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是在大學裡認識的,出來工作後經朋友介紹讓我們成為了男女朋友關係。平時前妻對我很好,長得年輕貌美的,戀愛期間我帶她回去見我父母的時候,我父母都很喜歡她。我們是真心相愛的,經過了三年的戀愛時間就結婚了。
婚後幾個月前妻就懷孕了,為了不讓前妻那麼辛苦,我讓她安心的在家裡養胎,我自己一個人出去掙錢。就這樣我和前妻異地了,我也很想和前妻在一起,但是為了將來更好的生活,我只能這麼做了。我出去後下班就經常打電話給前妻聊天,問候家裡的情況。
後來前妻生了個女兒,由於早產了女兒體質比較弱,前妻就決定留在家裡好好照顧女兒。我每個月發工資都會給前妻打5千塊錢回去,自己平時在外面都是省吃儉用的,就是為了家裡的女兒和前妻能有更好的生活。時間慢慢過去了3年,女兒也去了幼兒園,但是前妻依然在家呆著,也不想著出來找工作上班。母親曾和我說過前妻在家裡什麼事都不做,整天和朋友在外面打牌,小孩上學都是母親在接送的。剛開始我並不信母親說的話,後來回去也經常聽到鄰居們在背後聊前妻的事,我才開始懷疑前妻變了。
我和前妻攤牌後,前妻還覺得我冤枉她。有一次半夜,我看到前妻手機有信息,是個男的發來約她出去的。我心裡很難過,也很生氣,和她大吵一架後,老婆哭著求我原諒。畢竟結婚那麼久了,女兒也有了,我不忍心只好原諒她了,希望她能改變自己。之後我擔心前妻拿著錢到處去玩,所以我就每個月都寄錢給母親,讓母親管理家裡的生活費。
沒想到前妻在外面欠了很多錢,債主都找上門來,還說不還錢就要燒了家裡。我很惱火,本以為原諒了妻子,她會慢慢改變,但是她卻變本加厲。我覺她不是個好妻子,不是個稱職的母親,所以就和她提出了離婚。由於她沒有工作,沒能力養活女兒,所以我留下了女兒,給了前妻5萬塊錢就讓她走了。
我們離婚這些年,我和女兒生活很平靜。我們離婚到現在也已經有5年了,有一天前妻突然來到家裡,說是來看望女兒的。我還去買了很多菜做了一桌飯菜,那天晚上看得出女兒很開心,女兒還說:「多麼希望我們能一直這樣,有爸爸媽媽陪伴。」在吃飯的時候我發現前妻的腿總是抖動,剛開始我沒在意,後來我筷子掉地上了,我低下頭撿,看到妻子推上有個很長的傷痕,當時讓我目瞪口呆。
問了前妻後才得知,原來前妻當年離開後為了還債就一直在外面努力打拼,也改變了自己。她為了能掙到更多的錢,去了工地上幫別人幹活,不小心被工具割到了腿傷很深,現在時不時會抽搐。知道這一切後我覺得前妻有些可憐,前妻臨走前拿出一張卡給女兒,還說:「這是媽媽給你的錢,裡面有3萬塊,以後要是想媽媽了就給媽媽打電話。」
女兒一直都求著我和前妻復婚,她希望能有個完整的家,但是我心裡有了陰影,大家說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