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為從未見識過真「傳票」,所以當收到「假傳票」時就會信以為真,還有很多欠債人經常收到私人手機號發來的「律師函」、「立案函」、「自首通知」、「開庭通知」、「追逃抓捕」等五花八門的催收信息,沒有經歷過的人看到以上這些信息把自己搞得精神崩潰,沒有精力上班,無法正常生活,甚至是承受不住壓力留下親人選擇自殺,然而欠債人萬萬沒有想到自己了結生命後並沒有終止非法催收繼續「爆通訊錄」,反而非法催收的行為會更猖狂。
下面我們看看為了催債自導自演把自己「催」到監獄裡的真實案例:
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被告人曾某、羅某杏(女)、陳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一案。據判決顯示,3人為了達到受委託催債的目的,以偽造法院傳票寄給債務人的方式施壓,導致廣州部分法院曾收到郵件退件,也真有債務人拿著假傳票到法院去應訴事件。白雲區法院一審認定,上述3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故分別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半不等,並處以罰金。
催債公司想出花招
偽造法院傳票寄給債務人施壓
據查明,被告人曾某、羅某杏(女)、陳某均任職於佛山市某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該公司的主營業務為通過電話、上門、發郵件、寄信四種方式為籤約銀行追討信用卡欠款,並拿取一定提成。
其中,被告人曾某系該司股東之一,該司任副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他作為老闆日常負責公司員工組長的管理和調配。被告人羅某杏經人介紹入職該司任經理,負責業績等工作。被告人陳某也入職該司。
在受銀行委託催收信用卡欠款的過程中,為促使信用卡持有人還款,一催收員提議用自製的法院傳票給客戶施加壓力催收還款。催收員提供了法院傳票樣本,公司發給前臺幫忙列印後,由催收員負責裝入信封,寄給債務人。慢慢地,其他業務員也學著一樣通過發假傳票來催債,並在公司推廣開來。然而作為公司負責人的曾某和經理羅某杏都知道這一非法行徑,卻並未制止和理會,只要下面的人能催收到債就行。
多家法院收到郵局退件
還有當事人拿著假傳票去應訴
當年天河區法院收到多批假冒該院發出的傳票郵局退件,甚至還有當事人持假傳票到該院去應訴。同年5月中旬、6月上旬、7月中下旬,廣州中院、天河等法院也陸續收到因郵寄無法送達而被退回法院的傳票共計38份。
公安人員在上述金融信息服務公司廣州分公司將被告人曾某、羅某杏、陳某抓獲。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曾某、羅某杏、陳某結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其行為均應當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追究刑事責任。3人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有意見,認為其沒有參與偽造國家機關公文。
白雲法院經審理查明後認為,被告人曾某、羅某杏、陳某結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其行為均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其中被告人曾某、羅某杏是主犯,被告人陳某是從犯。關於涉案傳票的性質問題,涉案法院傳票雖未準確使用相關法院名稱及加蓋相關法院公章,但從偽造傳票郵件被退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天河區人民法院以及有當事人持該類假傳票到天河區人民法院應訴的情況看,其從形式及內容上足以令社會公眾信以為真,達到與法院正式傳票一樣的效力,客觀上已經擾亂了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審判工作秩序,損害了司法權威,應認定上述傳票為偽造的國家機關公文。
綜合全案證據,白雲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曾某、羅某杏、陳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成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一年四個月、一年,分別並處罰金5000元、3000元、2000元。
村長友情提示:信用卡如果遇到第三方催收,你同樣有權要求第三方轉回本行進行「內催」!除非你同意轉委託方催收!
網絡傳謠言,根據刑法,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國家於2015年底成立了「北京打擊非法金融互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是為了規範近年來野蠻增長打著各種旗號的非法金融機構!如果你細心點也能發現國家也在各區域成立了「打非辦」。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2015年底就打擊,到現在2018年仍然這麼猖狂,村長友情提示(歡迎加入合法舉證扣裙:5五9一7六零8七)你只要想想國家有多大,又必須多職能部門相互配合才有執法權,國家不會聽風就是雨,就憑你一條簡訊或者一個投訴電話就去查封某個貸款公司的,所以村長才一直強調保留有力證據再以書面形式去舉報,只要證據確鑿,國家一定會出手,畢竟非法催收搞得欠債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各種自殺,造成社會極其不穩定,也正因為這個原因國家在去年和今年加大了整治力度,相信大家都能體會到近期催收也更為瘋狂,那是因為非法貸款公司急於回籠資金,能多收回一點算一點,否則壞帳將越來越多,很多非法催收也不敢承認是替哪家收帳了,現在警察也會受理「上門催收」事件了,基本上不合法的催收人員,警察都直接抓人調查。
村長提醒大家一句,什麼是非法,什麼是合法,每個人都應該知道!不懂,就多學習!感謝大家關注!等關注的人多一點,我會把群友提供的各類催收信息公布於眾,讓大家看看這些非法催收有多缺德,有多可惡。
記住一點:不要相信一切私人號碼發送的信息!是一切!不要搭理那些不願意提供自己的工號或者替哪家公司收帳的號碼(你有權知道以上基本信息)!我們是在國內,不是國外,律師函只相當於一個「通知書」它不能代替判決書!而且很多律師事務所都不會替非法網貸發送律師函,很多都是非法催收自導自演的,如果真的起訴你了,你會收到加蓋當地法院鮮章的「傳票」,並且需要本人籤字確認,更不可能要你自己去派出所裡去籤收!真傳票可以直接進入法院官網查詢到相關內容!凡是叫你於幾點前去公安局「自首」,回電給某某主任就可以「撤案」,以及說你的親屬需要連帶責任的,你完全可以直接「拉黑」他了,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你真違法犯罪了警察是不會先告知你他們要來抓你了,更何況是一個自稱是「金融機構」的卻不敢自報家門的非法貸款公司催收委託人員!(PS:敢稱自己是金融機構,你們就有權查看對方的金融經營許可證或融資擔保許可證等,如果不懂,你們可以去銀行大廳看看牆上「亮照經營」的證件,工商部門很早以前就要求企業必須亮照經營),否則拿不出「資質」卻自稱金融機構的行為有可能是「超範圍經營」,極有可能已經觸犯到刑法(法律法規請見前幾天發文《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非法催收法理難容!法盲別再自殺》)。
好了,感謝大家的閱讀!我就先寫到這裡,目前每天我只能發送一篇原創文章,還有更多知識,以後再發,如果你們覺得村長發的文章有用,請在評論區留言給我,你們的關注和互動才是我前行的動力!眾人拾柴火焰高,我們一起努力配合國家打擊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