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8日電 據澳洲網報導,澳洲聯邦2015年7月對重大投資者籤證(SIV)規則進行更改,規定SIV申請人必須投資具備較高風險的澳洲風險投資產品。自此,這一主要面向中國申請人開設的價值500萬元(澳元,下同)的籤證項目遭受了對方的冷落。據了解,和過去舊籤證項目下,每月平均50人的申請人數相比,自新規則出臺後,僅有47人遞交了籤證申請。
SIV新規受中國申請人冷遇
《金融評論報》7日報導,專為亞洲相關機構及高淨資產投資者進行服務的投資機構Taronga集團總經理奈杜(Avi Naidu)分析指出:「SIV申請者仍在與投資新興企業的預知風險作鬥爭。」為解決新SIV項目遇冷的現狀,一些基金管理人正呼籲聯邦政府寬鬆投資者籤證規則,要求政府放寬對房地產投資的條例,從而恢復海外投資人的興趣。
Hall & Wilcox集團表示,一些海外資金應被允許直接投資澳洲的大規模房地產開發項目,因為這些建築項目亟需資金。該集團合伙人尤金·陳(Eugene Chen)認為:「如果政府出臺相關舉措,避免購買或持有房產等『被動投資』現象,允許海外投資者投資澳洲房產可以促進該行業的繁榮。」
他繼續表示:「由於澳洲國內銀行通常無法提供資金,或是其提供資金的競爭性費率無法滿足所需,許多大型基礎設施及房地產開發項目只有獲得了國際投資者的資金方可繼續進行下去。」據一些資產評估人及機構從房地產開發商處獲悉,銀行的財政資金狀況正在放緩。
資產機構憂房產投資減少
同是Hall & Wilcox合伙人的紐伊(Harry New)也表達了對新SIV規則的擔憂,他認為該項目不會有所緩和,也不會很快恢復至從前的狀態。
奈杜也同意道:「儘管澳洲推出舉措增加對澳洲創新理念的投資,我們也很支持,但是我們認為新籤證框架缺失了帶動關鍵領域投資的機會,例如房地產開發業。在吸引投資興趣和在關鍵行業進行直接投資之間找尋平衡點,是該籤證項目成功的關鍵。」
越多對房地產業的海外投資,就意味著吸引更多的SIV申請者。在這些申請者中,大部分都是偏好投資澳洲房地產的中國投資者。然而,Sumo SIV資金管理總經理帕瑟(Suren Pather)表示,這與政府政策相悖,「政府希望阻止對房地產的過多投資,因此,允許對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投資是與政策相違背的。」他表示,儘管新SIV申請人數很低,隨著時間推移,人們開始了解這一框架,該數量會有所回升。
貿易部長羅伯(Andrew Robb)的一名發言人表示,海外投資者仍可以在SIV項目外向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投資。羅伯辦公室表示,對SIV項目的評估是符合戰略考慮的,該項目吸引的是經濟領域中具備巨大潛力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