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臺法院依法強制拆除兩處違法佔地建築

2020-11-30 甘肅鼎立信

11月26日,高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縣自然資源局申請執行閆某兵、閆某國兩起非法佔地糾紛進行強制執行。本次強制執行現場邀請巷道鎮、合黎鎮部分人大代表及媒體記者等多方見證,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到場對執行行為現場監督。

被執行人閆某兵在巷道鎮南灣村一社未經審批佔用耕地修建388.22平方米房屋、車棚;被執行人閆某國在巷道鎮南灣村一社未經審批佔用耕地修建268.45平方米房屋。高臺縣自然資源局依法作出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閆某兵、閆某國拒絕履行主動拆除義務,縣自然資源局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前期,高臺縣法院執行局同縣自然資源局、巷道鎮政府多次對被執行人進行釋法明理、耐心說服,但被執行人閆某兵、閆某國仍未履行拆除義務。

據此,高臺縣法院決定依法強制拆除。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閆某兵、閆某國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強制執行工作,請求騰空建築物可再次利用財產物品,經行動現場指揮長批准,同意被執行人閆某兵、閆某國的請求,並在執行幹警監督下騰空建築物內有價值的物品。經過一天的現場拆除,所有違法建築物被拆除完畢。本次執行行動做到了「零風險」「零缺陷」,事後「無信訪」「無輿情」,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至目前,全縣8件違法佔用耕地類案件已執結6件,拆除違法建築物6處,保證了基本農田得以復墾,切實維護了土地管理秩序。


來源:高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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