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部門對和樂鎮一處違法建築依法予以拆除,有效遏制了違法建設行為,進一步改善了萬寧市城鄉面貌和人居環境。
經查,該違法建築系李某寧在萬寧市和樂鎮泗水村委會泗水村處建設的制香廠項目,違法面積1.9畝,未辦理相關報建手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海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九條,萬寧市對該違法建築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在拆除現場,工作人員有序做好人員勸退、現場隔離、秩序維護等工作,並確保周邊安全後,大型機械開始進場對違法建築進行拆除。伴隨著挖掘機轟隆的作業聲,該違法建築被依法強制拆除。
違法建築是城鄉建設的頑症和「毒瘤」,它不僅擾亂了城鄉建設管理的正常秩序,為房屋結構安全埋下嚴重隱患,而且侵害了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損壞社會公平正義。此次拆違行動,彰顯了萬寧市鐵腕拆違、控違的決心和力度。
下一步,萬寧市將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繼續加強巡查力度,發現一起、拆除一起,堅決以零容忍的態度對「兩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確保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規範有序。(記者 廖自如 通訊員 梁振瑋 陳程藝 編輯 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