杭州市公安局的門戶網站就可以實現(網址http://www.hzpolice.gov.cn/,在網上辦事大廳裡選擇「出入境管理」),用起來和實體的再次赴港澳旅遊籤注自助服務機一模一樣。
9. 網吧的行政許可審批。從原來由市公安局審批調整為由屬地分局、(縣)市局審批,辦結時限從20個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
只要實際共同居住 三代之內直系親屬戶口「想遷就遷」
「十舉措」中最受矚目的一條,就是讓吳女士激動不已的「主城區直系親屬之間遷移戶口條件放寬」。
措施規定,「放寬主城區(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幹、濱江、下沙和景區)範圍內,直系親屬之間的戶口遷移條件。我市主城區三代之內直系親屬之間,經戶主、房屋產權人同意,可按現住地遷移戶口(遷入地為集體土地、軍產、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產權糾紛的房產除外)。即「遵循經常居住地和人戶一致」原則,允許實際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相互投靠,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孫輩未成年子女也允許落戶祖父母(外祖父母)處。」
以吳女士的情況為例,她可以直接把兒子的戶口遷到她父母處,自己和丈夫則不用再跟著遷過去。當然,她和她父母之間,也可以自由地在戶口上相互投靠,不需要再出具無房證明。
特別提醒:只有雙方戶口都在主城區範圍內,而且是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才適用這條新措施。直系親屬指相互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比如父母跟子女、外祖父跟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不在此列。
另外,新生兒申報戶口的原則不變,還是要從父或者從母。但初次申報後條件符合的,就可以隨時遷移,沒有任何年齡、年限限制。
據市局戶政支隊民警介紹,現在要完成主城區直系親屬之間的戶口遷移,需要準備這些材料:
1. 遷出、遷入雙方的戶口本;
2. 落戶地的房產證;
3. 血緣關係證明(最直觀的就是出生證明);
4. 同意落戶證明(這個必不可少,但目前還沒有固定、統一的格式,原則上,只要是落戶地的戶主親筆所寫的就可以,要求至少要寫明「×××同意×××落戶至××××」,並留下簽名、日期。更具體的要求可諮詢屬地派出所戶籍窗口);
5. 實際居住證明(由落戶地所屬的社區或派出所開具,這也是為了保證「實際共同生活」這個大前提,必要時,民警會上門對居住情況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