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0 12:36 |人民網
年終歲尾,你是不是老早就翹首期盼著單位能發些福利?
9日,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發放的相關規定做出明確解釋:會費組織看電影、春秋遊等活動,均屬於合理範疇。
去年7月,全國總工會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利用資金。
補充通知還規定,基層工會可以逢年過節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中華全國總工會宣教部部長王曉峰表示,不應該把中央要求從嚴治黨、落實八項規定等措施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相對立,難點在於具體操作層面並不好掌握,所以這次又發了補充通知。「全國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各個部門的情況更是千差萬別,在落實方面可能會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一方面注意搜集,帶有共性的問題我們將進行研究。總的來講中央的精神還是為了讓廣大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這一點是很關鍵的。」
「逢年過節」都是什麼節?
《補充通知》首次明確「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7個法定節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哪些福利,職工可以有?
去年7月,全總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有效使用資金,制止奢侈浪費。但各地基層工會對於逢年過節如何發放員工福利,存在一些疑問。全總對於相關的《補充通知》做了詳細解釋。《通知》規定:
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觀看電影、開展集體活動,但活動應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做到當日往返;
可以利用會費向過生日的員工贈送蛋糕等慰問品;
「逢年過節」可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以及生活必需用品等。關於「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各地實際確定。
所以,下面這些福利,職工是可以有的——
但這些開支,不能有——
1、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違規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違規設立「小金庫」
5、將工會帳戶併入單位行政帳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14208645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