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養女」事件出結果了:李星星是個騙子,但他也不是什麼好人

2020-09-21 37度女人

智慧女性

心靈讀本

文:端木婉清 來源:端木婉清

正義之火永不熄滅,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絕不會輕饒過每一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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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了半年的鮑毓明「性侵養女」事件,終於出結果了,

但有些意外。

昨天,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了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

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

2

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通報裡寫得很具體詳細。

大家可以閱讀以上的圖,獲悉。

我挑幾處重點描述概況下:

1.被控告人鮑某某,男,1972年6月出生,離異,美國籍,原籍天津,具有中美兩國律師資格,2019年10月14日因涉嫌強姦罪被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取保候審。

2.控告人韓某某,女,戶籍地安徽省太和縣,自幼隨爺爺奶奶生活,2015年隨父母租住江蘇省南京市。戶籍登記出生日期為2001年8月,實際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

調查發現,2015年3月,韓某某和其父親提供虛假出生證明和證人證言,申請更改了出生日期。

3.鮑某某、韓某某是通過網絡認識的。

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間,鮑某某在網上多次發布「收養」信息。

2015年9月開始,韓某某為改善生活條件,通過QQ等多次發布尋求「收養」信息,並與多人聯繫商談「收養」事宜,後來在網上看到鮑某某發布的「收養」信息後,韓某某主動與鮑某某聯繫。

2015年10月10日,鮑某某到南京與韓某某及其母親見面,兩人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

4.2019年6月,鮑某某和韓某某關係破裂。

期間兩人實際共同居住生活150餘天,因感情等問題曾多次發生矛盾。在兩人交往過程中,鮑某某不知道韓某某真實年齡。

兩人也不符合法定收養條件,未辦理收養手續,不存在收養關係。

5.韓某某控告鮑某某性侵情況,經查證,未發現鮑某某違背韓某某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韓某某發生性關係的證據。

韓某某關於被鮑某某使用暴力手段發生性關係的陳述內容及提交的有關物證,經查證與事實不符,不能作為認定犯罪的依據。

韓某某與鮑某某見面時已年滿十八周歲,具有性防衛能力和作證能力。

韓某某多次報案、撤案、對外尋求幫助的事,均與其和鮑某某產生矛盾或兩人關係出現問題相關。

發生矛盾了,她就報警,一旦兩人恢復或和好,她即否認報警或者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總得來說,鮑某某知法犯法,而韓某某(李星星,化名)是個騙子。

3

2020年4月,《南風窗》一篇文章揭露總裁養父鮑毓明性侵「養女」事件。

刷爆網絡,引發熱議。

看過該事件的人,無不對文章中李星星(化名)的遭遇感到同情,對鮑某某惡行恨得咬牙切齒。

只要是正常心理的人,我想沒有一個不痛恨性侵犯的,同時也對社會上屢屢發生傷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倍感擔憂。

很多人都是第一時間站出來發聲的,從知名公眾人物到普通人,網絡上也出現了無數個想要守護「李星星們」的「哥哥和姐姐們」。

在我心裡,這是善良正義的星火。我們擁抱善和愛的傳遞,也堅決排斥杜絕打擊惡的肆虐。

我們想通過每一滴微小的力量積聚成海,用正義力量發聲,

我們期待司法公平公正地徹查鮑某某事件。

我們也期盼那些披著人皮的惡魔被繩之以法,還朗朗乾坤下一個公道,撫慰悠悠人心。

4

這半年,儘管事情走向撲朔迷離,鮑某某一直沒有被定罪,但我們仍然持續關注。

9月17日,終於迎來此事件的最終結果,得知韓某某(李星星)在整個事件中,存有欺騙行為,是個騙子的時候,說實話,我確實意外也有過氣憤。

有幾秒覺得正義感被她按在地上使勁摩擦。

但後來想想,我們的發聲沒有問題。

  • 正因有我們的發聲,才會更快看到事情的真相;

  • 正因為我們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討伐惡行,惡行才會更多的無處遁形。

我們發聲就是為了遏制和打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打壓從地獄晃蕩在人間行惡的魔鬼們,「鮑某某」們。

我們發聲站出來,就是要喚起司法更嚴肅的重視,喚起我們心中永不滅的正義,以震懾那些正在犯罪和意圖犯罪的人,讓他們無處遁形。

正義發聲,儘管偶爾會被按在地上摩擦一下,但我不後悔。

因為我知道,對於大多數時候來說,發聲力討,是可以做到保護到那些真正被傷害的人,是可以為他們提供到有效的幫助的,或者可以避免挽救回那些隱藏的犯罪。

雖然李星星騙了我們,很不道德,但未成年人被傷害的案件,少了一件。

相比李星星被惡魔侵害,我們更願意看到她未曾被傷害的樣子。

雖然經查證,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違背韓某某(李星星)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能認定鮑某某的行為構成強姦罪。

但事實結論,鮑毓明也不是什麼好人

作為一名高級律師,知法犯法是事實吧,明知他本人和韓某某的情況都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收養和被收養條件,還在自認為韓某某系未成年的情況下,堅持以「收養」名義生活同居,和她發生兩性關係。

不構成強姦罪,也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

鮑某某就應當受到社會的譴責!!!

山東煙臺公安局經過司法行政部門調查,決定對鮑毓明驅逐出境。

那些隱藏在黑暗角落裡的魔鬼,也應該知道,

我們的正義之火是不會熄滅的,司法的公正也絕不會輕饒每一樁犯罪。

這半年來,我一直都在關注鮑某某性侵「養女」事件,現在結果出來了,對李星星是騙子的事情,確實有些震驚意外,也有幾秒感覺,正義感被她摁在地上摩擦,消費了我們的善意和護衛。

但後來想想,幸虧該事件裡,李星星和她家人都是個騙子,少了一起未成年人被惡性性侵的案件。

我們要的結果就是性侵未成年的案件,越來越少。

那些正在犯罪和意圖犯罪的人,記得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會輕饒每一件犯罪。鮑毓明不構成強姦罪,但違背了法律法規,依舊要處罰。

驅逐出境就是他的結果。

端木婉清,十點讀書邀約作者,你的情感閨蜜,一個熱愛生活且率真的女子,信奉說真誠的話,做善良的事,一支筆寫盡生活百態,一顆心傾盡所有,去生活。個人微信公號:端木婉清 ID:ziqingting19,已出版暢銷書《懂,是塵世最美的情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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