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211名校竟包庇強姦犯?念其初犯處分留校察看?!

2020-09-03 就叫松花蛋

近日,「浙大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考試作弊都得開除了,這是不是太輕了?」對於浙江大學的這個處理結果,不少網友表示強烈不滿。

另據網上流傳的一份相關截圖顯示:學院於2020年5月25日召開黨政聯席會討論該生違紀處分意見,考慮到努某某是初犯,且已強烈悔改,並懇請獲得改正機會,學院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

如高校學生犯罪,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52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二) 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網友議論的焦點是這樣的處罰太輕,畢竟該學生觸犯了刑法,屬於刑事犯罪。

也就是說,學校這一層面還是有很大的,根據該校公布的《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中規定"(三)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而努某某的情況適用於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如果按照學校的這一規定,確實是可以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當然也可以開除學籍,但是該校選擇了處分較輕的前者。並且給出的理由是該生是初犯,並且是畢業生等,出於挽救學生的考慮,給予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處分。

努某某趁受害女生醉酒之際,將其帶到出租屋內意圖不軌,並有猥褻性侵動作。

根據這些女生的描述,被猥褻經歷與努某某被判刑的這次類似:均是通過社交媒體相識,均自稱在相約出遊後遭到侵害。

概因這位浙大學生努某某犯下了強姦罪,先是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見(2020)浙0106刑初140號刑事判決書),後又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同時,也要追問法院判決,這是浙江大學處分的重要依據。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每一個不法民族分子的縱容,都是對守法少數民族的踐踏,強姦犯無論是什麼時候、什麼民族都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關注我,帶你了解事情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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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大學給予強姦犯留校察看處分,引爭議
    該文件題為《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文件顯示,涉事學生努XX系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為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6個月。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該名學生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相關文件由學工部發出,即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發布時間是7月17日。
  • 浙江大學給予強姦犯留校察看處分引爭議
    該文件題為《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文件顯示,涉事學生努XX系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為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6個月。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該名學生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相關文件由學工部發出,即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發布時間是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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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網購鸚鵡售賣被判6年,而浙大「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事件的回應卻引起了強烈反響。7月20日,一份關於「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關注。這份決定顯示,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因犯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而浙江大學並沒有開除他,僅僅處以留校察看處分,處理得蜻蜓點水,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 網傳浙大強姦犯學生是慣犯?浙大僅做「留校察看」處分,引發熱議
    浙江大學給予努某某處分,理由是否能站得住腳浙大給予了努某某「留校察看」的處分,期限12個月到期可以申請解除。至於為何不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校方給出了這三個理由:一:努某某是初犯。二:他有悔過之意。三:他是少數民族,且是貧困戶。
  • 犯了強姦罪只給個留校察看處分,浙江大學稱正在專班討論
    近日,「浙大給予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的話題引發網友熱議。網傳浙江大學2016級的一名少數民族的學生努某某因強姦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研究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考試作弊都得開除了,這是不是太輕了?」對於浙江大學的這個處理結果,不少網友表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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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文件題為《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文件顯示,涉事學生努XX系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為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6個月。而在社交網絡上還流傳著其它相關的截圖稱,努XX系學生幹部,其所在學院考慮其系初犯,且有強烈的悔恨意識,來自民族貧困地區,且是今年的畢業生,「從教育挽救民族學生的角度出發,提前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需要指出的是,後面的這些網傳消息暫未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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