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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
來源: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13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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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獄警、刺傷法官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南川區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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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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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被執行死刑
新京報快訊 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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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今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來源:澎湃新聞@重慶高院 8月13日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天眼新聞 圖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13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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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被執行死刑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8月13日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13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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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殺害獄警、刺傷法官的罪犯曾川被執行死刑
此前曾川受審照片。圖片來自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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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曾川被執行死刑:刑滿釋放後為報復刺傷法官 殺害見義勇為的獄警
8月13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被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1月22日,曾川攜帶單刃尖刀到重慶南川區法院門口刺傷法官田某。駕車經過此處的南川監獄民警劉彥等人驅車追捕,曾川為抗拒抓捕,持刀捅刺劉彥胸部、腹部,後逃離現場。劉彥搶救無效死亡,田某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2017年8月,曾川因犯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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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認罪亦不悔罪 重慶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
曾川被判處死刑的庭審現場封面新聞記者 易木來自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消息,8月13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在南川博愛醫院門外人行道上,曾川為抗拒抓捕,與劉彥扭打在一起,並用尖刀刺傷了劉彥的胸部和腹部,隨後逃離了現場。受傷的獄警劉彥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次日16時許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環衰竭不幸犧牲;而法官田某的損傷程度也構成了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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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普法行*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案罪犯被依法執行死刑
轉發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消息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13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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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獄警、刺傷法官!執行死刑
今天(13日),據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2018年11月22日12時02分許,曾川隨身攜帶單刃尖刀來到南川區人民法院門口。12時17分許,南川區人民法院承辦曾川犯尋釁滋事罪一案的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時年53歲)下班走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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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男子刑滿釋放後伺機報復刺傷法官、殺死獄警,終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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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男子刑滿釋放後刺傷法官、殺害獄警,今天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13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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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
剛剛,殺害劉彥的兇手被執行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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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獄警、刺傷法官,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2018年11月22日12時2分許,曾川隨身攜帶單刃尖刀來到南川區人民法院門口。12時17分許,南川區人民法院承辦曾川犯尋釁滋事罪一案的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時年53歲)下班走出法院。曾川在南川區西城街道南大街距法院約100米處發現田某,在確認田某身份後,持刀將田某雙腿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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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川今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依法認定被告人曾川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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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重慶男子刺傷法官刺死獄警,持刀拒捕後現場響起槍聲
因不滿刑期過重,重慶男子曾川為了報復,持刀刺傷審判自己的法官田曉,刺死前來緝拿的獄警劉彥。8月13日上午,重慶市高院消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案發前11天,他因犯尋釁滋事罪,剛剛刑滿獲釋。網絡配圖53歲的田曉有著24年的刑事審判經驗,而曾川則是她審判大小罪犯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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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殺害獄警、刺傷法官2018年11月22日12時2分許,曾川隨身攜帶單刃尖刀來到南川區人民法院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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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獄警劉彥的兇手被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2018年11月22日12時2分許,曾川隨身攜帶單刃尖刀來到南川區人民法院門口。12時17分許,南川區人民法院承辦曾川犯尋釁滋事罪一案的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時年53歲)下班走出法院。曾川在南川區西城街道南大街距法院約100米處發現田某,在確認田某身份後,持刀將田某雙腿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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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殺害劉彥的兇手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殺害重慶市南川監獄民警劉彥、刺傷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執行死刑。檢察機關派員臨場監督。,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後曾川提出上訴。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滿釋放後,多次尋找偵辦上述尋釁滋事案的民警和檢察官、法官,伺機報復。2018年11月22日12時2分許,曾川隨身攜帶單刃尖刀來到南川區人民法院門口。12時17分許,南川區人民法院承辦曾川犯尋釁滋事罪一案的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時年53歲)下班走出法院。曾川在南川區西城街道南大街距法院約100米處發現田某,在確認田某身份後,持刀將田某雙腿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