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須同時繳納的問題,整理一下資料,給大家普及一下,還有很多粉絲諮詢的比較多的問題,這裡也一同解答一下:
北京市社保和公積金必須同時繳納了嗎?
只繳納社保,不繳納公積金不可以嗎?
公積金難道不是自願的嗎?
為什麼有些公司還可以只繳納社保呢?
針對上述問題,小編收集了很多官方的資料,進行一一解答,請往下看!
對於只繳納社保,不繳納公積金的方式是否可以,這個可以明確地說明,不可以。因為現在北京市的社保和公積金基本上已經完成了互聯互通的這一個角色,一個公司如果只繳納社保,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在公積金中心的後臺,是可以查到這些信息的,對於不繳納公積金的行為,公積金中心會直接對該類公司進行通知通告,如果公司在通告後拒不改善的情況下,公積金中心是可以對企業作出行政處罰的哦,直接進行罰款的,所以,企業繳納公積金的事情,也是必須承擔的,這樣企業的開支就會大,但沒有辦法,政策面前,所以的企業一視同仁,當然這樣對員工來講,算是福利,畢竟企業繳納公積金後,員工算是獲益的。
總結,就是社保及社會保險,北京市五險,是強制繳納的,只要單位入職公司以後,公司都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公積金即北京住房公積金,官方已經明確,也是要求必須繳納的,只要單位繳納了社保,公積金也為必須繳納項目。
北京社保是強制繳納的,大家都知道,北京市公積金繳納難道不是自願的嗎?明確回答,不是的。
為什麼大家都覺得公積金是自願繳納呢,因為以前很多企業在成立之初,根本就沒有去開設公積金帳戶,公司都沒有開設公積金帳戶,自然也不會給員工正常繳納公積金。
這樣的企業佔相當大一部分體量,雖然公積金是強制的,但是政策為嚮導的指引卻做不到查處哪些企業交沒交的問題,就是這個問題,導致很多企業誤認為公積金是可選項,可以交,可以不交。
企業都這樣想了,傳達給員工的思想自然就是公積金是可以交,也可以不交的。所以產生了這樣的後遺症。但是現在信息的互聯互通,公積金中心已經可以拿到企業繳納社保的信息,那麼如果企業沒有同時繳納公積金,就會面臨行政處罰,直接對企業進行罰款處理。所以,北京公積金繳納,是強制的。
三、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將面臨何種行政處罰?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行為,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經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違法情節,按照超過規定辦理時限的時間分檔予以處罰,具體見《北京住房公積金行政違法行為分類目錄》。 四、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經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將面臨何種行政處罰? 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行為,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經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違法情節,按照未建職工人數分檔予以處罰,具體見《北京住房公積金行政違法行為分類目錄》。
就上述:關於公積金官網的明確政策指令,已經通告了,北京市企業,未進行公積金開戶的企業,必須責令開戶,否則面臨處罰。
關於已經開戶的,不繳納公積金的,北京公積金中心會責令期限辦理,如果已經通知到位,且逾期不辦理的,也將面臨行政處罰。
既然已經強制了,為什麼還有企業膽敢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呢?
政策宣傳指引是一方面,公積金中心會對不開公積金戶的企業,開了公積金戶沒繳納公積金的企業,進行通知,告知,如果沒有整改,未來面臨的將是高額的罰款,所以,暫時看到的那些企業,不繳納公積金,也都是臨時的,終將逃不過政策制定的圓圈。
所以,不管是作為企業也好,作為個人也好,應當明確知道,北京不僅社保是強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也是強制繳納的,作為普通的上班族或者企業管理者,都應該知道這些明令規定出來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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