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9人(詳見《2020年赤峰市松山區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學歷、年齡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藥學、中藥學、檢驗學、康復學專業崗位必須取得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後出生)。
(2)現在赤峰市松山區鄉鎮衛生院已聘用工作滿5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且能夠勝任專業技術崗位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學歷最低可以降低到中專(含技工學校),但不得突破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和資格的要求。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計劃職位表)。
學歷、學位和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止到簡章發布之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3、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布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7個步驟進行。
(一)發布簡章
招聘《簡章》於2020年12月3日在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網址:http://rsj.chifeng.gov.cn)和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ssq.gov.cn)公布。以後相關信息均在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本人在2020年12月7日至12月9日工作時間內,到松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松山區友誼大街北松山區政府555室)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社會卡、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證、資格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列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下載填寫《赤峰市松山區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報名表》兩份並粘貼近期大一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時提交同底照片1張),破格人員需提供單位工作聘用情況證明。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學習(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審核合格者,發《準考證》。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鑑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並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對於故意隱瞞個人信息,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赤峰市松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赤峰市松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相應衛生專業知識),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成績一般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如出現成績並列,順序保留下一位小數。
面試成績在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體檢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地點在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後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衛健委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崗位要求的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表現以及需要迴避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後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並在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結束後,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1、公示期滿,報考同一崗位人員按照面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公開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籤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放寬條件和直接考察招聘的衛生專業人員,用人單位在聘用合同中約定5年的最低服務期限,並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以借調、調訓、幫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調走。
3、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4、聘用手續辦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並已到錄取院校報到註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後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後出現空缺崗位,可以按照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6、對與企業籤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迴避制度。整個公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2、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招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本《簡章》由赤峰市松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赤峰市松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
赤峰市松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0476-8447575
附:松山區崗位計劃表.xlsx
松山區鄉鎮衛生院報名表.doc
原標題:2020年赤峰市松山區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rsj.chifeng.gov.cn/contents/117/4790.html
(責任編輯:內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