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標原則
評標工作應堅持客觀、公正、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譽的原則。
二、評標方法
評標是評標小組對投標單位的投標書及有關情況進行評議與比較,選擇中標單位。
評標辦法分為百分制評標法、技術標商務標兩階段評標法二種評標辦法。百分制評標法分為百分制評標法(1)和百分制評標法(2)。
百分制評標法以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單位;技術標商務標兩階段評標法在通過了技術評標後再以最接近造價衡量值者為中標單位。招標單位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及各評標辦法適用範圍選擇評標辦法報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機構審批確定。
採用百分制評標辦法,分(1)勝任程度及信譽、(2)對招標書的響應程度、(3)施工組織設計(百分制評標法(2)將此單項合併到(2))、(4)投標報價等四個單項評分。單項評分按計分人的有效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取算術平均值。單項評分後,按下式計算總分:
P=K1P1+K2P2+K3P3+K4P4
其中:Ki(I=1、2、3、4)為權數,Pi(I=1、2、3、4)為單項評分,P為總分。採用百分制評標法(2)時,施工組織設計單項評分和其權值為零。
三、適用範圍
1、百分制評標法(1),適用於投資額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
2、百分制評標法(2),適用於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
3、技術標商務標兩階段評標法,適用於有較高技術要求和專業性強的建設工程項目。
四、計分規則
採用百分制評標辦法時,應遵循以下計分規則。
(一)評分計算保留2位小數(百分比亦取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捨五入。
(二)評分計算中出現中間值時按插入法計算得分;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單項評分為無效分。
評分高出規定最高分或低於規定最低分的;
2、評分明顯不合理的;
3、一個計分內容有2個或2個以上計分的;
4、其它違反百分制評標辦法未按規定要求評分的。
(四)評標計分人必須在評標計分卡上簽名。
五、本評標辦法由常德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本評標辦法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布的評標辦法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