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蕭山一寶媽因為遲到1分鐘被拒絕登機,一怒之下大鬧候機廳。這其實並不算驚天動地的大事,但正因為它命中了不少人痛點,由此引發了兩種觀點的對立。
一派認為,乘客遲到兩分鐘就不準登機,航空公司延誤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從不賠償,這不是妥妥的雙標行為嗎?另一派認為,女子是典型的巨嬰心態,遲到就是遲到,規矩就是規矩,憑什麼要搞得就像全世界都欠她一張機票一樣。
我們暫且先不談兩種觀點的對錯,不妨思考一下,為什麼會有一群人對女子的行為大舉雙手贊成?無外乎有兩點:一是自己曾經有過類似遭遇或存在遭遇同種情況的可能性,藉此發洩自己的情緒,同時表達對自己的擔憂;二是航空公司存在經常延誤的現象,並且沒有在航班延誤後對乘客進行有效的安撫、合理的解釋,導致這一群體以此發洩不滿。
事實上,這個事件的落腳點完全可以放在3個詞上面:公平、時間觀念、規則與人性化。
公平
認為航空公司雙標者,本質上認為航空公司和乘客處於一種不對等地位,從而認為航空公司藉助自己的強勢地位對乘客、對消費者實施不公平的對待方式。但換一個角度講,遲到1分鐘是個別人的事情,倘若因為等這1分鐘而影響飛機應進行的常規檢查程序,導致飛機晚點,哪怕是飛機僅延誤1分鐘,是否都是對準時登機乘客的不公平?
而航空公司飛機的延誤是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延誤10分鐘,1小時也好,出發點在如何保證乘客的生命安全,這與乘客遲到不被允許登機是兩個維度的事情。事實上,航空公司與多數乘客的利益取向是一致的,為了保證大多數乘客的利益,航空公司必定要做出取捨。
時間觀念
遲到,到底是不是大問題,這向來是被我們所討論的問題。女子在為自己辯駁的過程中,用到了一句話;「差一分鐘就不能調一個擺渡車嗎?」這僅僅是一句簡單的抱怨嗎?非也,這句話背後暴露出的是女子時間觀念的淡薄。
不論是生活還是工作,每個人都可能遇見時間觀念缺乏的人。約好時間吃飯對方卻久久不到,制定好的截止時間卻仍有人不交作業,不完成任務。類似情況,多數人採用的都是口頭道歉堅決不改。殊不知,一個人時間觀念的缺失,不只是對自己利益的損害,更是對別人利益的損害。既然自己都不對自己負責,何必要求他人為自己大開方便之門?
規則與人性化
女子遲到1分鐘,航空公司是否應該為她破例,調用擺渡車允許其登機。這背後,涉及到的是規則與人性化之辯,兩者應當如何取捨?
大眾眼中的人性化被等同於破例,這是一種粗暴的誤解,破例的重點在於對規則的違背,人性化的重點在與人以方便。規則的存在,目的是維護多數人的利益,對多數人進行人性化的操作,也是在維護多數人的利益,本質就是將人性化操作變成一種新的規則;對個人的人性化操作,前提應當是在不傷害多數人利益的情況下,在小範圍進行操作。而這位遲到的女子,應當不屬於第二種情況。
儘管「只許飛機晚點,不許乘客遲到」是一種謬論,但其背後所暴露出的航空公司與乘客之間的矛盾卻真實存在,航空公司應當思考,如何針對航班延誤問題與乘客進行良好的溝通,如何改善自己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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