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養女案」迎來反轉?受害者為一張「飯票」,依附高管?

2021-01-12 下裡有巴人

「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屠殺不是集中營,而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這是已故作家林奕含生前在接受採訪時說的,房思琪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遭受老師性侵的女孩,也是現實中的林奕含。她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寫道:

「會說服自己愛上施暴者,這樣就不會覺得自己太髒,就不會那麼痛苦」

2007年,林奕含自殺身亡,《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房思琪被披露原型是林奕含本人,她因曾被敬愛的老師性侵,而長期精神壓抑,最終不堪重負。

如今,歷史似乎在重演,只不過當事人雙方換成了「養父」與「養女」。

在李星星第一次報警無果後,仍舊跟隨著鮑某明,甚至關係更密切,於是不少網友從這一點解讀:

「李星星,就是為了一張飯票,才自願繼續跟著,不然為何李母不將其接走?」

鮑某明,多金,這是不爭的事實。於是乎,網友的這番反問,似乎沒毛病。但如果真是為了「飯票」,為何還要報警,這不是自斷「財路」嗎?

4月12日,財新網洋洋灑灑發了一篇與《南風窗》爭鋒相對的長文,在這篇《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一文中,財經網給出了上述問題的答案:李星星反常的行為和心理可能源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到底什麼是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簡單來說,就是受害者對施暴者產生好感,甚至反過來幫助施暴者。

而通常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會經歷以下四大曆程:

恐懼:因為突如其來的脅迫與威嚇導致現況改變;

害怕:籠罩在不安的環境中,身心皆受威脅;

同情:和挾持者長期相處體認到對方不得已行為,且並未受到『直接』傷害;

幫助:給予挾持者無形幫助如配合,不逃脫,安撫等

在《南風窗》與財新網的報導中,均能找到與之相對應的詞彙字眼。李星星在被強暴後,鮑某明對她說:

「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這是一種脅迫,鮑某明正是利用這一套具有體系功能的話語,消解李星星的意志,讓她感到恐懼與害怕,從而不敢離開。

在李星星報警後,連續幾天見不到鮑某明時,李星星開始有些擔心起來:

「自己的報警,會不會讓叔叔坐牢?」

李星星開始同情鮑某明,認為自己的報警會讓他坐牢,在報警無果後,李星星選擇與鮑某明和好,在財新網長文中,李星星與鮑某明的親密度更甚,在其文中說道:

2016年4月時,蘭兒(又名李星星)顯示出對鮑毓明的追求,稱他「心愛的大壞蛋」,並表示「反正我是確定陪伴你一生了」,在5月20日,蘭兒的QQ號給鮑毓明發送了「我愛你」。2016年6月初,蘭兒在QQ上給鮑毓明發送信息,提前祝他生日快樂。

鮑毓明曾說從未限制過李星星的人身自由,而李星星之所以不逃走,是因為她早已陷入鮑毓明的「洗腦」中,正在經歷著「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對鮑毓明產生了依賴。

在《高管性侵養女疑雲》一文中,財新網總結道:

「這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

文末,還不忘對公眾喊話:

「這就是小女孩13歲找了個sugar daddy 的故事」

筆者特意去搜索了「sugar daddy」一詞,得到的解釋如下:

「Sugar daddy在國外指的是有錢的成熟男士,特別出色的男人,他們通常事業有成,尋找年輕貌美的女性作為自己的伴侶,慷慨的贈送物質財富。」

「<美俚>甜爹(施恩或送貴重禮品以博取年輕女人歡心的老色迷);老色狼」

不知道財新網在包裝鮑毓明「老好人」的形象時,有沒有真正領悟到「「sugar daddy」的含義。

財新網發布的《高管性侵養女疑雲》一文,儼然將鮑毓明塑造成「受害者」的形象,甚至一度讓師太反轉。

但打臉來的太快,在4月13日晚間消息,財新網針對4月12日刊發報導《高管性侵養女事件疑雲》發表聲明稱,「我們認真核查,報導確有採訪不夠充分、行文存在偏頗之處,已在當日撤回報導。」

無論是《南風窗》的報導,還是財新網的長文中,鮑毓明對於與李星星發生關係一事都沒給予否認。這就令人費解:

「缺愛的李星星所尋求的安全感就是與鮑毓明上床麼?」

而且,從第一次見面,到發生關係,僅僅不到3個月,這「安全感」也來的太快了吧?

早在4月11日,鮑毓明姐姐發文稱,女孩與鮑毓明不是養父女關係,並且說女孩和其母親曾經去過鮑毓明老家見父母,而財新網也多次強調「等到一定年齡,鮑毓明將娶李星星」

由原本的「養父關係女」,轉變為男女關係,這似乎讓案情更加傾向於鮑毓明。而深諳法律的鮑毓明明白,自己與李星星相差29歲,且單身,收養關係並不合法,於是,為了規避法律,他堅稱自己與李星星並非「養父女關係」

但就是否與李星星發生過關係,鮑毓明三緘其口,但即使如此,鮑毓明與李星星發生關係一事已成事實,而且恰好在李星星滿14歲時,發生關係。如果李星星不是自願,那就是強暴;就算李星星在鮑毓明誘導下願意,那也是誘姦。

無論事件如何反轉,鮑毓明都不是無辜的。

原以為網友會站在弱勢的一方,但沒想到,不少人紛紛站在鮑毓明一方,認為鮑毓明是被李星星誘導而發生關係的,她就是為了從鮑毓明那裡獲得好處。

真是震驚!我竟無語凝噎,如此沒有定力的鮑毓明,請問他是如何成為高管、獨董、著名公司的法律顧問,甚至還具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出庭律師資格的?

還有人說李星星當時身高1米7,早熟。於是乎,她渾身散發著令人無法抗拒的魅力,讓鮑毓明神魂顛倒?

甚至還有人聯想到去年「新城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案」,認為「性侵養女案」同樣存在利益輸送,而身為被害者的李星星是知曉她與鮑毓明互利關係。

最終案件走向如何,再怎麼「鮑」打不平,他鮑毓明也不可能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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