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4月份開始,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
可在此之後,仍有不少市民購買超標電動車,按現行的規定,這類超標電動車屬於「電動摩託車」,上路行駛要辦理註冊登記,購買機動車交強險,駕駛人須持有摩託車駕駛證。
3月27日上午,南寧交警就查獲了一批分不清電動車和電動摩託車的駕駛員。
3月27日上午,南寧市交警十大隊民警在星光金凱路口,對麵包車、摩託車、電動車自行車進行整治。不到一個小時,路邊就停滿了被查處的違規車輛,其中就包括電動摩託車。
龐先生所駕駛的這輛車與平時常見的一款叫「龜車」的電動自行車,在外觀上區別不大,但是車輛的技術參數和車身重量已經超出了電動自行車的範疇,並且車輛登記註冊的號牌為「桂A」字號的牌照,按照規定,這輛車應當屬於電動摩託車,按機動車來管理。
駕駛摩託車是需要戴頭盔,考取相應的準駕資格的駕駛證,按規定隨身攜帶或者持有公安機關APP註冊成功的電子駕駛證等,而且要遵守相應的規定,不能隨意變更車道,不能超員,不能酒後駕車,更加不能醉酒駕車。
如果是達標電動自行車,南寧市可以核發藍色的「南寧」字樣開頭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個頭比較小。
電動摩託車上牌有個明顯的標誌,不是以「南寧」開頭,而是以桂字、廣西簡稱開頭,「桂A桂B桂C」等,屬於藍色輕便摩託車車牌。
掃描二維碼
進入南國早報客戶端
新聞24小時不間斷
掃描二維碼
關注南國早報微信公眾號
新聞早知道
來源丨南寧新聞綜合頻道
值班編委丨劉飛鋒
值班主任 | 李朝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