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31 11:37:57 來源:網上輕紡城
六一臨近,長春各大百貨商場有不少家長為孩子挑選童裝,在採訪中記者發現,大多數消費者在挑選童裝標準仍只遵循老三樣「看、摸、聞」。據了解《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新國標」)已實施近一年,「新國標」是強制執行的國家標準,其中對嬰幼兒紡織品質量要求更嚴格,規定3歲以下的嬰幼兒服裝要達到最高安全等級A類標準,否則將被禁止生產和銷售, 但許多消費者對此並不知情。
童裝質量參差不齊
許多家長不識「新國標」
昨日,記者對市內各大商圈嬰幼兒專櫃及童裝店進行了走訪,發現品牌童裝絕大多數能夠按照「新國標」執行。但一些外貿童裝服飾吊牌卻是「洋文」,有些則不符合「A類」、「GB18401-2010」的新標準,還有少數商家在銷售「B類」甚至「三無產品」的嬰幼兒服飾。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對於已出臺近一年的新國標,部分消費者感覺很陌生。雖然家長非常關心童裝安全問題,但對於童裝吊牌上的A類、B類、C類,很多人都不知道意味著什麼。更多的家長只在乎衣服材質、手感及氣味,最重要的安全標準往往被忽視了。
「不清楚國標的事,啥叫A類?還是一等品靠譜吧。給孩子買衣服,我就看面料、樣式和價格,有時候看等級,一般優等品、一等品面料都不錯。」在桂林路市場為兒子選購衣服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市民郭女士也很贊同王女士的看法,「吊牌有用嗎?吊牌不都是商家按的嗎?寫啥商家說了算,看吊牌成分不如按自己的經驗買。」
吊牌是服裝的「身份證」
新國標規範吊牌信息
其實,吊牌就是服裝的「身份證」,吊牌上面標註著服裝的成分、執行標準、廠名、廠址等重要信息。據了解,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加工服裝吊牌都必須有營業執照、商標認定書、品牌授權協議等相關資質,否則其加工行為就涉嫌違法。所以,吊牌是消費者了解服裝各方面情況的重要渠道。
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且0—36個月嬰幼兒服裝吊牌上需註明「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 2010」這類字樣。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這個強制標準要求所有在市場流通的服裝必須符合標準中規定的指標,包括:甲醛含量、ph值、異味等。A級標準值的產品可供嬰幼兒使用,B類標準值的產品可貼身穿著,C類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產品。在此之前,2歲以下的童裝須達到A類標準,新規實施後,2歲—3歲的童裝也應執行A類標準。吊牌上的「FZ/T 73025-2006」,則是「嬰幼兒針織服飾」的執行標準。
同時,新國標將嬰幼兒產品的範圍擴大為36個月以內或身高100釐米以下的嬰幼兒。調整嬰幼兒服裝的範圍,實際上是對其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據了解,我國的紡織產品分為三大類:A級標準值的產品可供嬰幼兒使用,B類標準值的產品可貼身穿著,C類不可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產品。在此之前,2歲以下的童裝須達到A類標準,新規實施後,2—3歲的童裝也應執行A類標準。
新國標實施
杜絕混亂需多方合力監管
新國標的「宣貫」步履蹣跚,主要在於有關部門對新標準宣傳不到位,一些生產、銷售企業、消費者對新標準不清楚,導致該標準在實踐中難以得到有效實施。
另外,一些生產、銷售企業基於經濟利益目的,抱有僥倖心理,繼續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的童裝。政府應加強檢查審核力度,對商家正在銷售的貨物進行不定時突擊檢查,打消廠家或商家的僥倖心理。相關部門可以開通群眾舉報熱線,發揮群眾監督優勢,採取有獎舉報的方式可以極大地提高消費者的監督熱情。
記者撥打了長春市質量技術監督12365熱線電話,接線員告訴記者,如果在買童裝時遇到質量問題,可撥打該電話進行舉報投訴。建議市民給孩子選衣服,最好去正規商場購買,這種場所的產品其進貨渠道有保證。注意產品上有無產品的合格證、產品執行標準編號、產品質量等級及其它標識。最後要注意索要購物憑證,出現問題後可向有關部門投訴反映。
吉林省纖維檢驗處工作人員說,一等品是產品標準等級,而嬰幼兒服裝都應符合A類產品要求標準,同時生產企業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嬰幼兒用品」字樣,這是新國標強制實行的。
購買嬰幼兒服飾選擇A類標,儘量選購純棉、天然纖維和顏色淺的童裝,宜選擇寬鬆一點的比較適宜,新買的童裝需洗幾次再給孩子穿著。
符合標準的童裝吊牌包括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 2010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