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9:20 |浙江新聞客戶端 |編輯 俞咪娜
今天,《諸暨市2018學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意見》出爐,大家最關心的學區劃分、招生計劃等都在這裡!
這邊首先強調幾點與往年不同的新要求:
A. 以產權房作為入學依據的,以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為準。
B. (外)祖父(母)擁有房產,入學對象的父(母)為獨生子女,且在我市三個街道內均無房產的,可參照第三類予以入學。
C. 網上報名時,須拍攝所填信息照片上傳。
一. 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具有暨陽街道戶籍的,其中集體戶籍、掛靠(指投靠非直系親屬)戶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類:父母或本人在暨陽街道相應學區內擁有產權房的(以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為準,下同)。
第三類:非暨陽街道戶籍,但父母在暨陽街道務工經商半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按有關規定執行。
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辦理延緩入學審批手續。
二、招生計劃和學區劃分
班額一般控制在40人以內。
2018學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諮詢服務電話一覽表
說明:招生諮詢服務電話,統一於6月18日上午9:00開通,招生期間接聽諮詢時段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018學年暨陽街道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三、招生辦法
(一)第一類:第一類入學對象按劃定學區優先保證招收入學,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有序招收入學。
若該類入學對象未按時報名,則統籌安排到暨陽街道轄區內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入學。
若入學對象戶籍與產權房不一致且選擇產權房所在地學區學校就讀的,則納入第二類。
(二)第二類:第一類入學對象招收完畢後,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再招收本學區內第二類入學對象。
該類對象按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時間先後順序予以區分,時間早者優先。若該類入學對象人數超出學校剩餘學額的,則對該類中無法入學的對象調劑到暨陽街道轄區內尚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入學,或回原戶籍學校就讀。
(三)第三類:第二類入學對象招收完畢後,還有剩餘學額的學校再招收第三類入學對象。該類對象招生辦法如下:
1.符合條件的務工經商人員子女,按對應學區學校和務工經商年限長短、家庭監護困難程度等因素予以招錄。
2.對應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無法招錄但服從調配的對象則調劑到學額相對寬鬆的學校。其中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入學按照諸政辦發〔2017〕28號文件精神,原則上統籌調配到尚有剩餘學額的學校。
3.對應學區學校學額已滿無法招錄且不服從調配的對象則回原戶籍所在學校就讀。
四、報名程序
入學對象監護人可以通過手機關注「諸暨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進行預報名。網上預報名從6月17日9:00開始,截止時間為6月27日18:00。
預報名時入學對象監護人須仔細閱讀有關招生要求,按要求準確填寫和拍照上傳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後再行提交。對預報名中提交的信息,若發現存在信息虛假、偽造等情況的,一律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
預報名有困難的可在6月22日(周五)至23日(周六)兩天隨帶相關入學材料到意向學校諮詢,也可由老師幫助進行網上預報名。
各類入學對象需填寫和提供的具體信息要求如下:
(一)第一類
1.入學對象戶籍信息(住、戶一致的還需提供房產權證信息);
2.父母身份證信息。
(二)第二類
1.入學對象戶籍信息,若入學對象為單獨立戶的,還需提供關係證明;
2.父母身份證信息;
3.房產權證信息(其中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還需提供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證》和《生育情況證明》信息<見附件3,此表格可自行下載列印或到暨陽街道轄區內小學傳達室領取>)。
(三)第三類
1.本市戶籍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
(1)入學對象戶籍信息,若入學對象為單獨立戶的,還需提供關係證明;
(2)父母身份證信息;
(3)父母屬進城務工人員的,需提供父母一方用工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清單信息;屬進城經商人員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工商營業執照信息。
2.非諸暨籍外來建設者隨遷子女
(1)入學對象戶籍信息,若入學對象為單獨立戶的,還需提供關係證明;
(2)父母身份證信息;
(3)父母在我市取得的《居住證》信息;
(4)父母屬進城務工人員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單位地址和在我市繳納的社會保險清單;屬進城經商人員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工商營業執照和在我市繳納的社會保險清單;屬父母一方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需提供學歷相關信息。
(5)父母《生育情況證明》信息(見附件3,此表格可自行下載或到暨陽街道轄區內小學傳達室領取)。
五、錄取
根據網上預報名登記信息,經相關部門核查和學校實地審核後,街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分批組織錄取,家長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查詢進程和錄取結果,
7月2日公布第一類錄取結果,
7月4日公布第二類錄取結果,第一、二類於7月5日憑戶口簿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7月10日公布第三類錄取結果,於7月11日憑戶口簿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六、有關政策說明
(一)戶籍、房產權證獲得時間,進城務工經商、社會保險繳納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6月30日。
(二)(外)祖父(母)擁有房產,入學對象的父(母)為獨生子女,且在我市三個街道內均無房產的,可參照第三類予以入學。該類對象監護人可攜帶材料於6月24日、25日到對應申請入學的小學現場審核和網上報名,所需材料除第二類新生需準備的資料外,還需準備有效的父(母)獨生子女證明和父母雙方在我市三個街道內無房證明。
(三)2012年6月21日前登記的集體戶籍、掛靠戶籍,按戶籍所在學區入學;2012年6月21日後登記的,依照原籍或產權房所在學區入學,或統籌安排到學額相對較少的學校。
(四)引進人才、「市長綠卡」持有者、當年軍轉幹部等政策性對象,憑市教育局核准的調配單安排入學。
(五)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適齡的中度視障兒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入學,適齡的中度聽障兒童、少年到紹興市聾啞學校報名入學,適齡的中度智障兒童、少年到諸暨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入學;適齡的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可到所在學區學校隨班就讀,適齡的重度殘障兒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指導中心組織送教上門。
(六)關於以房產作為入學依據的說明:
1.因城市建設涉及住房拆遷的適齡兒童,在拆遷期間,向學校提供拆遷的相關依據可按原戶籍所在地或安置地就近入學;在拆遷定居後,按規定所在學區入學。
2.商鋪、寫字樓、倉庫、車庫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產權房等,不作為入學依據。
3.同一房產(含共有房產),三年內只能接收同一戶家庭子女在義務教育段就讀。
4.入學對象本人及父母,與他人共同擁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額明確在50%及以上的;或其產權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產權有效證明(需加蓋房管部門證明印章)的;或其屬於無房戶,租住政府廉租房、直管公房的,上述相應房產可作為入學依據。
七、其他事項
(一)成立2018學年暨陽街道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暨陽街道中心學校(暨陽街道辦事處1408室)。各校要建立相應的招生組織,嚴格各項紀律,服從整體統籌調配,加強審核把關和上門核查,確保招生工作有序推進。要加強校內外宣傳,學校應在報名前在校門口醒目處和所轄學區村(居)、社區內張貼招生簡章。
(二)在招生工作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應嚴格按政策規定作出相應處理,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追責問責;如遇本《意見》有交叉或未涵蓋的事例,有同類參照的,原則上參照執行;無同類參照的,則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議決。
(三)本《意見》僅適用於2018學年,並由暨陽街道、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及根據招生實際情況予以適應性修正。
來源:諸暨日報愛諸暨微信公眾號
15275064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