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家住紅橋區河北大街的郭某離家出走,與家人失去聯繫。轉眼間十年過去,丈夫杳無音信,2011年,郭某的妻子向紅橋區法院申請宣告郭某死亡。無論走多遠,仍渴望落葉歸根,2020年初,郭某坐上了回天津的車。已是古稀之年,雖鄉音未改,但二十年的變化,足以讓他認不出家鄉。流浪在街上的郭某被民警送至養老院落腳,在民警的幫助下輾轉聯繫上了親人,卻得知自己已被「宣告死亡」。
「失蹤」二十多年後回來,多了一個「亡者」的身份,該如何讓自己「重生」呢?郭某來到了三條石街道辦事處,希望恢復自己的身份,但問題卻沒有那麼簡單。
2010年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決,在那之後郭某的戶籍就被註銷了,當初離家時攜帶的第一代身份證也在離家期間丟失,缺少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法定證件。由於郭某經法院判決宣告死亡,派出所不能主動恢復郭某的戶籍信息,亦難以出具所找到的「郭某」與註銷戶籍的「郭某」為同一人的證明,導致郭某恢復身份存在證據不足的風險,進而存在立案申請主體資格審查障礙。但回鄉後的郭某暫時以流浪人員的身份被安置在養老院內,經濟窘迫,身體多病,手也無法長時間穩定握筆寫字,迫切需要恢復身份以便正常生活。
面對棘手的問題,街道辦事處犯了難,想要恢復身份,還是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於是,街道辦事處向法院發起了求助。
在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和法院共同召開的流浪乞討人員恢復身份問題協調會上,紅橋法院民一庭法官任萬岱了解了郭某的情況,經過幾輪的探討和協調,給出了解決的方案:由街道辦事處與郭某親屬聯繫,確定其親屬的意見,在其親屬對郭某身份信息無爭議的情況下,簡化流程,以原宣告死亡案件卷宗中留存的戶籍底檔信息作為郭某的身份憑證,用於立案申請撤銷死亡宣告,並為其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務,當天立案、當天開庭、當天宣判,迅速解決郭某身份問題,以便快速恢復他的正常生活。
12月16日下午三時四十分,郭某在親屬、派出所和街道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到達紅橋法院進行立案。由於郭某已無法進行書寫,工作人員按照其口述內容整理出了書面申請書,與原卷宗留存的身份材料一併交至立案窗口,立案工作人員即刻立案。二十分鐘後,第24法庭內,案件開庭審理。任萬岱法官在庭審調查階段一併對親屬進行了詢問調查後當庭宣判,撤銷原宣告死亡判決,當場向郭某送達了民事判決書,時間定格在下午的四時三十分。在法院各部門的「接力」配合下,短短五十分鐘後,離家二十年的郭某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身份」。
「街道吹哨,部門報到」,2020年以來,紅橋法院積極響應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工作機制,及時回應街道、社區吹響的「求助哨」,多次深入社區、街道一線,為解決群眾困難出謀劃策。今後,紅橋法院將繼續延伸審判職能,構建聯動共建新格局,更加高效地為解決群眾困難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