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讀過許多遍,覺得很難理清其中的要義和邏輯,更別提其後的哲學思想。今年再讀一遍,試著用筆記的方式來加深理解 。
一 原文 :
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二譯文:
可以描述的「道」,並不是終極」的「道」;可以用言辭來定義事物的「名」,並非永恆不變的「名」。「無」用來定義無形的天地初始的狀態,「有」用來定義有形的萬物化育的狀態。所以從「無」的層面來體悟「道」的妙用,從「有」的層面來認知「道」作用於物的邊界和軌跡。「有」和「無」都來源於「道」,是「道」的一體兩面,只是名字不同而已。「有」和「無」都可以稱之為玄妙、幽遠。它玄妙又玄妙、幽遠又幽遠,是宇宙天地萬物的總門。
三嘗試解讀:
道可道非常道
要想理解「道可道」,先要清楚第一個「道」字,這是老子《道德經》中的特定概念,在《道德經》二十五章中,老子寫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
這段話的譯文是:有一種渾然天成的東西,在天地出現之前已經產生。它無聲無息無形,獨自運行,從不改變,不斷循環,在任何情況下也不停止運行,它是世間萬物的根本。我不知道究竟叫它什麼名字才好,只好勉強稱它為「道」。以上就是《道德經》中「道」的概念。
第二個「道」字,是描述的意思。「道可道非常道」,是說人受到認知的局限,很難把握真正的「道」。
名可名非常名
第一個「名」字,是名詞,指「名稱」。第二個「名」是動詞,意思是「命名」。
許慎在《說文解字》裡說「名」的由來:
「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意思是名用以在別人面前給自己的命名。「名」這個字,上是夕,下是口,就是月黑風高夜,對面走來一人,雙方看不清楚,「來者何人?」答曰「某」。互報姓名,辨認來人。
所以說「名」就是用語言文字形式來定義的,是抽象的概念,並非具體的事物本身。「名可名非常名」,用來定義的名稱並非事物本身,這受制於語言的局限。
既然「道」難以認知,不易表述和定義,難道人只能接受「道」的主宰嗎?
《道德經》二十五章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這段意思是: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之中有四大,而人佔有一席之地。可人又何德何能,敢與道天地並立?因為,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那麼道效法誰呢?道誰也不效法,它就是自己本來的樣子。
人通過天地效法的就是道,所以人是可以追尋道的,通過追尋道,人就可以同於道,正是因為人有了這樣的主觀能動性和同於道的可能,所以人才有資格與道天地並立。
如此,人怎麼發揮主觀能動性並追尋「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