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委託印製的圖書,本應按規定一本不留出關發到境外,卻被掛在「漁具店」內銷售;「非法圖書」幾經輾轉,竟出現在國內30多個省、市的尋常百姓家中;一本「非法圖書」利潤最高超過50元,累計不法獲利超36萬元……
近日,義烏市公安局聯合義烏市新聞出版局聯合偵辦的一起非法經營案件宣判,5名主犯中4人獲刑,最高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另有1名人員目前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
2019年10月份,境外人員王某以外貿訂單的名義在南京某印刷公司印製了一批圖書,後由國內的同夥呂某通過虛報出關的方式將印製好的圖書留在國內變成了「非法圖書」,由宋某、彭某等人以在義烏北苑的漁具網店為掩護,在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以及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在國內銷售。
「本來這批書,應該印製好後發往境外,但在報關前被呂某掉包後偷運到義烏,以每本利潤30元到50元的價格秘密銷售,所有被賣圖書均以快遞物流的方式送至買家手中。」辦案民警表示,截至到案,該團夥通過網店累計銷售了4500餘本,涉案金額超36萬元,銷售地涉及全國30多個省、市。
進一步深挖後,義烏警方發現該團夥的不法行為可以追溯到2015年。
2015年,境外人員王某找到南京一家印刷公司長期開展非法印製活動,通過線下聚集活動進行銷售。「一直以來該團夥用的都是虛報出關的方式,因此偶爾他們也會將印製好的一些圖書真的寄到境外。」辦案民警說,經過全面收集訂單信息、深入研判圖書流向,義烏警方發現該團夥累計印製的「非法圖書」超過19000本,而其中有6700餘本發往了境外。
直到2019年,團夥成員不斷增加,有豐富網店運營經驗的彭某便提出通過線上進行銷售,開展相關公眾號的運營和推廣工作,並秘密在租住地印製20餘種非法小冊子用於推介該批「非法圖書」。
今年3月12日,彭某等4名人員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義烏警方刑事拘留。
義烏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宋某、彭某、呂某等人違反國家規定,發行非法出版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判決4人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至一年八個月不等,收繳違法所得,扣押非法出版物。
近年來,義烏市公安局聯合兄弟部門不斷加強出版印刷行業管理,保證政治文化和意識形態安全,維護新聞出版秩序、抵禦有害思想和文化侵襲,持續以高壓態勢推進案件查辦,以打小打早、露頭就打的勢頭強化網絡傳播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淫穢色情、謠言以及網絡書店非法出版、盜版盜印的監管。
據統計,2019年以來,義烏警方共查處「掃黃打非」案件18起,累計對26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