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諸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暨陽街道實際,暨陽街道辦事處、諸暨市教體局發布2020年暨陽街道轄區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01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具有暨陽街道戶籍的。
第二類:父母或本人在暨陽街道相應學區內擁有產權房的(以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為準,下同)。
第三類:非暨陽街道戶籍,但父母在暨陽街道務工經商半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按有關規定執行。
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監護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延緩入學審批手續。
02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
註:因行政區劃調整、辦學歷史等原因,暨南小學的招生由教體局協調,暫納入暨陽街道轄區的小學招生工作。
03招生辦法
今年我市首次實行公辦民辦學校網上同步招生,因此申請學校時要慎重選擇公民辦就讀意願。
(一)預報名登記
入學對象監護人在手機中安裝「浙裡辦」APP,打開軟體後將左上角「站點列表」設置為「諸暨市」,搜索欄中輸入「學生入學」,找到「諸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點擊「在線辦理」進行預報名,選擇公民辦不同類別學校進行信息填報。網上預報名從7月1日9:00開始至7月7日18:00結束。
預報名時入學對象監護人須仔細閱讀有關招生要求,按要求準確填寫和拍照上傳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後再行提交。對預報名中提交的信息,若發現存在信息虛假、偽造等情況的,一律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
預報名有困難的家長可在7月4日(周六)至5日(周日)兩天隨帶相關入學材料到意向學校諮詢,也可由老師幫助進行網上預報名。
各類入學對象需填寫和提供的具體信息要求如下:
1.第一類
①入學對象戶籍信息;
②父母身份證信息。
2.第二類
①入學對象戶籍信息,若戶籍信息無法反映父(母)子(女)關係的,還需提供關係證明;
②父母身份證信息;
③房產權證信息(其中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還需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證》)。
3.第三類
(1)本市戶籍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③父母一方所在單位工商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屬規上企業的上傳企業VIP卡照片;
④務工類父母一方在單位連續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六個月及以上的信息。
(2)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③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證》信息;
④父母一方所在單位工商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屬規上企業的上傳企業VIP卡照片;
⑤務工類父母一方在單位連續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六個月及以上的信息(或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也可提供學歷相關信息)。
(二)組織錄取
對預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並按以下程序組織錄取:
1.第一類入學對象按劃定學區招錄入學,若該類對象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住、戶一致」的優先招錄。若該類入學對象未按時報名,則統籌安排到暨陽街道轄區內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入學。
2.第二類入學對象在第一類招錄完畢後,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再進行招錄。若該類對象人數超出學校剩餘學額的,則按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先後予以區分,時間早者優先,無法入學的對象調劑到暨陽街道內尚有剩餘學額的學校,或回原戶籍學校就讀。
3.第三類入學對象在第二類招錄完畢後,還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再進行招錄。
①符合條件的務工經商人員子女,按對應學區學校和務工經商年限長短、家庭監護困難程度等因素有序招錄。
②對應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無法招錄但服從調配的對象則調劑到學額相對寬裕的學校,不服從調配的和轄區內學額已滿無法入學的則回原戶籍所在學校就讀。
4.放棄民辦學校錄取資格或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回暨陽街道轄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在招錄完前三類學生後統籌安排到學額未滿的學校。
(三)公布錄取結果
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公布錄取結果,各校在校務公開欄公開錄取名單。家長可通過「浙裡辦APP」查詢進程和錄取結果,7月25日公布一、二、三類錄取名單。第一二類於7月26日上午、第三類於7月26日下午憑戶口簿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7月28日公布從民辦學校回公辦學校就讀學生錄取名單,該類對象於7月29日上午憑戶口簿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有關政策說明
(一)關於戶籍、房產類入學的說明
1.戶口遷入及產權證取得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
2.集體戶籍、掛靠戶籍。依照產權房所在地對應入學或在第一、二類招錄完畢後統籌安排到學額相對寬鬆的學校入學。
3.拆遷安置家庭子女。因城市建設涉及住房拆遷的適齡兒童,在拆遷期間,向學校提供拆遷的相關依據可按原戶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學;在拆遷定居後,按正常入學對象所劃定的學區或統籌安排入學。
4.關於以房產作為入學依據的說明。非住宅性房產或者小產權房等,不能作為產權類入學依據。入學對象本人及父母,與他人共同擁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額明確在50%及以上的,或產權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產權有效證明(需加蓋房管部門證明印章)的相應房產,可作為入學依據。僅以產權作為入學依據的,同一房產(含共有房產),三年內只能接收同一戶家庭子女就讀。
(外)祖父(母)擁有房產,入學對象的父(母)為獨生子女,且在我市暨陽、陶朱、浣東三個街道內均無房產的,可參照第三類予以入學。該類對象監護人可攜帶材料原件和複印件(第二類新生需準備的資料、有效的父<母>獨生子女證明和父母雙方在我市三個街道內無房證明)於7月4日、5日到對應小學現場預報名。
(二)關於特殊群體入學的說明
1.政策性安置對象子女。「人才綠卡」持有者子女、當年軍轉幹部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對象,由監護人攜帶入學對象家庭戶口簿、「人才綠卡」證或軍官證等資料於7月4日(周六)、5日(周日)到濱江小學進行現場預報名,核准後按政策予以招錄。
2.港澳臺同胞、僑胞子女入學。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根據父母(或本人)在學區擁有的家庭產權房或者父母一方在學區經商務工參照第二類、第三類對象優先予以招錄。
3.屬於租住政府廉租房的,在對應學區學校第二類招錄後再予以招錄,若學額已滿則統籌調配到暨陽街道轄區內尚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入學,該類對象監護人可攜帶資料(家庭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廉租房協議等相關資料)於7月4日、5日到對應學校現場預報名。
4.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入學。報名入學基本條件按諸政辦發〔2017〕28號(有關入學條件調整按諸政辦發〔2019〕15號)和市委辦〔2019〕119號文件執行。原則上統籌調配到尚有剩餘學額的學校。
5.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根據分類安置原則,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對應學區學校隨班就讀,適齡中度智障兒童少年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適齡中度聽障兒童少年到紹興市聾啞學校報名入學,適齡中度視障兒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重度殘障兒童少年實施送教上門服務。
上述對象自願選擇民辦學校報名就讀的,與其他選擇民辦的學生同等對待。
其他事項
(一)成立2020年暨陽街道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暨陽街道中心學校(暨陽街道辦事處1408室)。各校要建立相應的招生組織,嚴格各項紀律,服從整體統籌調配,加強審核把關和上門核查,確保招生工作有序推進。要加強校內外宣傳,學校應在報名前在校門口醒目處和所轄學區村(居)、社區內張貼招生簡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嚴格按政策規定作出相應處理,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追責問責;如遇本《意見》有交叉或未涵蓋的事例,有同類參照的,原則上參照執行;無同類參照的,則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議決。
(三)本《意見》由暨陽街道、教體局負責解釋及根據招生實際情況予以適應性修正。
附件:
1.「浙裡辦」APP網上報名流程圖
2.2020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諮詢服務信息一覽表
3.2020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浙裡辦」網上報名流程圖
2020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諮詢服務信息一覽表
註:招生諮詢服務電話統一於7月1日上午9:00開通,招生期間諮詢時段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020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