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俘(英文為 Prisoner of War 簡稱 POW)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伴隨著戰爭的出現而出現,伴隨著戰爭的改變而改變。他們在經歷了戰場的廝殺之後落入敵手,以完全被動的地位直接面對對方的敵意,弱肉強食的戰場規則在這裡尤為凸顯,生存的問題也因此而變得複雜。
雖然戰爭從人類出現之始就隨之出現,但對於戰俘身份和待遇的國際法律界定到了 1929 年才確立起來,而後經過二戰的洗禮進行了補充和修改,形成了今天的《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即日內瓦第三公約。此公約於 1949 年 8月 12 日通過,在法律上界定了戰俘的身份、權利和待遇、管理和遣返等內容,是現行最為權威的關於戰俘的國際法律條文。公約第四條規定,戰俘係指落於敵方權力之下的各種人員,主要有武裝部隊人員,包括民兵和志願部隊、符合規定條件的其他戰鬥人員、武裝部隊下屬非戰鬥人員以及商船民航工作人員等。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戰俘身份的界定基本上是由交戰雙方自行決定的。並且受戰爭環境和敵對態勢的影響這種界定沒有實質的監督,因此會出現人員範圍擴大的現象。除了武裝人員和攜帶武器的敵對人員比較容易確定外,很多情況下平民或者傳教士等敵對國家人員通常也會被懷疑為戰爭間諜或者戰爭相關人員而被關押受審,受到與戰俘相似的待遇。
韓戰爆發的第二天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駐紮日本的美國遠東空軍協助韓國作戰,之後在蘇聯缺席的情況下安理會通過了由 16 國成立「聯合國軍」前往朝鮮支持韓國作戰的決議。其中美軍為主導,其它 15 國包括英國、土耳其、加拿大等派遣小部分軍隊,並由美國五星上將麥克阿瑟任最高司令。在之後的戰鬥中,這批人中的一部分被中朝方俘獲,由中朝方軍隊進行管理。因此,中朝方戰俘營中的戰俘構成十分複雜,以美國為主兼有英國、土耳其、日本等國家人員。還需要說明的是,美軍的被俘人員還分為美國白人和美國黑人。由於戰爭發生時美國本土和美國軍隊中還實行種族隔離政策,所以雖同屬一國但白人戰俘和黑人戰俘之間還是有所不同的。聯合國軍戰俘在膚色、語言、宗教信仰、飲食習慣上的差異也加大了中朝方的管理難度。
根據美國國防部的統計,在韓戰中共有 7245 名美軍被俘,其中被俘期間死亡 2806 名,最終遣返 4418 名,另外 21 名拒絕遣返。英國戰俘人數居其次,大約 1060 人。土耳其、法國等國家人數較少,總共有 250 人左右。中方的相關機構如國防部的網站上並未公布官方的數據,不過可以參考《韓戰俄國檔案》中中方和蘇聯商議停戰談判策略中所提供的數據。
在蘇聯外交部提交給史達林的停戰談判相關報告中提到,1951 年 12 月 18 日美方向中朝方提供了美軍俘獲的132474 名俘虜名單,中朝方則提供了中朝方俘獲的 11559 名戰俘名單,包括美軍戰俘 3198 名。「美方指出截止 1951 年 12 月 18 日,朝鮮人民軍和中國志願軍俘獲的美軍士兵至少有 11000 人。」在這幾組數據統計中可以看到兩個問題,一是交戰雙方的戰俘人數極不平衡。聯合國軍戰俘數量相對要比中朝方戰俘數量少很多。二是美軍統計的己方戰俘數字和中方提供的俘獲戰俘數量之間存在較大差距。這種數量上的差距也是阻礙戰俘問題解決的一個重要因素。畢竟在「邊打邊談」的情況下,如果實行「全部遣返」政策,美國必須考慮到數量龐大的中朝方戰俘可能會被重新編入中朝軍隊以增強中朝方軍事力量的情況。
(一)戰爭環境因素
對韓戰的戰爭環境、中朝方的戰俘政策進行回顧可以發現,上述關於聯合國軍戰俘數量的兩個問題主要歸因於兩個因素。首先,韓戰初期艱苦的戰爭和自然環境導致一部分士兵在被俘後死亡。許多聯合國軍戰俘在回國後所作的回憶錄中都提到一段殘酷的歷史,即死亡行軍(Death March)。
在美方前被俘人員的回憶錄中,這些死亡行軍的死亡率高達「40%-50%」。雖然與美國官方的「700人中死亡 120 人」②相比,這個比例似乎有些誇張,不過也足以說明當時確實有相當數量聯合國軍戰俘因為行軍途中嚴酷的自然條件、疾病等原因死亡。根據美國前被俘人員拉裡·澤勒斯的回憶錄,他的死亡行軍從 1950 年的 10 月 31 號從滿蒲開始,11 月 8 號結束,期間大約行走 110-120 英裡(200 公裡左右),平均每天行軍 25 公裡。而美國黑人士兵克拉倫斯·亞當斯 被俘的時間稍晚,大約是從 1950 年 11 月 31 號開始到 12 月 10 號結束。負責他們行軍組織的都是朝鮮人民軍。還有很多其它的從不同地點開始的相似的行軍,最後的目的地都是位於鴨綠江畔的五號戰俘營。
朝鮮半島位於中高緯度地區,因是半島,三面環海,冬季寒冷,而 1950 年的冬天更是嚴寒,氣溫低至零下 30-40 度。在這樣的天氣條件下以每天 20 多公裡的速度行軍對於戰俘,特別是那些傷病戰俘是一項極難跨越的挑戰。另外,為了躲避空襲,行軍隊伍需要食冷食、在夜間行動並不能掉隊。根據拉裡的敘述,掉隊的傷病往往會被負責帶隊的朝鮮人民軍集中處決。雖然中朝方並沒有相關的資料證實這些敘述是否真實,但是就當是的戰場情況來看,這種情況也是很有可能的。在韓戰中,中朝方面最為忌憚的就是敵方的空軍力量了。在中國決定參戰之前,毛澤東曾向史達林提出過讓蘇聯為中朝部隊提供空中掩護的要求,但是在中國決定參戰之後史達林卻突然改變主意,拒絕了中方的要求。儘管後來毛澤東又派周恩來到莫斯科去爭取史達林的支持,但不願與美國正面衝突的史達林還是拒絕出動空軍。在沒有空中掩護的中方部隊只能採取多
在中國決定參戰之前,毛澤東曾向史達林提出過讓蘇聯為中朝部隊提供空中掩護的要求,但是在中國決定參戰之後史達林卻突然改變主意,拒絕了中方的要求。儘管後來毛澤東又派周恩來到莫斯科去爭取史達林的支持,但不願與美國正面衝突的史達林還是拒絕出動空軍。在沒有空中掩護的中方部隊只能採取多夜間作戰的形式,要出其不意攻擊聯合國軍部隊就必須在機動性和靈活性上勝過敵人,因此速度必須要快。如此一來,「死亡行軍」的發生和形式就不奇怪了。或者說,中國志願軍本身每天都在進行著相似的「死亡行軍」。
另外,在中朝方的戰俘營建立初期也有戰俘死亡的事情發生。中方在 1950年 10 月參戰後逐步開始接手戰俘管理工作。剛開始條件比較艱苦。「少數戰俘管理人員在朝鮮人民軍配合協助下,帶著大量戰俘,為躲避美機的嚴重威脅,四處遷徙,居無定所,食無給養供應;傷病戰俘得不到及時妥當的治療」。
另外,與土耳其或者日本的能夠吃苦耐勞的士兵相比,「美國兵平時嬌生慣養,不能適應艱苦生活,吃不下飯,終日臥床思家,發病率奇高,死亡的情況時有發生。」②這都使得聯合國軍戰俘人數減少。不過這種情況在碧潼戰俘營不斷建立和完善之後得到了改善,死亡率也隨之降低。
(二)「火線釋俘」政策因素
第二個原因是中國志願軍「火線釋俘」政策的實施,即在戰場上釋放敵方俘虜。美國前國務卿艾奇遜曾在回憶錄中曾說,美軍戰俘營因人數太多而擁擠不堪而「敵方則像十四世紀條頓騎士團的騎士集體改變信仰那樣以所謂『前線釋放』,以及將戰俘重新編入北朝鮮部隊的方法,把他們的戰俘名單從六萬五千減少到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九人,從而解決了他們的問題」。事實上,中國共產黨軍隊「火線釋俘」政策是有其傳統的。
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央《關於優待日軍俘虜的指示》中規定「在戰鬥中俘獲的日軍俘虜應儘量釋放,情況許可時應當場釋放」 。這種政策既可以爭取敵方對中方軍隊的理解和支持,還可以在輿論上打擊對方。在韓戰中志願軍領導曾就釋放俘虜「擴大我軍優俘政策的影響,打破敵軍怕被殺心理」請示過毛澤東,而毛澤東也對此表示了贊同。在戰爭過程中中方陸續釋放過幾批戰俘,「在釋放前都舉行了會餐,發給了路費,有的還送上食品、紀念品。被釋放的戰俘們都異常感動,他們甚至流著淚說中國志願軍對戰俘的優待是他們絕沒有想到的」。
雖然具體操作細節是否如此我們無從知曉,不過也能證明這種政策確有實施,對於聯合國軍戰俘的數量也確實有影響。另外,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在韓戰中對戰俘問題的處理主要是參照之前國內鬥爭的經驗進行的。這在客觀上使得中國在之後的停戰談判中相較於美軍少了談判的籌碼。