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25日下午收到申請執行人電話,到26日線上辦理完成8000萬標的的帳戶凍結,北京東城法院執行法官郭海寧通過熱線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暢通「不見面」辦理渠道,對一個凍結標的為8000萬的異地銀行帳戶進行緊急續凍,用時僅為一天。
深圳市某投資公司於2017年1月份通過信託平臺向通遼某房地產公司借款5894萬元,後來因通遼公司到期未歸還借款,本息合計8000餘萬元,深圳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在訴訟過程中保全了通遼公司1700餘戶房屋及面積為139164平方米麵積的土地使用權。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序後,因這上千套房屋存在不少輪候查封和已經出售未辦理過戶的情況,不能作為整棟進行評估拍賣,雙方當事人在東城法院執行法官郭海寧的主持下,自願達成執行和解,由雙方自行處置房產,但須將賣房款匯至法院保全凍結的銀行帳戶中。
2月25日下午,郭法官接到深圳公司電話,稱保全帳戶凍結期限到二月底就屆滿了,申請法院儘快進行續凍。由於這個銀行帳戶最初是線下做的保全凍結,郭法官原本計劃直接前往位於內蒙古通遼的保全帳戶開戶網點辦理續凍手續,但年後疫情肆虐,外出執行受到限制。8000萬執行標的的銀行帳戶凍結期限即將屆滿,如不想辦法立即續凍,可能給申請執行人造成巨額損失。
一方面是特殊時期疫情防控的各種限制,一方面是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迫在眉睫,被群眾譽為「執行快手」的郭海寧法官動起了腦筋。
通過網際網路搜索,他找到帳戶凍結銀行的聯繫電話,之後反覆溝通,看能否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傳真、電子郵件交換等方式通過「不見面」辦理渠道進行辦理。該行負責人員稱此前都是法院工作人員攜帶相關證件當場辦理的,通過傳真、郵件方式沒有辦過。但考慮到目前疫情的實際情況,銀行負責人員在向上級銀行匯報請示後,同意法院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執行文書和工作證掃描件。
經過身份確認和兩個多小時細緻的工作溝通,最終銀行工作人員順利辦理,成功對此帳戶進行了續凍。
「抗『疫』時期,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創新執行方式,由線下轉為網上,確保續封續凍工作不停擺,全力保障每一位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東城法院執行局局長劉晶說。
供稿/北京東城法院
文字/吳水蘭
編輯/楊晨暉 謝偉輝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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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8000萬銀行帳戶凍結期屆滿,他用這種方式完成了續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