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服裝標準實施近一月 福州市場大多不達標
2008年10月27日 18:06 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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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服裝不可乾洗、服裝上繩帶的外露長度不得超過14釐米……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嬰幼兒服裝服飾安全制定的行業國家標準——《嬰幼兒服裝標準》,於本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中涉及嬰幼兒服裝安全方面的條款均為強制性規定,但昨日記者走訪福州多家嬰幼兒服裝商場了解到,這部強制性國家標準鮮有人知,市售嬰幼兒服裝標識大多不符合新標準要求。
新國標到底規定了什麼
據參與標準制定的省質監局纖檢所高級工程師林登光介紹 ,新標準主要是針對24個月以內的嬰幼兒制定的。
標準明確規定,嬰幼兒服裝的可萃取重金屬含量中,砷含量不得超過每千克0.2毫克;銅不得超過每千克25毫克;甲醛含量必須小於或等於每千克20毫克。
林登光說,一些嬰幼兒服裝生產企業在面料生產過程中,加入含甲醛的染料。孩子穿上這樣的衣服,容易引發皮疹,並可能誘發癌症。
新標準規定其pH值必須在4.0至7.5之間,還要求嬰幼兒服裝中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並不得存在異味。
標準特別規定,嬰幼兒服裝必須在產品標誌上註明「不可乾洗」。林登光說,乾洗劑中可能含有對嬰幼兒皮膚產生刺激的物質,嬰兒少接觸為好。
針對嬰幼兒愛拉拽衣物、咬衣服的特點,標準規定,套頭衫最大領圍不小於52釐米;金屬附件不得有毛刺、銳利邊緣和尖端,拉鏈的拉頭不可脫卸;服裝上繩帶的外露長度不得超過14cm等。
嬰幼兒服裝標識問題不少
26日,記者走訪道山路省婦幼保健院附近的多家嬰幼兒服裝店,以及好又多(東大路店)、新華都(東街口店)、永輝(楊橋店)等超市的嬰幼兒用品專櫃,發現多數人不了解這部強制性國家標準,在售的嬰幼兒服裝產品標識大多不符合新標準要求。
在道山路省婦幼保健院附近的康寶高品質生活館,記者以顧客身份要求購買符合新《嬰幼兒服裝標準》的嬰幼兒服裝,女店員表示不知情。櫃檯出售的一款汕頭廠家生產的嬰幼兒服裝產品標誌上註明「普通乾洗」。在好孩子酷娃嬰嬰幼兒服裝店,一款三件套嬰幼兒服裝標識上也注有「可乾洗」。
記者在寶柔坊嬰幼兒店內遇見一名準媽媽,她說,她正在為即將出生的寶寶挑選服裝,當記者告訴其新標準要求在嬰幼兒產品標誌上註明「不可乾洗」,並註明重金屬含量時,她表現出詫異的神情。
在好又多(東大路店)、新華都(東街口店)、永輝(楊橋店)等超市的嬰幼兒用品專櫃,記者同樣發現在售的嬰幼兒產品上未標明重金屬含量,也未註明「不可乾洗」,大多數服裝只註明「不可氯漂」,有的則沒有關於洗滌方法的說明。
寶寶衣服不能只選漂亮的
據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標準是10月1日起實施,但一些服裝在標準實施前就已經上市,所以市面上出售的嬰幼兒服裝都有過渡期,通常是半年。期間,質監部門將以勸導宣傳為主,讓消費者儘量購買符合新標準的產品。
記者26日還了解到,許多媽媽選購嬰幼兒衣服的標準主要還是款式是否時尚、品牌是否響亮、價格是否合理。
專家提醒消費者,寶寶衣服不能只選漂亮的,從安全角度考慮,童裝最好沒有裝飾物,以避免擦傷孩子的皮膚。衣物標籤要及時剪除,領口帽邊最好沒有繩帶;最好不要選擇經特殊處理的服裝。新國標提到金屬附件不得有毛刺、尖端,以及繩帶長度等方面的規定,家長們今後在選購時要看仔細。
家長們最好購買品牌產品,這些產品質量比較有保證。不要購買色彩過於鮮豔的嬰幼兒服裝,以免其中含有可分解芳香胺等有害物質。此外,甲醛易溶於水,新買的嬰幼兒服裝水洗後再穿能減少其含量,最好放一兩周再穿。(邱泉盛)
【編輯: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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