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清晨,一輛警車緩緩駛出白河林區基層法院,載著即將審理一起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件的審判員、書記員、法警,經過近三個小時的顛簸,跨越了一百多公裡,來到了敦化市官地鎮二道溝村。
此次奔赴千裡之外進行庭審,是因為被告武某剛剛出院,身體不適,行動不便。
考慮到被告的身體情況和庭審的莊嚴性,法官將庭審現場設置在二道溝村村委會,法警第一時間將國徽懸掛於臨時審判臺上方正中央。
「現在開庭!」審判員臺益奎法官莊重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被告人武某在明知水曲柳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的情況下,以圍擋野豬防止破壞農作物為目的,在敦化林業局雁鳴湖中心林場二道溝管護站9林班19小班內,用手鋸砍伐2棵水曲柳,橫放在地邊。經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森林調查規劃院鑑定,涉案林木樹種為水曲柳幼樹兩顆,伐根徑級均為4釐米,幼樹無原木材積,天然水曲柳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武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公訴機關指控準確,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武某能認罪認罰,有坦白情節,本院酌定從輕處罰。據此,判處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武某表示,自己已經深刻認識到了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是違法的行為,並為自己犯下的錯感到深深的自責和愧疚,今後一定努力學法,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官了解到被告武某的身體狀況較差,被告武某的家庭經濟情況也很困難,便以個人名義對被告夫婦進行了經濟資助,被告老伴深受感動,連連表示:「法官,您的好意我們心領了,但是這錢我們不能收。」
法官態度很堅決:「這錢您得拿著,給您老伴治病也好,買點有營養的東西吃也好,只是我的一點小心意。」在法官的堅持下,被告夫婦終於收下了這份溫暖的贈予,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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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姜忠孝
編輯:韓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