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案:是不是只有抓住真兇才算無罪?

2020-11-02 全歷史

因為496萬餘元的國家賠償,張玉環再次引起輿論熱議,登上各大熱搜。不少網友將問題聚焦在了被釋放因為「證據不足」這一點上,認為「疑罪從無並不代表沒有真正犯罪,只是證據不足」,只有「查出真兇才能證明其是無罪的,才能證明確是冤案,國家賠償才理所應當」


張玉環案

1993年10月24日,兩個男孩失蹤的消息打破了張家村的平靜。 年僅6歲的張磊和4歲的張翔忽然失蹤。次日,被發現死在附近的下馬塘水庫內。

警方的法醫學鑑定書顯示,他們均為死後被拋屍入水,年紀稍大的男孩是繩套勒致下頦壓迫頸前窒息死亡,另一名系扼壓頸部窒息死亡。

幾天後,時年26歲的同村人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為嫌兇。


警方發現,在拋屍現場提取到的一個麻袋和張玉環穿過的工作服,都是黃麻纖維。張玉環左右手各有一道被認定為「手抓可形成」的傷痕,懷疑是男童遇害時掙扎留下的。

最開始的時候,張玉環被押到派出所時反覆表示自己根本沒有殺人,但是沒有人相信他。在嚴刑逼供下(經受了慘無人道的折磨,甚至放狼狗咬他),張玉環為了保命,服軟了,承認是自己殺害了兩個男孩。

「他們放出狼狗咬我,咬在大腿上,褲子也被咬破了,滿腿都是血……將我雙手反銬在背後,用掃把撬手臂,同時對我拳打腳踢。我的肋骨被打斷一根,要我按辦案人員意思編造口供,不然就活活打死我。」


兩份有罪供述,一個麻袋、一條麻繩和兩道沒有經過DNA鑑定的傷痕。經過長達8年的司法程序後,張玉環終審被判死緩。開始了在獄中長達26年的漫漫申冤路。



出於對自身清白的堅持、對父母妻兒的愧疚、對與家人團聚的渴望,讓張玉環20餘年來堅持寫申訴信,累計五六百封。

「一封申訴信通常要寫七八張紙,還得寫三份,要寄給不同的部門。」因為用眼過度等原因,在獄中張玉環的視力急劇下降。漫長的等待,並沒有動搖張玉環及其家人的信念。



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 。

疑罪從無

在法律上,張玉環已經無罪釋放,但在輿論上,張玉環仍在遭受「疑罪之人」的困擾。


雖然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定的是「疑罪從無」,但司法實務中採用的往往都是「疑罪從輕」的處理方式。

如果這個人是真的兇手,不管怎麼開口供述,哪怕是被刑訊逼供的,辦案人根據他的口供去搜集客觀證據基本都能還原案件細節。但只要是冤案,他自己講出來的絕對是和實際案件細節不符的。

疑罪從無與絕對無罪的區別在於,絕對無罪代表有確切、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無罪;而疑罪從無則是因為證據不充分,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從而作出無罪判決。


張玉環是迄今為止被羈押時間最久的申冤者。

張玉環被改判並宣告無罪。主要理由是:原審認定張玉環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早在宋代,「法醫學之父」就指出了證據的重要性。

大宋提刑官


宋慈,宋代人,是我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被稱為「法醫學之父」。曾任廣東、湖南等地提點刑獄官,辦案著重實地檢驗。



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錄》五卷,是我國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醫學專著,廣傳國內外,對於醫學的發展有重大貢獻。

一、證據的重要性

南宋官府為探明案情真相,將證據擺在首要位置:「遇有死者,必根究其所以致死」;人命之案,須查獲兇器;兇手定罪,須查獲屍體;屍體檢驗,須查驗到致命傷,否則不易結案,便為疑案。



「大闢之獄,自檢驗始。」在「慎刑」的指導思想下,以有無犯罪事實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成為司法實踐中的準則,而犯罪事實又必須以充足的證據作為根據,是所謂「旁求證左,或有偽也;直取證驗,斯為實也」

二、良吏的重要性

宋慈認為主要取決於為官者。「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這是當時統治階級一直堅守的執政信念。他給今人的啟示是:相對於程序規則和證據規則而言,司法的組織規則更重要。法官不良,再好的程序和實體法有什麼用呢?


三、呼格吉勒圖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強姦殺人案,隨後,職工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


案發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真兇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


18歲的大好年華,61天便被「超速」宣判和槍決。十年後正義姍姍來遲,而這個少年卻再也看不到了。至死,他都是個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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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冤假錯案背後是當事人的一生光陰、是一個甚至數個家庭的幸福。


」張玉環「們及其家人們在那些年受到的那些傷害是超過我們的想像的。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他們被錯置的人生。也買不回他們的家人受的苦。

相關焦點

  • 好想問問宋慈,張玉環案中的真兇到底是誰?
    在張玉環無罪宣判後,合議庭審判長田甘霖接受採訪介紹,本案既不屬於「聶樹斌案真兇出現」,也不屬於「佘祥林殺妻案亡者歸來」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從無原則進行的改判;有人戲稱張玉環案就是中國版的「辛普森案」,程序上的不合法,導致有力證據的失效,就是要疑罪從無被排除,本案的核心是彰顯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同樣重要,法律即要保證實體公正,也要保證程序公正,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刑訊逼供成風,冤假錯案就會不斷
  • 在張玉環案中受害者家屬需要告慰,但疑罪從無原則仍需堅持
    張玉環入獄後每周堅持寫申訴信向各級司法部門陳述冤情,與此同時張玉環的家人也在持續申訴。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宣告張玉環無罪。玉環案的改判不是由於真兇落網、亡者歸來這樣的原因,而是在證據鏈不完整的狀態下人民法院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進行的改判。
  • 張玉環無罪釋放後,真兇究竟是誰?
    真兇是誰?「那如果不是他(張玉環),那會是誰呢?不是他警察為什麼會把他抓走?如果他不是兇手,那兇手是誰?」村民張峰(化名)今年50多歲,和張玉環案牽扯的三家人都很熟悉,「兩個小孩子確實是被人殺死了。是誰殺死的呢?總要有一個說法吧。」
  • 張玉環案給我們的啟示
    張玉環,緣於1993年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年僅6歲和4歲的兩名男孩,被殺後拋屍案有關。 這個百餘戶人家、平日冷清的張家村熱鬧了,網絡熱鬧了,村民的疑惑仍然存在,到底誰是殺害兩個孩子的兇手?網民質問著,為什麼讓張玉環等了27年,這到底是誰的錯?如果沒有張玉環哥哥張民強的堅持,沒有其前妻宋小女的執著,沒有現在網絡環境的透明,那麼張玉環還要等多少年?
  • 張玉環案,決不能成為一場被人們圍觀的盛宴
    幸在張玉環殺人案的最終判定,國家機關以證據不足為由對他實施了無罪釋放,為此,張玉環又在某律師的幫助下,申請了國家賠償。最近幾天,在新聞裡我們看到,張玉環終於拿到了這近500萬元的國家巨額賠償款。張玉環的想法,很樸素,也很現實,更是大多數老百姓最接地氣的想法。按說,當張玉環案件申請國家賠償,被國家機關判定可以獲得賠償並拿到賠償金後,這起案件,事關張玉環的那一部分,應該可以完結了。
  • 張玉環「殺人」案
    ,是因為宋小女放不下的夫妻情義,是因為張幼玲的惻隱之心,是因為曹映蘭的記者責任,是因為王飛和尚滿慶的律師情懷……是因為每一個平凡角色的善良張民強「長兄如父,必須要為他辦這件事」張玉環被判刑後,哥哥張民強探監時問他:「人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 誰是真兇?張玉環含冤入獄9778天,真兇依然逍遙法外?
    一陣遲疑之後,張玉環和83歲的老母親緊緊地擁抱在一起。他說,從26歲到53歲,9000多天的等待,實在太過漫長。今年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原審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認定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認定張玉環有罪……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 對張玉環案,別急於替受害者說「遲到的正義」
    摘要:冤假錯案不僅令無辜者蒙不白之冤,還錯過最佳辦案時機令真兇逍遙法外,27年過去了,當下可能很難回到案件的原點。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案件可能找不到真兇,屬於兩個孩子及其家人的正義,也許永遠等不到了。正義如此爛尾,當年製造這起冤假錯案的人,罪不可赦。案件陷入僵局,真兇逍遙法外,違法辦案者未受懲罰,脫離受害者之痛奢談什麼「遲到的正義」,太輕飄了。
  • 張玉環無罪釋放,獲賠496萬,真兇到底是誰
    10月30,此前備受人們關注的「張玉環國賠案」在江西高院作出判決,無罪受害人入獄9778天,對張玉環依法賠償496萬元,判決結果一經公布,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幾天後,張玉環被當地警方鎖定為殺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在之後的判決中,他被指控殺害兩名兒童被判死刑,他的家人開始漫長的申訴之路。在2020年的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再審,正式公告張玉環無罪,而此時的張玉環已經在監獄服刑27年。這一消息,引發社會轟動。9月2日,張玉環向江西高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在經過近兩個月的審判後,對張玉環作出以上賠償。
  • 張玉環案中那些關鍵的推動者
    27載春秋,9778個日夜,被冤枉的張玉環終於有了重見天日的機會。 他蒙冤27年,起點是1993年。那一年,26歲的張玉環被警方認定將兩個同村男童殺害後拋屍水庫。在沒有有利客觀物證且兩份有罪供述前後矛盾的情況下,法院於1995年和2001年做出兩次有罪判決,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直到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了原審裁判,宣判張玉環無罪。
  • 只有真兇出現,張玉環才算真正無罪嗎?律師:現在還說他是嫌疑人的,都是自欺欺人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楊百會 | 北京報導因近期申請國家賠償,張玉環再次引起輿論熱議。不少網友將問題聚焦在其被釋放「只是證據不足」這一點上,認為「疑罪從無並不代表沒有真正犯罪,只是證據不足」,只有「查出真兇才能證明其是無罪的,才能證明確是冤案,國家賠償理所應當。」在法律上,張玉環已經無罪釋放,但在輿論場上,張玉環仍在遭受「疑罪之人」的困擾。
  • 真兇究竟是誰?張玉環無罪釋放後,受害者家屬離開了村莊
    張玉環在自己已經破敗的老房子裡真兇是誰?「那如果不是他(張玉環),那會是誰呢?不是他警察為什麼會把他抓走?如果他不是兇手,那兇手是誰?」村民張峰(化名)今年50多歲,和張玉環案牽扯的三家人都很熟悉,「兩個小孩子確實是被人殺死了。是誰殺死的呢?總要有一個說法吧。」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27年,但張峰依然對這個案件記憶深刻。在張玉環無罪釋放的消息傳來後,張峰曾經跟張幼玲通過一個多小時的電話,電話內容就是圍繞著張幼玲為什麼要把張玉環「放」出來。作為案件最初的報案人,張幼玲也曾一度認為是張玉環殺了兩個孩子。
  • 張玉環冤案何去何從:請真兇站出來講話
    張玉環冤案引起轟動,全國各地網友都在關注著這一案件。有人對張玉環的無辜表示同情,對他的人生表示遺憾,有人對張玉環被無罪釋放心有不甘,甚至認為他並非不是真兇,或許他只是沒有證據的兇手。更多人的關注點在這個案件到底該何去何從,而這個案件的來龍去脈的關鍵在於真兇究竟為何人,真兇究竟在哪裡,真兇究竟因為什麼原因而對兩個幼兒痛下殺手,真兇又是怎麼逃脫了二十六年而沒有露出任何蛛絲馬跡。
  • 張玉環案:冤假錯案從何而來?
    張玉環,無罪釋放。無疑是這周微博上最熱門的話題。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審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經過25年的申述,2018年6月20日,江西高院已對張玉環案複查,並已通知律師閱卷8月4日下午4點,江西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27年的青春,妻離子散。
  • 真兇究竟是誰?張玉環釋放後 受害者家屬搬離村莊
    村民張峰(化名)今年50多歲,和張玉環案牽扯的三家人都很熟悉,「兩個小孩子確實是被人殺死了。是誰殺死的呢?總要有一個說法吧。」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27年,但張峰依然對這個案件記憶深刻。在張玉環無罪釋放的消息傳來後,張峰曾經跟張幼玲通過一個多小時的電話,電話內容就是圍繞著張幼玲為什麼要把張玉環「放」出來。
  • 世界大案要案紀實:張玉環「殺人」案
    ,是因為宋小女放不下的夫妻情義,是因為張幼玲的惻隱之心,是因為曹映蘭的記者責任,是因為王飛和尚滿慶的律師情懷……是因為每一個平凡角色的善良張民強「長兄如父,必須要為他辦這件事」張玉環被判刑後,哥哥張民強探監時問他:「人到底是不是你殺的?
  • 張玉環案淺談「冤假錯案」與「疑罪從無」
    經過警方走訪調查,在男童伯父報案後的第三天,兩名男童的鄰居、當時只有26歲的張玉環被認定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被警方帶走調查。 1993年12月19日,當地縣公安局以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提請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9日檢方批准逮捕張玉環。
  • 張玉環案:2234萬賠償金的背後,或許藏著一個天大的隱情
    另一方,堅定認為,在沒有找到真兇之前,張玉環仍是最大的嫌疑人,只是當時技術受限,證據不充分罷了。 現在嘴張那麼大,更看出此人並非善類。難道納稅人的錢是大風颳來的? 律師的力量圍繞張玉環案,有好幾撥律師出於尋求真相,幫助受害人家庭的目的,打算到張玉環家鄉進行實地走訪。
  • 張玉環申請2234餘萬元國賠引爭議 無罪是不是等於「無罪」?
    消停了幾天的張玉環案又有了最新進展。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第三項「精神損害撫慰金」,這個是從2013年正式確定的,只不過張玉環是按照100%的比例申請。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呼格案、聶樹斌案兩起案件中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比例超過90%,但也未達到100%。
  • 當年遇害者母親還在等一個說法:張玉環無罪,那真兇是誰?
    村民張峰(化名)今年50多歲,和張玉環案牽扯的三家人都很熟悉,「兩個小孩子確實是被人殺死了。是誰殺死的呢?總要有一個說法吧。」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27年,但張峰依然對這個案件記憶深刻。在張玉環無罪釋放的消息傳來後,張峰曾經跟張幼玲通過一個多小時的電話,電話內容就是圍繞著張幼玲為什麼要把張玉環「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